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在早期近代中国的经济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一般被认为仅仅处于次要地位。而本书所要展示的,则是契约在这一时期各种日常人际关系与交易构建中所发挥的极为重要的作用。对当下学者而言,契约对日常经济活动中诸多细节所留下的记录具有重大价值。 曾小萍、欧中坦、加德拉编著的《早期近代中国的契约与产权》的文章对清代以及民国时期的经济和法律制度,特别是与契约和财产紧密相关的那些领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并就这些制度在特殊的社会背景下如何运转有清晰的阐述。汲取对古老文档资料的新近研究成果,契约嵌入中国社会与经济生活,并在商品化的扩散中发挥了作用。其中,有两篇文章的命题涉及广泛:一篇是曾小萍力证强大的财产权利存在着一个独特的中国传统;另一篇是欧中坦结合美国法学知识,针对中国比较研究框架的
本书从知识产权代理公司的成立、专利流程管理、专利代理管理、商标与管理,以及公司财务管理、执业证管理人事管理等多方面,具体说明了一个中小型特别是初创型知识产权代理公司如何创建并进行全面管理。本书可为知识产权代理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借鉴。
本书介绍了几个主要国家或地区的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比较了它们处理相关问题的具体实践,包括立法规定、司法判例及学术界的讨论。章讲述了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的交互影响。第2章至第7章着重讨论了欧盟、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爱尔兰及新加坡这几个重要的经济实体是如何处理知识产权与市场公平自由竞争之间的冲突的。第8章至0章讲述了平行进口、技术转让,以及如何通过经济学的方法来分析知识产权法与竞争法之间的关系。
本书试图从历史的视角观察、分析与评价,推动知识产权法制发生与发展的各种社会力量,并籍此探讨在此过程中国家、商人与公众复杂而微妙的关系。本书研究的中心问题是,西方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制缘于何种经济、政治或社会的因素而产生?经由历史研究,本书倡导一种发展的而非僵化的知识产权观,即认为知识产权观念与内涵并非一成不变,而是在不同时间与空间有不同的意义。知识产权法制的正当性,不在其是否与所谓国际通行规则接轨,或是否与某一特定定义或范畴相符,而在于其是否因应当时社会现实需要,提供为不同社会力量所能接受的合理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