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一部清代史料笔记。全书三十六卷,内容专涉清朝掌故。丛录二十六卷,余录十卷,清吴振棫所撰。吴振棫(1792-1870)字仲云,号宜甫,浙江钱塘人。室名花养吉斋。嘉庆十九年进士,授翰林院编修,曾充实录馆纂修、提调兼校勘。所著有花宜馆诗录词录文略、黔语、黔行纪程、国朝杭郡诗绩辑等。养吉斋丛录是他最体面心血的一部力著。 本书以典章制度为主,兼及宫内殿阁苑囿、奇事趣闻、科举武备、饮食服饰、藏编刊、游娱庆典等,较全面的勾勒出一幅清宫图画。余录十卷,除增补宫内典故外,还记载了蜀滇风情、各地名胜、文坛佳话、士林美谈等。全书对于了解与研究清代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方面颇有参考价值。
本书对初唐、盛唐及中唐前期32位诗人的生平事迹及著述情况,作了详密的考证,或填补空白,或订正错误,资料翔实,论证严密,多发前人所未发。此外,本书还对所考诗人的创作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及影响,以及当时的诗坛和诗歌流派,作了宏观的考察,力求总结出文学史的发展规律,其中特别是对大历时期南北不同诗人群体的分析,开启了20世纪80年代以来唐代文学研究中群体研究的新风气。本书初版于1980年,学术界认为这部著作的出版“一下子便把唐文学的研究推进到一个新的层次”(南开大学罗宗强教授《唐诗论学丛考》序)。
《唐才子傅校箋》以日茂元刊十卷本为底本,校以日藏五山本、正保本、《佚存叢书》本以及《四库全书》本、三间草堂本、《指海》本等海内外世傅版本、校订精審,堪稱定本。箋證的重点在探索史料来源、纠正史實错误、補考原书未伯重要 事迹,以全书所收近四百位唐代備的重要事迹,以全书所收近四百位唐代重要诗人的生平和创作为基本架构,通过对他们生平事迹、诗文创作、作品流会心等基本史料来龙去脉、是非真假的逐條考證,起到了有唐一代诗人事迹资料库的作用。 本书是中国二十多位唐代文史学者多年協作研究的结晶,集中代表了世纪唐代诗人群體研究的成就。
本书是我国古代的历史地理名著,记载了一千多条水道及其所经地区的的自然地貌、人文遗迹、建置沿革和有关的历史事件、神话传说、人物典故、民俗物产等,引书400余种,记述众多汉魏碑铭。作者以《四部丛刊》本为底本,参考35种版本,利用120大量地方志和其他文献资料,融汇本人60余年研治体会,吸收王国维、胡适、岑仲勉、森鹿三等中外学术成果,对原书进行标点,撰作校证。各卷末的校证包括校异文、辨正误、补异文、考原委等。
通制條格不仅是元代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书,还收录了不少有关元代政治、社会经济方面的史料,十分可贵。前北平图书馆於一九三零年据旧藏明初墨格为本残卷影印出版,为仅存之本。近年来,以此本为底本,有日本小林高四郎、冈本敬二两位教授主持编著的通制條格研究译注和我国黄时鉴教授的通制條格点校本行世。
本书为“元明史料笔记丛刊”的一种,共三十卷,为元末明初陶宗仪所撰,记载了许多元代社会的掌故、典章、文物,同时论及小说 、戏剧、书画和有关诗词本身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史学及文学研究者均有参考价值。
本书对古佚书辑本进行了全面清量、考证,是文史所究者的参考书。
本书汇辑辽、金二代的文章,务求广搜博取,不仅收录完整的作品,残篇断章也酌加摭拾。旨在反映其文章创作的全貌。共收录786位作者的文章3356篇。每一位作者之下,撰写400余字的“作者小传”,而后是原文和校勘记。本书对所收作品皆选择善本、足本为底本,同时参校以其他价值较高的本子。辽代部分以中华书局点校本《全辽文》为底本,金代部分则以粤雅堂本《金文最》为底本。
通制條格不仅是元代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书,还收录了不少有关元代政治、社会经济方面的史料,十分可贵。前北平图书馆於一九三零年据旧藏明初墨格为本残卷影印出版,为仅存之本。近年来,以此本为底本,有日本小林高四郎、冈本敬二两位教授主持编著的通制條格研究译注和我国黄时鉴教授的通制條格点校本行世。
本书为“元明史料笔记丛刊”的一种,共三十卷,为元末明初陶宗仪所撰,记载了许多元代社会的掌故、典章、文物,同时论及小说 、戏剧、书画和有关诗词本身等方面的内容。对于史学及文学研究者均有一定参考价值。
清康熙前期陶汝鼐、陶之典父子编纂。卷一为开山缘起、山水、寺刹等,卷二为法系、功行表、法要,卷三为法要、佛事,卷四为塔墓、庄产等,卷五至卷八为各类诗文。除了大沩山本身的佛教、山水文化资料外,也收录了隶属于沩山禅宗系统的芙蓉山、浮山、泉塘山、白云峰、龙山等处的佛教文化资料,既是一部体例严整、线索清晰、资料丰富的佛教文化著作,又是一部格调高雅、令人心旷神怡的山水文化著作。
閻若璩年谱,原名阎潛丘先生年谱,清张穆撰。閻若璩,字百诗,别号潛丘居士本太原人,寄居山阳(今江苏淮安市),生于明崇祯九年丙子(一六三六)十月十四日。 阎氏早年卽好学深思。二十岁时,读古文尚书,认为东晉梅賾年献古文尚书是伪作。此后沈潛探研近三十年,著成尚书古文疏证八卷,引经據古,一一陈其矛盾牴牾之處,列出一百二十八条证据,有力地证明古文尚书为伪书。毛奇龄作古文尚书冤词与之驳辩,但亦“终不能以强辭奪正理”,“则有据之言先立於不可败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十二古文尚书疏证)。 这次点校,以道光刊甲本为底本,参校乙本与粤雅堂丛书本,并收入伍崇曜的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