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主要的目的在于研究并分析中国古代法律的基本精神及主要特征。 法律是社会产物,是社会制度之一,是社会规范之一。它与风俗习惯有密切的关系,它维护现存的制度和道德、伦理等价值观念,它反映某一时期、某一社会的社会结构,法律与社会的关系极为密切。任何社会的法律都是为了维护并巩固其社会制度和社会秩序而制定的,只有充分了解产生某一种法律的社会背景,才能了解这些法律的意义和作用。 讲到法律史本身的问题,这是一部史的研究,无疑将溯及法律的发展过程,并注意法律的变化。《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的第二个目的即在于讨论中国古代法律自汉至清有无重大变化。各朝的法律不同,法典体制和内容、司法组织、司法程序、刑罚以及各种罪名的处分都有所不同。 为了达到上述目的,《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将汉代
《论法的精神(上下卷)》作者阐述了自然法理论、法和法律定义,法律与政体关系,以及政体分类、各种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等问题。阐述政治自由和三权分立学说,并以英国为例提出了君主立宪制的政治主张。论述了自然条件同政治法律的关系,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社会政治法律制度具有重大的制约性。论述了法律和工业、商业、货币、贸易、人口及宗教等关系,主张兴办工商业,发展贸易,反对横征暴敛,促进国际交往和世界和平。并论述罗马继承法和法国民法的起源和变革。强调严格区分各种法律规定的范围和制定法律应遵循的原则及其应注意的问题。
本书按照我国《民法典》对于多数人之债的立法顺序,遵循由一般到特殊之规范结构,同时考虑到具体多数人之债的逻辑依存及逻辑递进关系,全书共分十二章。详细研究了按份之债、可分之债与不可分之债、连带债权与连带债务、真正连带与不真正连带、协同之债、债权准共有、债务共有、债权债务之共同共有、债权让与、债务转移、债务加入、赔偿请求权让与、补充责任、保证责任、重复保险、重复委任以及请求权竞合等多数人之债的具体形态。对于每一类多数人之债,着重从概念、特征、历史演进、相关制度比较以及对内对外效力等方面予以考察研究。既注重历史维度,又注重理论深度和实践面向,涉及民商法知识面较为广泛,具有一定的学术深度和广度。
本书是一部关于美国著名法官勒尼德 汉德的传记,精湛、感人地讲述了这位杰出法律人的一生。 勒尼德 汉德(Learned Hand,1872 1961),是与约翰 马歇尔、小奥利弗 温德尔 霍姆斯、路易斯 布兰代斯、本杰明 卡多佐齐名的美国著名法官。他出生于纽约一个法律家族,祖父和父亲都是著名律师。汉德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后,先从事了13年律师工作,并在奥尔巴尼法学院任教。汉德于1909年开始担任法官,直至去世,在 52 年的法官生涯中,汉德法官作出了 4000 多份判决,其中具有重大影响的经典判例层出不穷,著名的汉德公式就是他在一起海事案件裁判中提出和创立的,被视为法律经济学的经典代表。汉德也是现代法律解释方法的先驱,他在侵权法、专利法、海事法和反垄断法等专业领域为司法裁判的技术和精确度树立了长远的标准。 汉德的一生,经
本书是关于国家安全学理论的专题研究。全书共包括:第一章 国家安全学: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及未来展望;第二章 国家安全学是怎么诞生的:评《刘跃进国家安全文集》;第三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若干争议问题;第四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建设中的八大问题再探索;第五章 大安全格局和大安全学的共融共生;第六章 国家安全学学科体系再思考:兼论国家安全类型思维;第七章 国家安全学与国家安全泛化;第八章 我国国家安全学 三大体系 建设;第九章 新文科背景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第十章 国家安全学下的国家安全法学专业课程体系;第十一章 构建国家安全战略学;第十二章 构建国家安全案例学;第十三章 构建国家安全保障学;第十四章 构建国家安全史学;第十五章 国家安全思想史的学科定位及体系构建;第十六章 国
几个世纪以来,新闻的著作权保护都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一方面,如果没有著作权法或者其他制度为新闻提供保护,猖獗的盗版将使新闻业的投资无从收回,新闻出版者就无法为公众提供高质量的新闻,而高质量的新闻又是政治、经济、文化生活所必须的公共产品。另一方面,著作权不保护单纯事实信息是著作权法的基本规则之一。新闻是一种负载着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为其提供著作权保护将造成少数媒体对新闻的垄断。这一紧张关系贯穿着新闻著作权制度史的始终。 本书系统论述了17世纪以来英美两国新闻出版商追求新闻著作权保护的历史。详述了在不同时期的技术条件、组织形式、行业格局和规制环境下,新闻出版业和公众关于何为 盗版 、何为 可接受的复制行为 等不断变换的观念和看法,以及不同时期新闻出版商为制止同行盗版而采取的法律和非法律制
本书对我国继承法的立法过程和司法实践经验进行了回顾,分为继承法与继承权、继承方式和遗产的处理三编,全面展示了中国继承法的框架结构、逻辑体系和具体内容,阐释了有关继承权、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遗产的管理与分割,以及转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和共同继承的基本规则。同时,对《民法典》规定的继承规则存在的不足和完善方法,也进行了全面分析,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全书理论体系完整,内容具体、新颖、翔实,结合实际案例进行说明,语言生动活泼,可读性强,对我国继承法的理论研究、司法实践和法学教学都具有指导意义。
