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是《新加坡经贸投资指南》系列丛书之一,并得到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和新加坡国际企业发展局的支持,它将随这个星期出发的中国的新加坡商团在当地分发。 这本130页手册的出版宗旨,是为有意来新加坡投资和经商的华资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些新加坡主要和基本的相关法律和税务介绍。其主要内容包括“新加坡法律制度简介”、“商业合同”、“知识产权”、“房地产”、“个人与公司破产”、“债务追索”、“与公司和个人有关的税务”等等。 本手册中所涉及的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均译自相关的英文法规和英文概念。由于中英文两种语言有其各自不同的句法、语法规则和用语习惯,因而本手册中的相关法律和税务条文及法律和税务概念的中文翻译未必在各方面与原文完全一致。本手册中的部分词语在新加坡现行法律和税务中已有定义
本书是大谷实教授关于日本《医师法》及相关医事领域法律问题的最新见解,被称为 医学生、国家医师考试考生、实习医生等的基本书目;是第一本系统、平实地阐释作为医事法之根基 《医师法》的教科书 ,其在日本医事法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作为面向日本医学部与法学部的学生以及医院在职医生的入门教科书,本书语言平实、逻辑缜密,通俗易懂,不触及晦涩难懂的深奥理论,其中的绝大多数问题也属于世界范围内医疗领域法律规制的共性问题,具有极强的可读性。本书紧跟现代医学技术的发展变化,针对诸如美容整形手术、绝育手术、性别匹配手术、人工流产、生殖辅助医疗、 克隆技术、 移植医疗、 终末期医疗等前沿问题,结合大量日本实务判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以理论结合实际的方式,展现了日本政府和司法实务在应对上述前沿医疗
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全面启动,以关税大幅消减为主要标志的贸易等相关措施随即开始实施。为了使社会各界尤其是企业能够深刻理解和正确运用规范自贸区经贸投资等活动的五大协议,特编写了这本《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书中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议》、《投资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及《争端解决机制协议》进行逐条解释和说明,以便读者能准确地理解和把握各协议规定的原意。 《中国-东盟自贸区法律协议条文释义》由齐虹丽主编。
《和泉式部日记》为日本平安文学作品中与《源氏物语》、《枕草子》鼎足而立的不朽之作。林文月教授译本。《和泉式部日记》记载和泉式部与敦道亲王之间的爱情,采日记方式记录。有大量的诗歌往来,以显示男女二人由初识之试探情爱,至热恋之甜美与忧虑 ,乃至共同生活之后的坚定信赖。从和歌与散文的铺叙可以看出,作者和泉式部是一位热情多感而敢爱敢恨的女 子,其特立独行的个性与行为,甚至在男女关系相当开放的平安时代,亦不失为耸 人听闻、备受讥议的;而她所展现于诗歌文章的才艺与学识,也自有其超凡脱俗之处。
《菲律宾修正刑法典》从刑法的基本原则到刑罚的适用和具体罪名,都规定得相当的详实、具体。因为菲律宾先后受西班牙和美国的殖民统治,其法律制度是一个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混合体。而《菲律宾修正刑法典》是 1930年在美国殖民统治时修正的,主要源于1870年的《西班牙刑法典》,受美国的影响不大,只对部分涉及西班牙政治制度的条款进行了修改,一直沿用至今,其立法技术和立法价值无疑能给我国刑法学界带来有益的启迪。为了方便读者,本书还有选择性地翻译了部分有关的刑法修正法案和补充法案。
越南、泰国是东盟成员中两个重要的国家,与我国的关系十分友好,在东盟成员中与我国经贸关系相对较多,为了让与之交往的经贸人员了解这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编者组织翻译了越南、泰国的民事诉讼法典,以便让他们了解两个国家的民事诉讼制度,从而在必要的时候选择诉讼渠道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本《越南、老挝民事诉讼法典》由越南民事诉讼法典和泰国民事诉讼法典两部分组成,分别从越文版和泰文版的官方公开出版物译出。
本书介绍了越南自然环境、文化背景、政治经济体制、经济发展概况和远景规划、对外贸易、外国在越南的投资,以及越南现行的、与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度,目的在于提供给读者较全面的关于越南的*知识。 本书详细介绍了在越南进行投资的各种形式、办事投资的具体步骤、受到鼓励或限制的投资领域、越南鼓励外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规定、在越南设立分公司和办事处的程序以及解决经济纠纷和劳动纠纷的法律途径,并附有越南中央及地方政府各主要机关、越南驻中国大使馆、中国驻越南大使馆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从而帮助经商人士设计投资方向,较为精确地计算在越南投资的预期收益。 后,为了方便读者朋友深入研究越南外商投资法律,本书还附有越南关于投资*法律法规的中文译文。
