世界经济发展不平衡加剧,围绕资源、能源、市场、知识产权、人才的国际竞争日趋激烈,贸易壁垒和经济、贸易摩擦明显增多。各种热点问题所涉及的国际问题更加突出。一些发达国家在经济上、科技上占优势,在外交匕、法律上动辄采取强势做法的态势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存在。作为国际关系的产物,国际法面临严峻挑战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在这种错综复杂的国际形势下,中国坚持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在一系列重大国际场合突出强调了国际法与构建和谐世界的关系,强调了国际法的作用。构建和谐世界思想的提出,既勾画了中国新世纪外交战略的总目标,充分展不了中国作为负责任大国的形象,也指明了新世纪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正确方向。
在研究中,我力求注重以下方面用墨:,以法学的研究方法为主,辅之以金融学、实现两种研究方法的有机结合。这是研究的需要。WTO的金融服务贸易问题既是法律问题,也是金融和经济问题,法律制度的建立及诠释、注疏需要以经济和金融的发展为取向,而在世贸组织范围内开展金融服务贸易需要遵守其金融服务贸易的制度和规则。将法学和经济学的研究方法结合,一方面可以使研究成果解释法学的局限,从更深层次和更广泛的视角审视WTO金融服务贸易问题,并将有关结论建立在经济学、金融学的牢固扎实的基础之上;另一方面,将使对WTO金融服务贸易问题特许是我国入世后金融业发展对策的探讨有根有据,有标尺和基准,避免了无稽之谈,使研究严谨和扎实。第二,研究既要系统,又要深入,力求使所提出的我国入世后金融业的发展对策切合我国实际,对实践
《WTO法专题研究》是为研究生专门编写的一套教学用书。研究生是否需要教学用书?研究生教学活动中采取教学用书的做法是否会束缚研究生的思维?是否会影响教师开展更加具有创造性的研究生教学与培养活动?研究生教学用书能够在多大程度上面对并且促进研究生培养质量的提高与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尽管这些问题尚有争议,但是我们仍然选择了启动研究生培养改革项目。我们相信,随着研究生人数的扩张、专业学位的发展、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增加,随着知识的膨胀与研究成果的不断更新以及因此导致的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标准的变化,越来越需要有一种能帮助教师与研究生及时对话、沟通信息的渠道,同时为研究生展开思考与深入研究提供必要的指引的工具。
法律教学应当使用WTO案例,因为研读这样的法律分析,学生必定会得到很好的法律训练。此外,对于中国是当事方的案件,裁决涉及中国的贸易法律和政策以及中国的经济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是饶有趣味的。对于中国并非当事方的案件,由于它们涉及国民待遇、最惠国待遇和取消数量限制等重要的国际贸易规则,覆盖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知识产权等主要的国际贸易领域,而中国作为一个贸易大国,有短期或长期的利益,因此使用这些案件教学,不会让学生有“事不关己”的“陌生感”。而对于研究者,研究这些案件所涉及的国际规则和中国利益,提出对策建议,对中国法律和政策的制定以及“全球治理”的参与,都有重要的意义。杨国华编著的《WTO中国案例精选(1)》即精选了这些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