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选题以基本权利案件阶层审查框架为导向,体系性地介绍了《德国基本法》所列的基本权利和欧洲法上的基本权利,附有各种图表和案例写作提示,用语简明、条理清晰、内容翔实。 选题中大量引用了德国联邦宪法法院的经典判例,全面展现了基本权利保护的范围、层次和边界,是基本权利教义学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 本书是关于基本权利的德国案例教材,它立足于《德国基本法》,紧紧围绕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和相关的学术讨论,以考试为导向的方式将每个基本权利的具体内容逐一展示在读者面前。因此,它不仅适于初学者把握整体框架,而且也有助于高年级学生就某一问题展开深入讨论。
《卡拉马佐夫兄弟》系19世纪俄国大文豪陀思妥耶夫斯基的代表作之一。小说通过一桩真实的弑父案,描写老卡拉马佐夫同三个儿子即两代人之间的尖锐冲突。老卡拉马佐夫贪婪 ,独占妻子留给儿子们的遗产,并与长子德米特里为一个风流女子争风吃醋。 黑夜,德米特里疑心自己的情人去跟老头儿幽会,便闯入家园,一怒之下,差点儿把老头儿砸死。 他仓皇逃离后,躲在暗中装病的老卡拉马佐夫的私生子斯乜尔加科夫悄然杀死老爷,造成了一桩震惊全俄的扑朔迷离的血案,从而引发了一连串惊心动魄的事件。作品展示了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家庭、道德和人性的悲剧,体现了作家一生的 艺术成就。
法律原则是法律王国 金字塔顶 的明珠,是立法技术的抽象结晶,是法律价值的终极映射。《欧盟民法基本原则》为德国著名民法学家、经济法学家诺贝特 赖希教授的学术上佳之作。作者将欧盟民法置于欧盟内部市场建构、成员国与联盟权力博弈、欧洲社会结构变迁的大背景之下,提炼了欧盟民法基本原则,推进了欧盟民法的现代发展,是一部极具创新性的先锋法学著作。 《欧盟民法基本原则》提出 有限 自治原则、弱势主体保护原则、非歧视原则、有效原则、平衡原则、比例原则、诚信和禁止权利滥用原则七项基本原则,涵盖民法、公司法、劳动法、竞争法、反歧视法,以七十五个欧洲法院判例为 线索 展开。《欧盟民法基本原则》有三项理论创新:一是以新的维度解析基本原则,提出实体性原则、救济性原则、方法论原则的三分法;二是以新的概念重构民法规
我们刚开始学习私法时,就要面对民法总则;民法总则的高度抽象的内容对私法的学习具有重要意义。 本选题将向读者展现,如何将 合同订立 以及民法总则部分规定的其他法律问题导入请求权鉴定。作为民法总则案例研习的教程,本选题除了案例分析之外,还提供了详细的解析技术和示例,以及家庭作业(即大的案例分析)的处理方式、文献引用事项等。 本选题编一般性地引介 私法案例研习技术 ,并给出了示例。第二编是对42个案例的研习:每个案例,在 案件事实 之后是一个简短的 前期思考 ,这旨在便于初学者着手研究案例,而又不会太过于预示案例的 解答 。 读者在练习解答案例时,应尽量避免先看解答 提纲 ,如果要查找某一具体主题范围的案例,一般可在目录以及索引中找到案例具体争点的提示。 第三编是 家庭作业写作指引 。
程序法的案例分析往往是法学专业本科必修的教学内容,但更需强调的是,案例研习也属于民事司法重点研究领域的内容。 本选题涵盖了民事诉讼法诸多领域的案例分析,既包括审判程序方面的案例,又包括强制执行法方面的案例。对案例进行探讨和研习,将有助于获取和学习相关案例材料、复习已学内容以及准备相关考试。本选题作者始终坚持根据职业训练的相关性选取案例,对争议性问题进行探讨,并且给出建设性的提示。 总体看来,本选题完善了对民事诉讼法的案例处理技术,是一部不可多得的导论性民事诉讼法学专著。
德国法学研究的硕果累累,离不开其成功的法学教育。作为德国法学院里供学生提高学习效率的很受欢迎的专业参考书,本选题较为全面地介绍了法学院学生在专业学习的整个过程中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和学习方法。 本选题主要内容包括:专业学习初期的高效的学习方法、应试方法;专业学习不同时期的包括家庭作业、研讨课论文、学士学位论文、硕士学位论文以及博士学位论文在内的论文写作方法;专业学生不可或缺的文献检索、文献引用技能;进行学术报告以及口试的能力;数字化与新媒体环境中法律研习的新方法,等等。
