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法系国家,富有智慧的法官会援引先例确立的法律规则审理案件,对此我们都很熟悉。问题是,解释成文法和宪法时,能用这种普通法思维模式吗?斯卡利亚大法官通过一篇诙谐、犀利的文章,对这个问题给出了否定答案。在探讨成文法解释方法的过程中,斯卡利亚大法官极力主张:法官不应运用立法意图和立法史来解释法律,而应专注于法律文本自身。本书包括戈登 伍德、劳伦斯 却伯、玛丽 安 格兰顿和罗纳德 德沃金四位专家从不同视角作出的评论,而斯卡利亚大法官对这些评论也一一作了回应。
本书从论述法国司法制度的历史发展与组织架构入手,介绍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内在意涵、理论基础和法律依据,并就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主体制度、责任体系尤其是包括惩戒主体、事由、形式、程序等在内的惩戒责任作出重点梳理。司法改革大背景下,对法国司法责任制度的探讨与分析,将有利于我国司法责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本书沿着宪政发展的时间顺序,介绍了古希腊、古罗马时期的早期宪法思想与宪政实践,分析了中世纪日耳曼社会的宪政发展状况、封建主义之下的法律和权利意识,以及教会统治对近代宪政的意义等,总结了中世纪宪政发展的特点和意义,以及近代个人主义宪法思想的诞生及其发展、完善等情况,同时介绍了以《魏玛宪法》为代表的社会民主主义宪法的思想基础、基本特征等情况,并在对英、美、法、德、日五国宪政实践的历史回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西方宪法原则与宪法制度及其现代化问题作了探讨,后围绕2l世纪西方宪法的新课题,谈及影响宪法发展的因素,并展望了当代立宪主义的使命。
加罗法洛(1852-1934)是意大利法学家、犯罪学家,犯罪人类学派主要代表人物之一。《犯罪学》一书首版于1885年,之后多次再版,并先后被译成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等多种文字。在该书中,作者提出自然犯罪的概念,其研究成果对犯罪学的实证主义研究方法具有重大意义。《犯罪学》是犯罪学领域中比较有影响的著作之一,它的出版标志着犯罪学作为法学中独立学科的延生。
本书共分为六章,分别从英国司法体制的历史沿革、英国司法权运行机制、英国法官的等级和选任、英国法官职业保障机制、英国法官惩戒机制、英国司法责任制度对我国的启示六大方面全面、详细阐述了英国司法责任制度。书后还附有相关资料,对更加具体研究英国司法制度提供了很好的素材。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是20世纪德国著名的法学家,也是20世纪颇有争议、极富激发性的政治思想家。刘小枫教授在选编《施米特与政治的现代性》之后,重新增订《施米特与政治法学》文集,以集中体现施米特法学的历史和神学品格。 本文集围绕施米特的政治法学的思想线索,精选了从各种视角对其政治法学思想进行解读的论文,突显出施米特政治法学的历史意义和当代价值,尤其是对深入理解施米特思想、把握其文本的思想脉络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
本书是对外国刑法理论的素描式著作,全书参照大陆法系尤其是日本、德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体系,选取有代表性的议题,兼顾基础知识和发展动向,在有限的篇幅内勾勒出外国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本书所述内容重在与中国刑法理论形成对照与互补,强调问题意识重于追求体系完整。书中采用比较论述的方法,在同一视角下审视各种代表性理论,使各种对立性观点得以平行展开,引导读者扩展知识、开阔视野。全书注意以例说法,在争议问题上穿插大量的实务与讲坛案例,力图以直观的方式展示学术论争的全景,帮助读者理解不同学说之间的核心差别。全书注重资料的新颖性和准确性,致力于对刑法理论观点作细致的梳理,以对刑法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对法条的注解诠释,确保观点的普适性。
早在古希腊荷马时代就出现了自然法学的观念,到17至18世纪时,自然法学观念已成为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并达到了一个高峰。19世纪末20世纪初,自然法学得到了复兴。自然法学强调法的价值取向,强调法的公平、正义、理性,强调实在法(人定法)应服从自然法,服从公平、正义等根本理念。在西方,每次社会大变革时期,自然法学总是作为一面旗帜,主导着西方社会法律发展的大方向。自然法学的观念在西方法律发展过程中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至今仍深入人心。例如,私有财产不可侵犯、法无明文不为罪、人身自由不可侵犯、人民主权、权力分立等思想,都发端于自然法学的理念。
产生于20世纪20年代的现实主义法学是20世纪西方法学的重要流派。现实主义法学以实用主义哲学为基础,以法的客观社会现实为研究对象,强调行为和政治因素对作出司法判决的至关重要性,并轻视抽象的法律规范和原则对判决具体案件的影响。现实主义法学注重具体诉讼过程,注重法律程序中发挥作用的行为和这些行为的政治、社会和心理方面,进而强调法官行为,注重司法效果。现实主义法学对当代西方法学具有重要影响,其思想、观点和传统被当代西方行为法学、经济分析法学、批判法学等继承。
本书以亲切家常、平和幽默的手法漫谈西方法律文化,对似乎是信手拈来的法律现象材料进行点拨评说,说的是西方法律文化现象,却时时启蒙着中国人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不着痕迹地调动着读者的思维,去思考中国的问题。文章短小、精彩,通过的方式使读者在不知不觉中领略作者颇为尖端、颇为前沿的研究心得,在这样的论说里,进入法律的智慧天地,享受智慧的乐趣。
本书是对外国刑法理论的素描式著作,全书参照大陆法系尤其是日本、德国刑法理论的通说体系,选取有代表性的议题,兼顾基础知识和发展动向,在有限的篇幅内勾勒出外国刑法理论的基本框架。本书所述内容重在与中国刑法理论形成对照与互补,强调问题意识重于追求体系完整。书中采用比较论述的方法,在同一视角下审视各种代表性理论,使各种对立性观点得以平行展开,引导读者扩展知识、开阔视野。全书注意以例说法,在争议问题上穿插大量的实务与讲坛案例,力图以直观的方式展示学术论争的全景,帮助读者理解不同学说之间的核心差别。全书注重资料的新颖性和准确性,致力于对刑法理论观点作细致的梳理,以对刑法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对法条的注解诠释,确保观点的普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