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欧洲劳动法的形成》是一部有关欧洲国家劳动法历史的比较研究著作,对劳动法在欧洲九国(比利时、英国、爱尔兰、丹麦、法国、德国、意大利、荷兰与卢森堡)于工业革命肇始及至1945年间的发展轨迹进行了比较研究;揭示了现代劳动法体系之间的相似与迥异之处,而这些劳动法体系是在工业化和经济发展的背景之下,不同社会群体和相互对立的思想观念之间持续竞争所形成的结果。 本书最大的学术贡献是将劳动法作为一个过程或者过程的一部分加以研究,试图解释不同欧洲国家劳动法之间在形成阶段的发展关系。这些关系包括两大类:第一类是法律移植的直接历史关系;第二类是不同国家的劳动法并行发展背后 内在的 社会、经济、政治关系。该书甫一出版,便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在劳动法学术界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作为德国破产法学习者的教材,《德国破产法导论(第六版)》将自身定位为入门教科书,为此,它既做到了内容的全面,也实现了化繁为简,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完整地将德国破产法呈现给该法的学习者。在对德国破产法的立法经过做出简单介绍后,本书便按照德国破产程序的一般运行系统的展开,涉及当事人、程序启动、财团、分配、程序结束等,接下来作者对破产计划、重整、余债免除、自行管理、个人破产、特殊财产破产等特殊程序进行了逐一介绍,后对国际破产法和破产刑法也有所涉及。其间,作者以敏锐的眼光,对领域内的各个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和准确的剖析。 目前我国尚无对德国破产法教材的译介,本书的翻译出版,必将在很大程度上填补这一空白。对于中国法律学人来说,该书更是快速全面了解德国破产法的*工具。同时,由于作者在
本书是一部激情四溢、理由充分的警示录,同时也是一部引人入胜乃至轻松有趣的作品。有人主张废除陪审团制度,将陪审团的权力移交法官或者“专家”小组,对此,德威尔法官在本书中一一驳斥。与“冗繁晦涩的法学文著”不同,作者回溯了陪审团有罪裁决与无罪裁决的历史衍进,引用了著名审判的真实记录,例如:对年轻的贵格教徒威廉·佩恩的控诉、赛伦“巫士”审判以及18世纪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报刊印刷商约翰·皮特·曾格的民权审判——该诉讼由“费城律师”的原型为其赢得。德威尔法官讽刺性的幽默意趣渗透在字里行间。 但是作者也感到深深的忧虑,他警告我们:由于漠视与误解,陪审团制度正在危急之中;如果公众对其不闻不问,那么就可能会失去它。长期担任出庭律师与联邦法官的经历使作者确信:如果参与审判的法律职业者给予其一个
本书收录了越南近年来颁布的*重要的法律文本,包括《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宪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洋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行政违法处罚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投资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海商法》等。它们是涉及越南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重要领域的规范性法律文本,是我们了解越南的重要参考资料。
这是一本了解德国债法的基础性读物,是德国畅销民法教科书《德国民法导论》的债法总则和债法分则部分,亦是作者的代表作。书中讲解了债法的规范范围、债务关系的种类、债务关系的终止、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买卖、租赁、承揽等典型合同,以及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等问题,并附有大量案例、图表和学习提示,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德国债法理论和相关规范,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法律规定是如何适用的。
《美国〈权利法案〉公民指南》逐条详解了美国《权利法案》中11条法案的来龙去脉,深层剖析了美国式自由的根源。 本书的核心观点在于纠正大家长期以来的认识。本书认为人们犯了一个祖先崇拜的错误,总是将美国权利归功于开国元勋们。本书通过对《权利法案》的逐一解读,认为开国元勋们起草《权利法案》的根本目标不是保护人民的权利,而是代表州政府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开国元勋们虽然很伟大,但他们都是奴隶主,他们起草的《权利法案》沾染了奴隶制原罪的污点。而真正使《权利法案》发挥保护人民权利作用的,是后来的以宾汉姆为代表的人,通过第十四修正案,限制各州的权力,使得各州不得侵犯个人的各项权利。自此,美国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才真正有了保障,拉开了新的序幕。
本书主要介绍学习英美法的方法,包括如何阅读英语法判例以及如何撰写英文法律文件。*部分介绍英美法律制度的基础知识,第二部分介绍判例法的遵循先例原则及其适用,第三部分详细介绍判例阅读与分析路径,以及撰写案情精要的方法,第四部分有关法律文件的撰写要点几个事。本书特点之一是配有大量的判例和写作范例,以及写作材料,可供读者练习,实用性较强。二是采用原版判例,语言准确,并辅以适当的中文解释,减轻初学者的学习难度。三是本书的内容,对于英美法的任何学科都是敲门砖,因为本书的主题是学习方法,而不是只针对某一法律领域。四是本书适应的读者群比较广泛,既可以用作法科学生学习英美法或比较法全英文课程的教材,也可以用于法律英语课程的教学,还可以为其他对英美法感兴趣的读者提供全面的英美法的知识。对于