本书是一部针对学生劳动法学习的案例研习教程,旨在提升学生自主解决案例问题的能力。 本书对12个改编自德国联邦劳动法院原始判决的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内容覆盖了劳动法的核心问题,如劳动者身份的认定、雇主的询问权和指示权、劳动者的义务、解雇保护、共同决策制度以及平等就业等。本书对每个案例都提供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劳动法的论证结构,引导学生在掌握案件事实的基础上思考相关法条,从而促进他们对劳动法知识的全面理解。 本书不仅专注于个体劳动法案例,而且涉及企业组织法的相关内容,是劳动法基础课程的极佳补充。基于其系统性和实用性,德国几乎所有法学院均将本书列为劳动法案例研习课程的推荐书目,助力学生更好地备考并为未来的实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巴黎圣母院》以1482年的法国为背景,以吉普赛姑娘爱斯梅拉达与年轻英俊的卫队长、道貌岸然的副主教以及畸形、丑陋的敲钟人之间的关系为主线,热情呕歌了吉普赛姑娘与敲钟人高尚的品格,深刻鞭挞了卫队长与副主教的虚伪与卑下。小说艺术地再现了法王路易十一统治时期的历史真相,宫廷与教会如何狼狈为奸压迫人民,人民怎样同两股势力斗争。体现了雨果的“美丑对照”的艺术表现原则,它的发表,打破了伪古典主义的桎梏,标志着浪漫主义的 胜利。
在德国,法律专业的大学生从*学期就开始学习解析案例的方法。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紧密相连。 本案例集*早可回溯到1993年,从2010年开始以三卷案例集(新生卷、进阶卷、司法考试备考卷)的形式在德国出版。书中详尽收录了在德国法学教育中富有讨论价值的刑法案例,展现了案例解析的结构,并为学生提供了练习的机会。这三卷案例集,可使读者独立掌握在法治国框架内解析刑法案例的方法。 作者希望可以通过这三卷案例集的翻译和出版,为中国的刑法发展贡献一份绵薄之力。希望读者开卷有益!
法国仲裁法是世界公认的*影响力的仲裁法之一。20世纪80年代初,法国仲裁法改革在全世界掀起了仲裁法现代化浪潮。2011年,法国重新修订其仲裁法,适应并引领国际仲裁发展的新趋势。本书旨在以2011年《法国仲裁法》为中心,以仲裁程序的开展过程为路径,对法国国际商事仲裁制度进行系统研究,以弥补目前外国国际商事仲裁研究中的不足,为将来中国仲裁法的修订提供借鉴,并为选择以巴黎为仲裁地的中国企业提供实务方面的有益参考。
通过审视1400 1900年间欧洲诸帝国法律与地理的关系,劳伦 本顿勾勒了研究世界历史的新路径,改变了我们对帝国及其遗产的理解。她认为,欧洲人将帝国的空间想象成各种走廊和飞地组成的网状结构,并且通过各种融合地理和法律观念的方式建构主权。本书作者将引导我们跨越海洋,穿过河流,翻越高山,登上岛屿,体会海盗的兴衰、叛国罪的指控、刑法的冲突和罪犯的流放如何赋予常见地理分类不同的法律意义,从而创造了各种不规则的帝国法律空间。
nbsp nbsp《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为《中德私法研究》第20卷,本卷主题为:情势变更。 《民法典》第533条将情事变更原则纳入法典,且与《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相比,在规范内容上也发生了变化:首先,明确了情事变更所涉及合同的 基础条件 。其次,不可抗力与情事变更不再是法定的互斥事由。再次,增设了受不利影响的一方当事人之重新协商权。后,明确了裁量机构系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同时,2020年以来新冠疫情引发的民商事争议也多与情事变更原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中德私法研究(20):情势变更》即以情事变更为主题,安排主题报告、专题论文、专题译文与案例分析,从制度史、比较法、法官法等维度呈现情事变更制度的各个面向。
《约翰?克利斯朵夫》描写了主人公约翰?克利斯朵夫奋斗的一生,他从儿时音乐才能的觉醒,到青年时代对权贵的蔑视和反抗,再到成年后在事业上的追求和成功, 达到精神宁静的崇高境界。通过主人公一生经历去反映现实社会一系列矛盾冲突,宣扬人道主义和英雄主义的长篇小说。 罗兰因此书获得了1913年度的法兰西院士文学奖和1915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
