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部分对涉外保证的法律界定、涉外保证民事关系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以及我国法院审判实践中出现的与涉外保证案件相关的问题进行简要介绍,在总结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论证《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以中国司法实践为视角》选题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正文部分共五章。章介绍涉外保证的基本理论,为研究相关的国际私法问题做好理论铺垫。第二章到第五章涉及涉外保证中核心的国际司法问题,即涉外保证管辖权、涉外保证法律适用及法律适用的限制,以及主债务域外法院判决和仲裁裁决的承认与证据效力。 结论部分概括了《涉外保证的国际私法问题研究》的基本观点。涉外保证的特殊性,包括多方当事人、三角型民事关系及多个争议解决机制等导致很多令人困惑的国际私法问题产生。本书提出直接将承认程序并人涉外保证案件实体审理程序之
本教材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角度出发,紧密结合国际商事仲裁理论与实践和我国有关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全面、深入、系统地阐述了国际商事仲裁法涉及的主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的性质和特点、临时仲裁机构与常设仲裁机构、仲裁协议、可仲裁事项、仲裁庭的管辖权限、仲裁程序、临时性保全措施的发布与实施、仲裁证据及其认定、解决争议的适用法律,特别是商人习惯法及其适用的问题,以及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分析了国际商事仲裁立法与实践的国际化与现代化的发展方向。 在体例安排方面,在每一章、节之前至少都安排了一个引例,旨在通过这些案例讲述各章节所涉及的具体的法律原则。全书共引用了八十余案例,其中的三分之一以上的案例都与中国有关。
国际河流法的主体是国际河流沿岸国家或其他国际行为者,国际河流法的客体为国际河流流域资源与有关行为,王志坚编著的《国际河流法研究》具体包括水面利用(划界与航行)、水体利用(非航行利用)、水体利用的影响(环境与管理)这样三个部分。以权利义务对等原则为指导,河流生态需水为基础,各流域国水量贡献率为依据,明确国际河流水权,必定有助干预防和解决国际河流争端,促进国际流域生态与环境的保护,对过度开发和不合理利用行为有所制约,实现国际河流流域的可持续发展。
本书系美夕法尼亚州比亚努大学法学院保险法教授约翰·F.道宾所作,是美国法学院的保险法辅助教材。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书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译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译作品。 这本辅助着作采纳了特殊的编排体系。为了让法学院的学生了解作为保险法基础的保险学,著作开篇即以较大的篇幅对保险学进行了介绍,这样的徽法使得读者更容易理解本书后面的内容,同时也成为这本著作的的独特之处,在之后的内容中,作者相继对保险利益、风险解释、受保险保障的人、索赔程序、保险人的拒赔理由、弃权和禁止反言、赔付的方式、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抗辩的义务、代位求偿权、再保险、保证保险、保险监管等内容进行论述,对的读者来说,这样的内容,这样的编排方式,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任际国际法文丛:国际私法研究》主要研究国际私法学科整体理论,作者对其范围与考量、视角与进路、价值与体系均提出了独立想法。从论证国际私法学科与定义范围,首提国际私法关系与国际私法冲突概念,主张研究国际私法整体理论与制度,内容上应有国际私法体系范畴整体化研究,方法上应有国际私法特有方法及运用不同分析方法包括一些跨学科研究。 作者以冲突规范的基础意义为起点,研究法律冲突与规范方法问题,特别提出和论证国际私法识别方法论;并分析涉外电子合同、网络争议管辖权等新型问题,特别提出将公共秩序与公共秩序保留作为不同范畴分别定义;将国际私法物权与国际私法合同作为典型问题予以法律适用研究,从中寻找制度综合因素;主张国际私法争议解决措施是法律适用的价值目标实现过程,应体现于其整体研究之中。
本书分上中下三编,主要研究国际经济法基础理论,探讨部门国际经济法问题和分析国际经济法与中国实践。