本书作者认为:商事调解无法在我国现行以《人民调解法》为主的调解法律框架下有效发展,我国亟待建构独立的商事调解法,以此促进、规范与保障商事调解的发展。围绕这一基本命题,本书展开论证的子问题包括:一是商事调解作为立法调整对象应如何被界定,即 是什么立法 的问题;二是有什么理由支持商事调解立法,即 为什么立法 的问题;三是商事调解立法的立法模式、基本构造以及主要规范如何设计,即 如何立法 的问题。 本书定位为法学类的学术专著,力图为商事调解法的制定与商事调解实践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普及,信息化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对于全球范围内残疾人群体而言,信息化不仅为他们提供了更加便捷的生活支持,还极大地促进了他们的法律权益保障和司法保护工作的现代化。本书旨在探讨如何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一个更为高效、平等且具有普遍可访问性的全球残疾人司法保护体系。通过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本书首先界定了残疾人的法律定义及其面临的司法问题,并分析了当前全球范围内在残疾人司法保护方面存在的挑战。随后,深入探讨信息化在提升残疾人司法保护效率、促进法律服务普及化以及加强国际合作方面的潜力与实践。在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策略建议,包括建立和完善全球残疾人司法保护的信息平台、优化法律援助服务体系、推进信息无障碍建设、增强数据保护和隐私安全等。同时,通过国内
本书围绕有罪必罚原则的一般原理与展开机制进行研究,共分七章。本书通过考察有罪必罚原则的本体意义及法治价值,论述有罪必罚原则的宪法根据和刑法对有罪必罚原则的规定,分析我国提倡有罪必罚的现实依据及理论根据,进而从刑法的司法和刑事执行上探寻有罪必罚原则的贯彻机制。 br 首先,本书对有罪必罚原则的基本内涵进行解释,从 有罪必罚 和 原则 两方面探讨有罪必罚原则的本体意义,并从法律之治和良法之治两方面论述有罪必罚原则的法治价值。通过对宪法和刑法的规范分析,指出我国宪法为有罪必罚原则提供了合宪性根据,《刑法》第3条前段以成文法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有罪必罚原则,进而为在我国提倡并贯彻有罪必罚原则奠定了基础。 br 其次,本书对在我国确立有罪必罚原则的现实依据及理论根据进行论述,为有罪必罚原则在我国刑法体系
2023年3月25日,刘春田先生在美国洛杉矶因突发疾病溘然长逝。先生离去后,全球各界人士纷纷以各种方式,寄托对先生的追思与悼念。这部文集精心收录了先生生前好友、同事、学生及亲人饱含深情和思念的追忆文章。每一篇都从不同角度缅怀先生为人为师为事的高尚品格以及立德立功立言的不朽功勋。透过这些真挚的文字,我们可以从中领略一位大先生的崇高风范、一位教育家的伟大精神、一位大学者的深厚学养以及一位中国法学家的世界眼光。这部文集也是几代学人对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发展印记的共同回顾。它生动记录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学科在先生的引领下,从萌芽到蓬勃发展、从中国走向世界的的光辉历程。阅读文集,我们可以感受到先生的大智慧与真性情。掩卷沉思,一个个 春田故事 将为后世学人留下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
本书所要从事的是一项地方立法动力学的综合性研究。本书在结构上分为五章,意在从多个角度、不同层次全方位、系统性地勾勒出地方立法的动力机制。第一章为立法动力学的理论基础。第二章论述的是地方立法的政治动力,即将地方立法放置到政治变迁当中进行观察,具体分为三节,第一节讨论的是地方立法权的扩张,第二节研究的是国家能力建设,第三节探讨的是地方治理的法治化转型。第三章讨论的是地方立法的经济动力,分为三节。第一节旨在讨论地方政府间的竞争关系对于地方立法的影响。第二节讨论地方发展型政府体制对地方立法的政策选择的影响。第三节讨论财政分权、权力问责机制对地方立法中的利益本位现象的推动作用。第四章讨论地方立法的社会动力,分为三节。第一节讨论市民社会建设与地方立法的法治化水平。第二节着重讨论公民运动
本书讲述了14个经典法学流派的源起、发展及核心思想和代表人物,包括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法社会学派、利益法学派等。书中穿插对各流派代表人物的介绍,着重介绍了经典法学流派的代表观点 。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明法笃行,是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的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其中,立德树人是价值引领,德法兼修和明法笃行则是法律专业能力和职业精神的深刻体现,是法学教育科学性与融合性的集中表达,是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建设的目标定位,故培养法科生的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也应该成为法学专业教学目标之一。本书在引言部分研究了新文科背景下地方应用型高校法学专业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意义、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和重点措施等问题。除引言外,本书分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法学专业基础课程、语言类课程三编,涵盖31门课程,每门课程从 课程简介和思政建设目标 课程思政元素挖掘与融入 教学设计基本思路与措施 教学设计典型案例展示 等方面条分缕析、循序渐进地对该课程的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进行阐释。其中, 课程思政