《德国税法教科书(第十三版)》总共分为四个章节,先后介绍了税收基础理论、税收法律关系、税收程序关系和“收入和收益的税”和“对消费以及法律事务往来”有关的税,体例不同于一般的教科书,不仅涵盖了征税的原则、依据、程序等基础理论,还涉及所得税、增值税、土地购置税、遗产赠与税等各税体系和欧洲税法与国际税收竞争的相关内容。
本书沿着宪政发展的时间顺序,介绍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早期宪法思想与宪政实践,分析了中世纪日耳曼社会的宪政发展状况、封建主义之下的法律和权利意识,以及教会统治对近代宪政的意义等,总结了中世纪宪政发展的特点和意义,以及近代个人主义宪法思想的诞生及其发展、完善等情况,同时介绍了以《魏玛宪法》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宪法的思想基础、基本特征等情况,并在对英、美、法、德、日五国宪政实践的历史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西方宪法原则与宪法制度及其现代化问题作了探讨,后围绕2l世纪西方宪法的新课题,谈及影响宪法发展的因素,并展望了当代立宪主义的使命。
本书收录了中文及英文原版美国宪法及宪法修正案,另收录了刘小冰的《美国宪法的综合分析》与张彩凤《一个民族的图腾:美国宪法导读》。如果说,《法国民法典》开近代民法之先,那么,美国宪法就是开近代宪法风气的作品。而且,它凝聚着美国开国元勋们的治国理念与独具匠心的制度设计,成为世界法律文明目前的不朽之作。两百多年来,美国宪法依然是西方宪法目前的经典性蓝本之一。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nbsp nbsp《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0卷,本卷主题为:情势变更。 《民法典》第533条将情事变更原则纳入法典,且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相比,在规范内容上也发生了变化:首先,明确了情事变更所涉及合同的 基础条件 。其次,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不再是法定的互斥事由。再次,增设了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之重新协商权。后,明确了裁量机构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时,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引发的民商事争议也多与情事变更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即以情事变更为主题,安排主题报告、专题论文、专题译文与案例分析,从制度史、比较法、法官法等维度呈现情事变更制度的各个面向。
本书以给广大读者提供手资料为基本定位,因此,笔者对于案件的评论和观点全部都采取简明扼要的论点式提出,并不做长篇大论式的论述。由于这些案例的英文原文可以很容易在互联网上检索到,本书仅在附录部分列举了各个案例的英文名称,没有将英文判决书的原文列入本书。同时,为了便于广大读者对于美国《国内收入法典》(《美国税法典》)有一个整体的了解以更好地理解各个税法案例,本书在附录部分列出了笔者研究《美国税法典》的一篇文章,供读者参考。
约公元1230年至1235年间,萨克森贵族埃克·冯·雷普高使用德语把德意志北部地区的习惯法汇编成书,名为《萨克森明镜》,意在取法鉴人,以资政治,不料竟就此奠下德意志法律大厦的块基石。 这部私人笔记性质的中世纪习惯法大全产生于德意志进入“大空位”时期的前夕,由于它建立在对时下人们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丰富搜集并深刻观察的基础之上,因而成为德意志几代君王及诸侯可以诉诸的几乎的立法资源。公元1 356年德皇查理四世颁布的《金玺诏书》就明确显现出《萨克森明镜》的影子。很多德国学者相信,《萨克森明镜》是德意志能够向上追溯到的早的法律源头。 本书围绕着《萨克森明镜》的几个主要存世抄本展开研究,力图发掘其渊源,追寻其流变,梳理其内容,注释其含义,还原其风貌,展现其价值,旨在将《萨克森明镜》这部全面透视出中世
《复活》120周年纪念版 内容推荐:托尔斯泰的朋友——法官柯尼,讲给他听一件真实的事:有个上流社会的年轻人,在充当法庭陪审员时,认出一个被控犯盗窃罪的 就是他亲戚家的养女。他曾诱奸这个姑娘,使她怀了孕。收养她的女主人知道这事后,把她赶出家门。姑娘生下孩子后把他送给育婴堂,她从此逐渐堕落, 落入下等妓院,当了 。于是这个年轻的陪审员找到法官柯尼,告诉他自己想同这个 结婚以赎罪。柯尼 同情这个年轻人,但劝他不要走这一步。年轻人很固执,不肯放弃自己的主意。没想到婚礼前不久,那 竞得伤寒症死了。 这故事像一颗种子落入托尔斯泰肥沃的心田里,经过若干年的酝酿,开始萌芽、长大,终于成为一株参天大树。这就是《复活》产生的渊源。
本书以欧洲刑事法为主题,介绍了欧洲的刑事实体法以及程序法的相关规定,同时阐述了欧盟各成员国解决法律冲突的途径。在此基础上,详细论述了欧洲的刑事法体系、其在整个法律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以及欧盟相关机构在刑事事项中扮演的角色。该书论述了一般欧盟法需要遵循的原则以及在刑事立法中欧盟所享有的权限,全面反映了国家背景下欧洲刑事法的特殊性。本书涵盖丰富的法院判决和法律文书,被许多大学用于欧洲刑事法课程和刑事合作课程教学以及司法系统的培训,对于广大法律人和希望了解欧洲刑事法的读者而言将是一份十分难得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