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能源环境问题日益严峻,全球新能源产业迅速发展,风电场项目开发备受重视。我国风电场项目开发建设规模迅速扩大,项目投资者愈发积极踊跃,但同时也在项目前期工作中存在盲目性。 本书围绕项目遴选、预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申请项目核准等风电场项目开发过程中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内容进行阐述,涵盖了国家规定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三个阶段,简要介绍了海上风电场项目和清洁发展机制(CDM)的相关内容。同时,在附录中列选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依据目录,并列举出23个支持性文件示例,供读者参考。 本书适合风电场项目投资者或从事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的人员参考、借鉴和学习,具有较强的指导性。
DL/T 302《火力发电厂设备维修分析技术导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可靠性维修分析; ——第2部分:风险维修分析。 本部分是DL/T 302的第l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耀君、范长信、孙玺。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为强化风电运行和检修岗位人员岗位培训,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学者,自主编著完成了《风电职业培训教材》(含4册),已于2016年正式出版。《风力发电职业教育培训大纲》、《风电场生产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大纲与习题集》作为《风力发电职业培训教材》的配套教材,主要用于风电企业开展内部职业培训、实施岗位任职资格考试和风电生产人员自学、备考等,也可以作为风电职业技能鉴定的参考书目。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北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辽宁电力科学研究院、山东电力研究院、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安徽电力科学研究院、四川电力科学研究院、云南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劲松、白亚民、白恺、曾芳、孙维本、孙树敏、王建军、李晓霞、盛明裙、江建明、崔志刚。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试验研究院、华能玉环电厂、安徽省电力科学研究院、徐州电力试验中心、济宁瑞祥模具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诸暨申发轴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蔡晖、龙毅、刘鸿国、陈立、王亦民、王维东、王亮、魏忠瑞、许国林。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5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5]739号)的要求安排制定的。 控制电站循环冷却水系统中微生物的生长与繁殖是电站水处理技术的主要工作之一。目前,常用的方式是向循环冷却水中加入杀菌剂。市场上杀菌剂种类繁多,如何针对水质确定杀菌剂的使用效果,从而选择适合水质的杀菌剂是每个电厂都关心的问题,因此杀菌剂的评价方法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部分根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要求编写。 本部分规定了炉水全挥发处理的使用条件、选用原则和控制指标。 本部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汽包锅炉压力为15.9MPa及以上的炉水处理。
《DL/T 582 2016 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代替DL/T 582 2004)》代替DL/T 582 2004《火力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DL/T 582 2016 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代替DL/T 582 2004)》与DL/T 582 2004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DL/T 582 2016 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代替DL/T 582 2004)》名称改为《发电厂水处理用活性炭使用导则》; 修订了活性炭对有机物吸附性能指标,增加了用脱色率 (以焦糖为有色试验物质,下同) 指标来评判水处理用活性炭吸附性能的方法; 修订了活性炭床运行中反洗的参数; 补充了煤质活性炭的性能指标和试验方法; 改进了果壳活性炭灰分的测定方法; 增加了失效活性炭处置原则。
本部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 国能科技[2014]298号 文《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的安排,对DL/T 748.2 2001进行修订的。本部分修订是基于机组容量和参数的不断提高,目的是指导锅炉设备的检修,适应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特点,规范锅炉本体设备的检修工艺和质量标准。各发电企业可根据本部分及制造厂技术文件,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企业的锅炉本体检修工艺规程。DL/T 748 是一个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系列标准,标准编写的格式,除第1部分外,其他9部分以表格形式为主,表头分为四栏,即设备名称、检修内容、工艺要点、质量要求。采用一一对应的形式,便于检索和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煤粉锅炉本体设备的检修内容、工艺要点和质量要求。
《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测试规范》、《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建模及验证方法》和《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特性一致性评估技术规范》共同构成支撑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测试与评估的系列标准。本标准规定了风电机组低电压穿越特性的一致性评估方法,用于评估已通过低电压穿越特性检测的风电机组,在更换主控制系统软件、发电机、变桨系统和叶片中的一个或多个部件后的低电压穿越特性。本标准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调度管辖范围内的风电机组。
