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从全球化与东西方哲学对话角度探究比较哲学的理论形态、研究方法、问题意识与创新思路,开启中西文化融合、中西马哲学会通与中国文化的世界化视域,并在宗教学与伦理学语境中比较中西哲学传统中的若干重要概念。由于立足比较哲学的学术前沿,从破解比较哲学理论难题的实际需要出发,本书呈现了当前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研究中的重大问题,凸显了比较哲学的创新价值,力图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实现中国哲学的国际认同贡献绵薄之力。
《有(与)存在:比较哲学视野中的中国“形而上”问题》发端于一个欲在汉语中说清海德格尔所论述的“Sein”之意义的冲动。海德格尔的思想即围绕这一在汉语中如今大多被译为“存在”的词展开。 《有(与)存在:比较哲学视野中的中国“形而上”问题(第二版)》以现象学的哲学方法来重读中国哲学中的“有”与“无”“道”等核心观念,如此则使对中国哲学的解释重新充满新的活力与创造力,并同时呈现中国哲学与西方哲学各自的思想脉络。全书分两个部分:上编从被翻译的“存在”回到汉语的“有”与“无”,下编在对于汉语的“有”的这一独特现象的思考推动下重读《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等重要段落,讨论了其哲学意义。
梁漱溟是我国现代著名学者、国学大师,现代“新儒家”的早期代表人物之一。《东西方文化及其哲学》是其代表作之一,首次出版于1921年,在当时的东西文化论战中曾引起过思想学术界的重视。自上世纪七八十年代起,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教授丛书:比较哲学视野里的中国哲学》是作者对自己近二十年来走过的哲学学习道路一个大致清晰的把握。从一九九○年发表的篇正式学术论文《略论老庄的生命哲学》,到这个论文集收录的最近一篇论文《试论戴震的语言哲学思想》,中国哲学研究基本上都是在中国、西方、印度比较的视野里展开的。这种不期然而然的中国哲学研究命运非常奇妙地暗合了文中所说的话:中国近现代哲学,从一开始就是在比较文化的视野里展开的。
《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8辑)》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中西哲学比较中心主编的系列丛刊《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8辑。本辑内容以“跨文化文本研究”为主题,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70后学者的研究论文为组成主体,从哲学、宗教等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展开文化比较研究,提出了许多卓有新意的见解,有助于拓展和深化对各自论题的认识。整个文集富有锐气,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适于有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大学各类学生阅读参考。
《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8辑)》是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中西哲学比较中心主编的系列丛刊《比较哲学与比较文化论丛》第8辑。本辑内容以“跨文化文本研究”为主题,以武汉大学哲学学院70后学者的研究论文为组成主体,从哲学、宗教等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展开文化比较研究,提出了许多卓有新意的见解,有助于拓展和深化对各自论题的认识。整个文集富有锐气,且具有较强的思想性,适于有关领域的研究者和大学各类学生阅读参考。
本书立足于生命哲学的观照,通过大量的文化典籍之稽考,发掘蕴含其中的平安之道。全书于绪论之后分上、下两编:上编为“平安之道的本元探究”,涉及神话渊源、文化表征、理论基础、状态预测、社会谐调等诸多方面;下编为“平安之道的生命观照”,侧重阐述平安之道的生命环境要求、传统礼俗、医疗养生、生活修行、生命境界、慈善精神。本书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阐述了平安生活法则,展示了中国经典文献所蕴含的文化价值观,并从当代社会生活角度予以新的诠释。
分析哲学自创立之始就试图与“形而上学”划清界限,而斯特劳森通过《个体》一书扭转了这一局面,并将自己的思想命名为“描述的形而上学”。他在本书中指出,以往的形而上学更多是修正性的,较少是描述性的,而描述的形而上学不仅能够描述我们关于世界想法的实际结构,还能揭露概念结构里最概括性的特征。斯特劳森不仅探讨了语言哲学中主词与谓词的标准问题,还区分了殊相与非殊相,确立了物体与人作为基本殊相,赋予了个体以更深刻、更重要的形而上学地位。《个体》中的很多观点仍然启发着当代的哲学讨论,如辨识与再辨识问题、听觉世界、身体在知觉经验中的地位、集体心灵的观念,等等。
昂格尔的许多作品都是在思考那些能够将人性从经济奴役、社会分化与层级体制中解放出来的政治和社会秩序,本书是这一思考在法律领域中的延续。与批判法学运动(CLS)的其他成员及当代法律思想家将法律分析的重心放在法院与法官如何裁决案件不同,昂格尔认为法律分析的重要性在于提供制度想象。《批判法学运动》作为CLS的思想宣言、纲领规划,不仅系统分析了所谓正统法律学说中形式主义与客观主义的积弊,而且概括了批判后的建设性成果——理论上构建起反叛正统的“异端”学说,实践上重新想象民主与市场的制度形式,并且以宪法平等保护与合同法为例,详细阐述反叛正统的“异端”学说及其设想的制度规划实践应用的无限可能性。
乍听《乐育堂语录》书名,会让人觉得是一般劝善之类书籍,这也正是此书以前少被人注意的原因所在。当然,应该说,这是常人知识僵狭所导致的错误,并不是书名本身有什么不当。 《乐育堂语录》是一部丹经著作,是清朝道咸年间(1841~1860年)黄元吉先生为门下弟子在“乐育堂”讲解的丹法,其间经历十余年。后来,弟子们将其语录汇编成册,分为四卷,取名《乐育堂语录》。
《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修订译本)(汉译名著本21)》收录了哈特自1953年至1981年写就的17篇重要文章。这些文章不仅写作时间跨度大,而且选题广泛,几乎涵盖了他在语言哲学、法哲学、政治哲学、伦理学领域中的独特思考,甚至还讨论了刑法哲学中的不能犯未遂的问题。在书中,哈特既讨论了一般性问题,也品评了生长在美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半岛的法理学流派,还对19至20世纪热烈争论的自由、功利与权利等主题进行了探究,其中批评罗尔斯的文章甚至直接影响了《正义论》部分内容的修正。此外,哈特还对重要的法律理论家如耶林、霍姆斯、凯尔森和富勒展开了真诚而犀利的批评。 《法理学与哲学论文集(修订译本)(汉译名著本21)》对于人们了解哈特思想的全貌有着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