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直接选取地区经济法史这一论题,在路径上作了较大的理论跨越。其成果使我国经济法史的研究进入了地区经济法史的层面。这一成果对于丰富我国经济法史理论具有显而易见的价值。
本书首先回顾检察制度在过往几百年来如何在澳门逐步形成和发展的历程,随后说明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制度必须重新建立的背景,并详细介绍检察院的权限和运作、检察官制度、司法辅助人员制度等,从而归纳出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制度的主要特点。本书还分析“行政主导”的政治体制下,检察机关与审判机关、行政长官、特别行政区政府及立法会之间的关系,从而归纳出彼此关系应遵从的原则。本书后介绍检察院在推动刑事司法方面协作的积极角色,并就如何促成澳门特别行政区与中国内地尽快就刑事司法方面协作签订协议提出了具体意见。
《医疗事故责任与救济:英法比较研究》旨在比较英法两国的医疗事故责任与救济法,考察两国法制如何应对这个法律领域里的各式不同挑战,并探讨可以从法国经验中收获些什么。这样的研究自然要涉及两国实体法,而《医疗事故责任与救济:英法比较研究》还会关注法律规则如何为内国法律传统和文化所塑造。 《医疗事故责任与救济:英法比较研究》的重心在于法律规则对于受害人获得救济,对于救济的经济成本,对于法律的连贯性、复杂程度和公平性,对于医患关系以及对于患者安全,产生了怎样的实际影响或者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
本书的目的主要是将现在的国际私法的主要论点加以归纳总结,同时在本书当中到处都有我个人的观点。通过对我个人的观点正确与否的分析,以期待平成2年(1990年)1月1日起实施不久的新《法例》得到正确的解释和运用。如果能得到诸位的指教对于本人来讲是非常荣幸的。 本书的主要着眼点在于揭示国际家族法的概况,所以并不要求对学说、判例进行详细的引用。即使是引用的,也多只是作了简略的记述。所以,它们的出处就省略了。这次随着平成11年(1999年)法律51号《关于修改民法的一部分的法律》的实施,《法例》中的一部分用语也作了相应的修改,本书中对此也作了相应的修正。同时在这次出版时重新改写了最后一章,并对全体内容也作了若干的修订。
赖建国编著的这本《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全面、系统剖析了两地民事诉讼立法之不同,探索与总结了两地民事诉讼制度应当共同遵循的规律。 该书在进行详尽实证研究与缜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作了重点分析,研究思路的论理性很强。 该书在介绍、探讨澳门回归后司法改革 状况和内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实践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该书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两地民事诉讼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相当的价值。
《西方国家社会与法律透视》的研究方向涉及西方国家社会的诸多领域,主要内容包括西方国家文化及其产业、西方国家高等教育、西方国家体育及其产业、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西方国家就业政策和服务、西方国家住房政策等。 《西方国家社会与法律透视》结构合理,条理清晰,内容丰富新颖,是一本值得学习研究的著作。
赖建国编著的这本《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全面、系统剖析了两地民事诉讼立法之不同,探索与总结了两地民事诉讼制度应当共同遵循的规律。 该书在进行详尽实证研究与缜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作了重点分析,研究思路的论理性很强。 该书在介绍、探讨澳门回归后司法改革 状况和内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实践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该书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两地民事诉讼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相当的价值。
随着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不断加快,企业涉外法律业务大幅增加。掌握运用国际竞争规则和东道国法律、防范境外法律风险,已成为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水平的必然要求。近年来,一批大企业积极实施海外发展战略,在全球资源配置和参与国际竞争中取得明显成效。这些企业高度重视国际化经营中的法律问题,对东道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不断强化合规管理,并系统总结了运用法律规则开展境外业务、解决复杂问题的经验和做法。 《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国别指引:俄罗斯》总结了这些企业在俄罗斯开展投资、贸易、工程承包、劳务合作等业务的成功做法、实践经验和典型案例。内容简明适用、资料鲜活生动,是我国企业深入开展境外法律风险防范有益的工具书和辅导材料。
赖建国编著的这本《澳门与内地新民事诉讼程序比较研究》从比较研究的角度全面、系统剖析了两地民事诉讼立法之不同,探索与总结了两地民事诉讼制度应当共同遵循的规律。 该书在进行详尽实证研究与缜密分析论证的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立法存在的问题作了重点分析,研究思路的论理性很强。 该书在介绍、探讨澳门回归后司法改革 状况和内地《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司法实践基础上,对两地民事诉讼程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的比较研究。 该书的研究成果对于推动两地民事诉讼立法研究和司法实践都具有相当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