DL/T 302《火力发电厂设备维修分析技术导则》共分为两个部分: ——第1部分:可靠性维修分析; ——第2部分:风险维修分析。 本部分是DL/T 302的第2部分。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站金属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耀君、范长信、孙玺。 本部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力发电厂焊接接头超声衍射时差检测技术规程(DL/T1317-2014)》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金属设备焊接接头超声衍射时差技术的检测方法、检测结果的等级评定和对缺陷监测时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按照GB/T1.1 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本标准是对行业标准《电力系统部分设备统一编号准则》(SD 240-87)的修订。本标准规定了电力系统厂站和主设备的命名规则。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新建、改建和扩建厂站及厂站内主要发输变电设备。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下达2010年批能源领域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国能科技[2010]320号)(能源20100352)的要求安排制订的。发电厂纯水电导率的准确在线测量是水汽品质控制的重要环节之一,目前国内各类标准只适用于普通水的电导率测量,不适合纯水电导率的在线测量,导致纯水电导率在线测量普遍存在较大误差。本标准修改采用美国ASTMD 5391—99(Reapproved2009)《流动高纯水水样的电导率/电阻率标准测试方法》,并针对发电厂水汽系统纯水电导率在线测量时受到在线及纯水影响因素而编写制定,规范了发电厂纯水电导率在线测量方法,对于提高发电厂纯水电导率的准确测量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发电厂流动纯水电导率在线连续测量的仪器设备、检验和测量方法,并对取样系统、水样流量和温度的控制要求也进行了规定。本标准适用
本标准是根据《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7年度技术标准制定或修订工作计划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7)555号)安排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对运行电气设备中六氟化硫气体质量监督的基础上,提出六氟化硫气体的性质、取样方法、检测项目、检测标准、检测周期、回收及处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和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提出并解释。 本标准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电力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六氟化硫气体实验室。 本管理规定主要起草人:苏镇西、祁炯、杜晓峰、陈自年、梁国栋、杜贵和、陈锋、程伟、赵也。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3年行业标准项目补充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E2003]873号文)的要制定的。 本标准是在原能源部电力规划设计管理局SDGJ 95—1990《火力发电厂污染气象测试技术规定》(试行)的基础上,结合HJ 2.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及GB/丁3840《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要求进行修编的。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新疆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谢永平、王佩华、柳恕。 本标准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代替SDGJ 95—1990《火力发电厂污染气象测
本标准是将SD 324--1989《刮板式机械取煤样装置技术标准》和DL/T747—2001《发电用煤机械采制样装置性能验收导则》的内容归并后修改而成的。 本标准与DL/T 747—2001和SD 324—1989相比,主要进行了下列修订: ——大幅度充实、增加了机械采制样装置整机及各部件技术要求的内容; ——增加了煤流切割器(采样器、缩分器)切割速度测定方法: ——修改了整机采样精密度检验方法,增加了制样系统精密度检验方法; ——增加了整机和采样器、制样系统偏倚检验方法,修改了全水分损失检验方法; ——取消了缩分器缩分比检验方法和煤的*水分适应性检验方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厂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北省电力试验研究院、四川电力工业调整试验所、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
本标准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发改办[2007]1415号)的要求制定的。 近几年,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要求的提高,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装置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为规范火电厂烟气海水脱硫工程建设中的调整试运和启动验收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并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青波、路永峰、刘炜、吴树志、白云峰、杨东、陈玉乐。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反馈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号,100761)。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火电厂烟气脱硫装置可靠性评定导则(DL/T1158-2012)》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漳泽电力河津发电分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志轩、潘荔、石丽娜、薛建明、纪立国、王宏格、王艺蓉。
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 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定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负责日常管理,由能源行业水电水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机组机械液压过速保护装置性能及系统构成的技术要求,并规定了相应的出厂试验、验收及保证期、安装与运行维护、包装运输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水轮发电机组、抽水蓄能机组和蓄能泵组的机械液压过速保护装置。泵站机组可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