本书是国际法学家莫鲁·鲁比诺-萨马塔诺自1990年写作本书版以来的首次修订,除了继续保持原书的性、全面性和时代性外,还着重从各国对仲裁的态度及其制度特色和发展趋势方面著述。 全书援引大量经典案例、专家论点、仲裁员评析旁征博引,多面论证,不仅关注了各主要法系和主要国家的具体情况,还增加了国际仲裁法律适用状况的进展,并反思了过去若干年国际仲裁法律及实践遇到的挫折,提出了许多颇具建设性的意见。 本书使读者在客观了解国际仲裁法律及实务的基础上,全面掌握国际常用的仲裁条款,熟悉并掌握仲裁的程序及须注意的问题,对仲裁法律和实践的发展有重要的意义。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包括四篇,一篇为船舶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概述,第二篇为国外船舶规则、规范及相关标准中缩写词英汉对照,第三篇为国际海事组织(IMO)届至第30届大会决议目录,第四篇为国际运河规则对船舶相关要求简介。 《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可作为大专院校中与船舶相关专业学生学习船舶规则、规范的参考教材;可作为船舶设计、建造单位技术人员系统了解船舶检验与规则规范分类和现状的参考资料;《国际海事规则规范选编》有助于船舶营运公司对技术人员和船员进行船舶规则和国际运河规则的知识培训。
本书系美夕法尼亚州比亚努大学法学院保险法教授约翰·F.道宾所作,是美国法学院的保险法辅助教材。目前由法律出版社出版了英文第三版。2003年本书英文第四版出版,本译著就是第四版的翻译作品。 这本辅助着作采纳了特殊的编排体系。为了让法学院的学生了解作为保险法基础的保险学,著作开篇即以较大的篇幅对保险学进行了介绍,这样的徽法使得读者更容易理解本书后面的内容,同时也成为这本著作的的独特之处,在之后的内容中,作者相继对保险利益、风险解释、受保险保障的人、索赔程序、保险人的拒赔理由、弃权和禁止反言、赔付的方式、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抗辩的义务、代位求偿权、再保险、保证保险、保险监管等内容进行论述,对的读者来说,这样的内容,这样的编排方式,都给人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
本书是一篇新著的《公法与私法》。著者自从事行政法的研究以来,对于公法与私法之区别及其关系的问题,就不断地关心着,而且公表了不少的论文。不用说,我是反对那否定公法与私法的区别的所谓法一元说的,但是,若过于偏重两者的区别,以为两者的法律关系之性质完全不同,其所适用之原理亦各异的那种论调,我对之亦未能赞同。尤其是曾一时,以公法为权力关系的法、私法为对等关系的法的学说,虽然含着片面的真理,但未能完全贯通,我相信有修正的必要。明治三十七年(1)在《法政新志》发表的读了穗积先生(2)的《公法的特质》之后那篇论文里,即已论及此种旨趣。其后,大正二年在 《国家学会杂志》揭载的《论公法与私法的关系》、和大正三年在同杂志揭载的《公法与私法的中间区域》的两篇,亦同样是以此种旨趣与基干的。即至于今日,
自从1924年世界上部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公约(《海牙规则》)问世以来,国际社会为促进国际贸易和航运事业的发展.一直在不懈地致力于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统一;1968年在布鲁塞尔外交会议上通过了修订《海牙规则》的议定书(《维斯比规则》);1978年又由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主持、审议和通过了《1978年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汉堡规则》),形成了三个调整海上运输关系的国际公约并存并都具有法律效力的局面。《海牙 维斯比规则》体系的参加国家和地区达108个,《汉堡规则》缔约方有32 个。这三个规则在实际的海运业务中,分别为有关国家和地区或船公司趼采用,到目前为止,统一海上货物运输法律的目标远未达到,联合国国际统一运输法草案也是任重道远。所以,我们对这三个规则都应该有所了解。《国际海上运输三公约释义》是首次全面
本书是一本交叉性、边缘性学科著作,综合了国际法学(包含国际公法和国际经济法)、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的共同研究对象,运用了多学科的研究方法,梳理和整合了涉外经济行政领域的法律规范和经济领域的大量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可以满足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和行政法学专业的学生、教师、研究者和爱好者等不同群体的求知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