本物权法教科书自前版久已(1992年)售罄后,即急需新版面世。为便利读者,本次修订作有两项重要变动:其一,为方便浏览与阅读,全书采用标题方法;其二,为参引(本书)方便,全书在段落上采边码方法。书后之术语索引,有增加或调整,而在书前之内容提要后,增设更为详细的内容目录。本次修订,虽因标题以及便利阅读类的工作,在外观上使本书大幅增加(膨胀),但其内容量因增减大体相当,实际上并未增加多少。 本次修订以至1998年初的文献为准,而大量重要的新立法与判例,则顾及至1998年夏。法官对法实践中物权法构造所进行的控制,首先导致本书在不动产担保物权与动产担保物权领域中,需进行重大修订。而法律事实部分以及与公法之衔接内容,亦需进一步深化。此外,本次修订不仅要考虑支付不能法、制执行法、土地登记法、德国商法典
本书以法国民法典系统修订为背景,对判断法国侵权责任法改革的基调与方向有重要参考价值的核心问题,就法国债法(侵权责任法)的体系、具体改革要点、侵权责任法与合同责任法的关系、缺陷产品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关系、人损损害救济规则的体系化与具体制度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
司法制度与宪政制度是英国法律制度的精华所在,也是中外学者们感兴趣的两个研究课题。本书选择以英格兰司法与宪政之间的关系作为论题,立足于司法,重点探讨英格兰司法的宪政意义。 本书除绪论、佘论外共分五章,先谈英格兰司法生长的历史环境,再谈英格兰司法的形成过程及结构特点,后重点论述英格兰司法对于宪政生成的积极推进作用。 本书认为:英格兰宪政之所以能够持续稳步发展,不仅是因为以“议会主权”为代表的政治统治权内部存在平衡的结构,限制了专制王权恣意统治的可能,更为重要的是在政治权力系统之外,司法审判权对政治统治者在整体上构成了有效的法律限制,从而在政治与法律之间形成了一种特有的平衡结构。英格兰宪政的精髓在于,司法审判权与政治统治权的互动平衡。
涉外民商事合同,是涉外民商事交流的主要形式。而涉外民商事合同的法律适用问题,则是国际私法在规范涉外民商事关系中的重要问题。伴随国际民商事交流的发展,涉外合同种类的多样性以及各国在合同法律制度上的差异性,使得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成为国际私法中复杂的领域之一。 在合同法律制度尤其是合同冲突法制度的发展上,欧洲在世界上一直扮演着“领头羊” 角色。为了统一合同法律适用规则,欧盟各成员国进行了不懈努力。作为欧盟合同法律适用制度统一化的成果,《罗马条例Ⅰ》自2009年12月17日起直接适用于除丹麦以外的所有欧盟成员国。无论在立法内容上,还是在立法技术上,《罗马条例Ⅰ》都可以堪称国际私法统一史上一座重要里程碑,也一定程度上预示着合同冲突法立法与司法实践的走向。因而,对他国国际私法的立法与实
本书在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编号:19FSSB013)《英国食品和药品安全立法进程研究(1850-1899)》的支持下,充分吸收国内外的研究成果,以19世纪中后期英国食品和药品安全立法为研究对象,结合当前史学研究的基本理论,借鉴法律史、社会史的研究成果,在英国公共卫生改革和社会福利发展的大背景下,利用当时的报刊杂志、议会辩论记录和调查报告、公共分析师的回忆录、具体的法律条文和法院判词,从立法原则演变的角度研究影响深远的几部食品药品安全法,既弥补相关研究的不足,又对当今的食品和药品安全问题具有较强的借鉴意义。读者对象:适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专业师生阅读参考,还可以为政府、食品业和医药界的从业者提供实务工作方面的借鉴。
本书的写作历时十多年,与前两本书(《合同法原理与判例》《信托法原理与判例》)相比似乎有些难产,主要原因有二。其一,英国地产法有近千年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法律规则无疑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而发生重大变革,许多法律术语一直沿用至今而内涵已几经变化。因此,确定一些术语的含义和中文译名就颇费周折,因为英国法官和法学家一般来说并不那么重视抽象的术语定义,法律术语的含义只有在具体案件里才有意义,而我们的法律术语大都有统一、抽象的定义和确定的含义,因此,为英美法律术语确定一个既能准确表达原意、又符合中文定义的译名,有时确有困难。虽然作者在写作过程中得益于与同事的反复讨论、比较,但书中对某些术语的译名可能仍不准确,诚请读者批评指正。其二,世纪之交英国地产法正处于重大变革,议会制定了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