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刑法定主义是我持续关注的一个课题。本书的三部分内容是我在不同阶段对罪刑法定主义思考的成果。篇是对罪刑法定主义的法理解读,虽然平铺直叙,不见波澜,但以体系性的叙述展示罪刑法定主义的一般精神。第二篇写于1997年刑法修订过程中,是为罪刑法定主义立法化而摇旗呐喊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的当代命运》为题,发表在1996年《法学研究》第5期,是我个人为满意的一篇论文。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法理阐述,围绕罪刑法定主义,贯通古今、外以及立法与司法等数个向度,’使罪刑法定主义的基本原理在相当的广度与深度上得以展开。第三篇是在实现罪刑法定的立法化以后,对罪刑法定的司法化的关注之作。该篇内容曾以《罪刑法定司法化研究》为题,发表在《法律科学》2005年第4期。这一篇是对罪刑法定的现实阐述,结合有关案例和素材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分别属于刑事实体法与程序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两大基本法律。本书将我国现行刑法及其全部修正案、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关于刑法确定罪名的全部规定以及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刚刚通过的新刑事诉讼法作了统一辑成,汇于一书,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刑法与全部刑法修正案条文辑成。我国的现行刑法由1997年刑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八个刑法修正案构成,由于上述文本各自分离,使已经修订过的法条内容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文本之中。为了便于读者查找和使用刑法有关条文,本书严格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告的上述法律文本对现行刑法条款进行了编辑合成。本书还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刑事政策研究的生命在于其建构性与批判性,对于我国学者来说这是需要学术勇气的。唯有如此,我国刑事政策研究才能登堂入室,与外国学者平等对话。作者在本书中对刑事政策的研究立足于反思与建构,为我国刑事政策研究带来一股清新之风气,令人鼓舞。期望严励在刑事政策领域辛勤耕耘,收获更多的学术成果。
作为刑法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医事刑法日益成为刑法学研究的热门领域,这固然与医患矛盾、医疗事故的增多相关,也与医事刑法自身的独特性、交叉性有关。专断性医疗行为的刑法处遇问题是医事刑法领域中一个细小但颇为复杂的问题。所谓专断性医疗行为是指欠缺患者同意而实施的医疗行为,它既是民法上的侵权行为,也可能是刑法上的犯罪行为。对于刑法意义上的专断性医疗行为而言,它需具备欠缺患者同意、侵袭性和实质性损害三个特征。 专断性医疗行为本质上是对告知同意原则违反的行为。因此,专断性医疗行为具备义务犯的基本属性。告知同意原则本系英美法系产物,经域外传人我国后已由我国医疗法规所确认。告知同意原则的核心在于患者同意,这是医患关系由以医生为中心转向以患者为中心的反映。患者同意背后矗立的是患者自我决定权,该权利
李文生主编的《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件警示与剖析》以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查办的各领域典型渎职侵权犯罪案例为样本,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对渎职侵权犯罪的成因、特点、危害和发案规律,进行了剖析和揭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警示、防控的意见,为读者直观深入地认识渎职侵权犯罪的危害,从思想深处预防犯罪的发生,提供了生动的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