无处不在的数据技术对人类尊严和自主构成了明显而现实的威胁。然而,在过去的五十年里,我们一直忙于保护数据,却未能保护人类本身。在本书中,伊丽莎白 M. 瑞尼尔斯认为,我们应专注于数据保护、数据隐私、数据安全和数据所有权的法律中的人类核心价值观。而且,随着我们对数据的痴迷的增长,我们忽视了与技术发展相关的真正利害关系 我们作为人的尊严和自主性。 伊丽莎白 M. 瑞尼尔斯的研究指出从某些方面来看,数据既是一切,又什么也不是。数据依靠情境,并呈动态变化,因此很难被定义。通过对美国、欧盟的数据法案进行梳理,伊丽莎白 M. 瑞尼尔展现了西方数据法的构建逻辑,同时面向数据法的未来,提出了一个清晰的愿景。
法律与习惯之间的关系,是穗积陈重 法律进化论 学术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书从法哲学、法社会学、法人类学、法文化论等方面考察了习惯与法律之间的关系,指出习惯是国家形成期的一大统制力。在习惯享有法性的过程中,经历了法律潜在期、法律与习惯并存期、法律分化期三个时期,习惯最终分化为拥有法律效力的习惯与仅拥有社会效力的习惯。在习惯如何享有法性的论说里,本书整理出六大学说,并进行了全面的法律进化的调查研究。
本书是对警察权的专题研究。本书共分为五章,具体为:第一章 警察概念的导入,论述了渊源:英国法上警察概念的变迁,承继:美国法上警察概念的生成。第二章 警察权概念的合成,论述了从警察到警察权,警察权合成的基本背景与原理。第三章 警察权范围的界定,论述了警察权的重生与成熟:前洛克纳时代的广义警察权,警察权概念的瘦身:洛克纳时代列举式的狭义警察权概念,警察权概念的扩容:新政时代对警察权概念的再扩张,稳与变:现代警察权的再确认与新生。第四章 警察权判例中的基本教义,论述了警察权与其他权力的甄别,判断警察权合宪性的基本维度。
本书是著名刑诉法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陈虎(陈少文)教授的全新专栏文集。 全书以法律多元为方法和旨归,围绕法律制度的形成和运作,结合17本中外学术名著,对怎样看待美国禁酒令、死刑能否废除、乞讨是不是一项权利、真实版的 洞穴奇案 如何上演等数十个经典法律命题、社会热点问题及刑事司法核心问题 相对而论 ,对其背后的思维方式进行了综合开放的思考和抽丝剥茧的分析。 本书所收录的篇章,既有作者独立思考的原创成果,也有作者对学界研究成果的通俗演绎,主旨在于通过对一个个具体法律问题的分析,传递一种观点,即法律从没有一个*正确的答案,也许可以对所有曾经坚信不疑的传统认知重新进行审视,从而获得远高于信息差异的认知优势,体味法律多元思维的魅力。 本书触角敏锐,视野开阔,信息丰富,文笔生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进一步完善了慈善组织的法律规定,慈善组织作为慈善供需的纽带。本著作从慈善组织自律失信案例出发,引出慈善组织自律的意义,除了国家、社会对慈善组织进行他律之外,慈善组织的自律更有利于慈善组织的健康发展。本著作从三个内在方面加强规范完善慈善组织的建设,建立健全现代慈善组织体系:加强慈善组织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规范慈善组织内部治理、行业自律。
本书以轻松易懂的方式梳理中国法律史,让枯燥的法律史生动有趣,是一本深入浅出的法律科普读物,更是一本标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学术通俗读物。本书作者以其深厚的法制史理论功底和扎实的写作水平,将中国法制体系的发展、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在一个个故事中生动呈现。作者思想独到,尊重客观史实,全书写作脉络清晰,可谓用历史旁观者的角度见证时代的变迁。本书不仅着眼于各朝法律条文技术的发展,更重视诸子百家历代思想对中国法哲学的影响,对于初涉法律专业的读者理解法律史整体概念,以及中华法系一脉相承的理念和内核也有很大的帮助作用。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社会和国家的共同责任。儿童具有身心发育不成熟的特殊性,其充分享有受监护权是实现其他各项基本权利的前提和基础。我国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民法典》,重申国家对儿童监护事务承担兜底职责,回应了2017年《民法总则》确立的 以家庭监护为基础,社会监护为补充,国家监护为兜底 的儿童监护制度体系。然应认识到,尽管近年来我国在儿童监护法律和制度层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尚存在一定现实问题。建立完善的儿童国家监护法治体系为儿童提供全面的、兜底的权利保护,既是解决当下儿童保护事业面临现实问题的有效路径,更是中国积极履行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国家义务的重要体现。为此,本书将以全面保护儿童权利为视角,按照学理证成、标准审视、比较研究、实践反思及立足中国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