日本民法近30年来,以1998年时逢日本民法典实施100周年为节点,其前后的主流研究从解释论转向立法论,并分别通过单行法立法和对民法典修改对现行民法制度进行了大规模改造。特别是现在进行中的债法修改更是欲对日本民法进行可谓脱胎换骨的改造。本文正是以日本民法急剧变动的历史为背景,结合自身研究对日本民法学这段历史的立体素描。作者从东京大学法学部毕业后进入民法研究世界是在1982年,今年正好满30年。关于近30年日本民法的研究动向,作者曾经在2010年刊行的日本的杂志上对其特征做过总结。来中国时有几次作报告的机会,所以作者也想借此回顾一下自己30年来的研究历史,将自己研究过的问题分几个题目归纳总结并做进一步的探讨。当然,我个人所涉猎到的研究课题是有限的,自己的研究历程绝不能概括这30年日本民法学历史的整体。但
凭借着越来越先进的通讯和交流手段,地球已经变得越来越小,有人称其为 地球村 ,也就不足为怪了。然而,就刑事司法领域而言,各国之间的差异仍然十分明显,因此,为了满足国际间越来越频繁的合作与交流,学习和借鉴其他国家相关的法律制度与实务是*有必要的。由于此书是部介绍日本检察制度的中文著作,类似的著作也极为罕见,因此,对于裘索女士所做的贡献,我表示深深的敬意。此书对于我们了解日本国检察制度、对中日两国的法学交流、对中日两国的检察官交流和其他法律事务的合作,都具有极其重要的参考价值。裘索律师,早年毕业于复旦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合格,由司法行政官员转为专职律师。
《日本法研究》旨在促进中日法学交流、介绍日本法的新动向,每年出版一卷。本卷中,专题研究部分有六篇,如《债权流动化与止让与特约的效力》、《违约责任论在日本的展开和新动向》等,内容涵盖民法、经济法、环境法和宪法。判例评析部分有一篇,以大阪遗产分割事件优选裁判所判决为素材,分析了可分债权的遗产分割对象的范围。立法动向栏目有一篇,介绍了日本《有组织犯罪处罚法》的修改。学界综述部分以2017年为对象,收录了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的研究综述。
本书所谓的亚洲价值观,实质上是以儒家文明为主体的价值观,本书所论的新加坡政治,在一定意义上也可视为儒家王道政治在当代狮城的创新与发展。吕先生从儒家文化的角度,以自己对儒家文化理解之深、理解之透彻,寓之于对新加坡政治的诠释中,构成了他心目中的亚洲价值观。 吕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儒者,有着深厚的儒家情结。对自己的民族有信心,肯定要培养文化自信力。我们有多少自信呢?几百年积贫积弱,主流知识分子基本上没有根源感,蔑视传统文化。而此书中吕先生的话语都渗透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理解,他秉着对儒家文化的体验和感悟,而执着于理性的思想梳理;在现代与传统之间的求索,在中西文化碰撞中寻求文化融汇、重构的结合点。 儒家文化的当代意义和中国政治的未来走向,是吕先生多年来一直思考的问题;新加坡政府
本书结合当前的世界情势以及发展趋势在概述传统国家责任理论的基础上,对新形势下国际社会出现的传统理论所难于解决的问题和在新形势下传统理论所表现出来的局限性进行全面的考察,对传统国际法理论与当今国际法理论的发展进行比较、对现实实践和重要判例进行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论述,从法理上阐明在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领域导入严格责任的必要性和客观趋势。而后结合有关国际条约对跨界损害的国家责任以及国家在跨界损害领域为域外私人行为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进行了探讨,并结合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各条款草案就跨界损害领域中行为者的国际合作义务之内容、方式及其重要性进行了论述。
《东亚消费者合同法比较研究》首先对韩国与日本的立法经验作综合的研究;其后,将比较法研究的成果与我国消费者合同的法律及相关研究为基础,提出在我国现行法体系下,具有理论与现实可行性的消费者合同法的立法方案。具体如下: 章,探讨有关消费者合同的基础理论。消费者合同亦属合同的一种形式,因而本章在研究消费者合同理论所必需的范围内,梳理一般合同理论,在此基础上,阐释有关消费者合同的理论:首先,从概念出发,介绍韩国、日本及我国对消费者的定义,及其在消费者合同中的特点。其次,以保护经济上弱势的消费者为由,论证对合同自由予以限制、对消费者合同进行特别规制的必要性,并分析相应的根据。后,比较三种基本的消费者保护观,并阐述其他主要国家对消费者合同规制模式的变化过程。 第二章,进入比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