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民族音乐有着悠久的历史,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地域辽阔,民族乐器历史悠久,一件乐器在传承发展过程中往往形成各种不同风格的流派,而这些流派的形成与各地区的文化背景、风土人情、语言、戏曲等因素都有着很大的关系,而且这些流派大多以“代代传人”的形式在演奏家之间传承着。作为中国民族器乐中最有代表性的乐器之一的扬琴,早在明朝时期就已从波斯传入中国。它历史悠久,表现力丰富,既能够充分地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还能很好地反映社会生活,为广大百姓所喜闻乐见。 如今,在中华民族迎来伟大复兴的时代背景下,祖国的传统文化得到越来越多青少年的喜爱,不同年龄的人学习民族音乐的热情也与日俱增。不论在创作和演奏技法方面,还是在理论研究方面,都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扬琴也不再是艺人们赖以谋
本文字深入浅出,乐曲按循序渐进的原则安排,十分方便学习;内容涵盖面宽,不国时期较为重要的二胡佳作,多已编入其中;一批湖北音乐家创作的地方特色鲜明的二胡作品被迁入。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主编、林玲执行主编的《古筝(十级表演文凭级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依据由简至繁、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的教学方式选择曲目,引导考生顺利地步入古筝的世界。在、二级里多以民间小曲为主,配以相应的练习曲。从第三级开始,每级有传统乐曲和创、编乐曲。传统乐曲主要是选择各流派具有代表性的乐曲;创、编乐曲主要是选择新中国成立以来具有影响的创作、改编作品,并以人民音乐出版社历年出版的筝谱版本为依据。
中国音乐学院考级委员会是经文化部批准开展社会艺术水平(音乐)考级活动的性音乐教育机构之一。多年来的社会艺术水平(音乐)考级工作,得到了广大考生的认可和各方面的支持,有着良好的社会信誉。 《中国音乐学院社会艺术水平考级全国通用教材》已经使用多年,对我考级委员会的考级工作以及报名参加我院考级的考生的训练和考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深受广大考生及辅导老师的好评。 作为音乐教育的高等学府,面对全国音乐考级活动众多的参加者,有责任和义务向公众不断地提供、实用、使用方便的教材,公布开考科目的具体要求,给参加考级者以学习上的指导,为社会艺术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古筝演奏考级作品集》(第二套),是在1999年出版的中国音乐家协会《全国古筝演奏(业余)考级作品集》(套)的基础上,依据中国音乐家协会考级委员会对教材编写新的格式要求,集中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重新修订编写而成的。 第二套考级教材与套相比,从内容到形式都做了较大的调整。首先,第二套教材规范了每级作品的数量。从过去各个级别的八至十三首乐曲不等,调整为每级十首乐曲。其次,每级增加了相应的练习曲,以考查考生在古筝演奏技术上的基本能力,有意识地让考生认识到古筝基础训练的重要性。第三,随着古筝艺术社会普及程度的提高,考生演奏水平与以往相比有了很大的提高,因此,第二套教材在过去九个演奏级别的基础上,把级别设定为十级,以适应当代筝乐发展的需要。增加的这个级别,采用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