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是研习民法者的入门参考书,以私权利贯穿始终,开篇就转载了德国法学家耶林的名著《法律的斗争》,为全书定下了基调:即民法是保障私权利的基本法。接着从权利主体(自然人及法人)、权利客体(物)、权利变动(尤其是法律行为,既属重要,全书亦主要围绕之详加论述)及权利的行使等角度进行论述,力图把民法的权利本位、私法的价值理念与原理原则全方位地展现给读者。《民法总则》的另一特色是用实例引导读者发掘问题、思考问题,并带着问题去探求私法上的解决途径。
本书对民法总论相关知识、原理进行体系化阐述。全书分为六编。编 民法导论 ,具体包括民法概念论(作为私法的民法、民法的若干核心概念)、民法体系论(外部体系、内部体系)、民法方法论(民法的法源、解释、续造、案例处理方法)。第二编以下为本论,以私权为逻辑主线阐述民法一般原理。第二编 权利主体 ,具体阐述了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第三编 权利客体 ,具体阐述了民法上的物和其他权利客体,如给付、智力成果等。第四编 权利变动 ,具体阐述了权利变动的样态、权利变动的原因(法律事实)、法律行为与意思表示的一般原理(法律行为的概念、分类、意思表示的构成、意思表示的发出与到达、意思表示的解释、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表示不自由)、法律行为的成立与生效、法律行为的效力障碍(无效、可撤销、效力待定)、法律行
《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内容简介(必填) (合作书注明条件) 目前,国内尚缺乏的民法习题正规出版物,广大学生难以通过可靠的习题及时检验课堂所学民法知识,民法教学效果因而大打折扣。尤其对于大一学生而言,刚刚从高中的刷题活动中走出来,进入大学后突然间无题可做,心中慌乱,如果此时能买到一本民法总论习题,无异于雪中送炭,对学生顺利地从高中学习模式过渡到大学学习模式必将发挥重要的辅助作用。 《民法总论习题集》便为作者所著《民法总论》的配套习题集。内容包括与《民法总论》各章相应的单元练习(共14个单元)、2份期末模拟试卷以及1份鉴定式案例报告范文。鉴定式案例报告用于指导学生练习《民法总论》第三章第四节 请求权基础思维 案例处理方法。各单元练习卷设置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辨析题、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某些单元设置法条解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出版于1998年,皇皇凡八册,得德国民法学之精髓而厚植华人社会之民事习惯与司法秉性,于内地民法学与民事法律秩序之演进成熟者,正可为直接的参照系与资源库,于内地民法学学术风格之养成、制度研判之进展、立法更化之提升有着不可尽数之示范与塑造之功,乃有 天龙八部 之谓。更可贵者,于法条技术分析之外,亦提倡价值权衡与价值判断,于法律精神上更为圆融。而两岸法学在知识、制度与技术模式上的趋近,更是于中国整体的法律现代化乃至于两岸和平发展做出重要奠基。 1978 2014影响中国法治图书奖颁奖词
《民法小全书(第三版)》为最新修订版。继第二版出版后,最高院又发布了一些重要的司法解释,如新近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合同法通则司法解释,所以民法小全书全书也予以了相应修订,更新了相关文件内容,以符合读者对最新司法解释的查询需要。同时有一些法律文件已经被废除,第三版中也作了删除处理。该书延续一贯的编写风格,文件的选取凝练实用。该书具体特色如下: 《民法小全书(第三版)》为汇编作品,根据作者多年教学、律师实务经验及对国家法考的深入理解,结合最新颁布的民法典内容,将学习、律师实务和法考中最重要、常用的法律、司法解释、重要文件等,按照 三横七纵 的思路架构进行精心编排,以符合读者对民法法条学习、实务和考试中使用的要求。《民法小全书(第三版)》力争做到精炼、实用、准确、便捷,成为法律人案头常
张俊浩教授主编的《民法学原理》是一部广受赞誉的中国民法学经典教科书,曾荣获普通高等学校法学优秀教材一等奖、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该书取材广泛,资料详实,论证严密,思想深刻,风格独特,自出版以来一直深受法学院师生和法律从业者的推崇和喜爱。《民法学原理》初版于1991年,并于1997年、2000年两次修订再版。惜2000年修订第三版推出后,再无新版问世,至2022年张俊浩教授仙逝,该书已绝版多年。此次再版邀请该书副主编刘心稳教授、姚新华教授以及原作者费安玲教授、刘智慧教授等对本书进行重排校订,既为满足众多读者的期待,也为继续传承这本堪称中国民法教学里程碑的经典作品。 《民法学原理》分为绪论与本论两大部分,设有绪论、总论、物权论、知识产权论、债权总论、债权各论、继承权论七编。对我国传统民法学教科书的观点
《私权的分析与建构:民法的分析法学基础 》为中国民法领域一次系统性地用分析法学对私权的理论体系进行分析和构建的重要理论尝试,具有开拓性理论奠基意义。该书初稿完成时,即获得了学界高度关注和认可,王泽鉴老师这样评价该书: 这是一件具有开创性的研究,对中国民法学的发展,将有重要贡献。 经过作者二十年的再思考和打磨,此次出版书稿增加了很多新的篇幅,如中国民法典的编撰、霍菲尔德与法律人工智能等契合当代民法发展进程的新内容,由原来初稿的二十多万字扩展到现在的四十多万字。该书由法学泰斗江平先生作序并鼎力推荐。总之,该书是一本理论性和实践性兼具、集作者二十年研究精华于一册的上等佳作,在民法典即将出台之际重磅推出,必将再次引起民法学界的广泛关注,有很强的基础理论研究价值和现实参考意义。
拙著民法研究系列丛书包括《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八册)、《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民法概要》、《民法总则》、《债法原理》、《不当得利》、《侵权行为》及《民法物权》,自2004年起曾在大陆发行简体字版,兹再配合法律发展增补资料,刊行新版,谨对读者的鼓励和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 《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期间长达二十年,旨在论述1945年以来台湾民法实务及理论的演变,并在一定程度上参与、促进台湾民法的发展。《民法思维:请求权基础理论体系》乃在建构请求权基础体系,作为学习、研究民法,处理案例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他各书系运用法释义学、案例研究及比较法阐述民法各编(尤其是总则、债权及物权)的基本原理、体系构造及解释适用的问题。现行台湾民法系于1929年制定于大陆,自1945年起适用于台
《民法总论(第4版)》是莱因哈德 博克教授有关民法总则部分研究的集大成之作,根据其2016年德文第4版译出。 《民法总论(第4版)》的内容按照传统的民法总则教科书的顺序展开。首先,讨论了民法的基本理论,即私法和权利理论,包括私法的秩序、权利主体、权利客体、法律事实和主观权利。其次,以私法自治原则为基础,详细论述了民法总则部分的核心内容,即法律行为理论,包括法律行为、意思表示、合同、意思表示的瑕疵和法律行为的效力。最后,讨论了法律行为的特殊行使行为,以及新时代民法的发展,包括代理、同意和消费者保护制度。 博克教授在教科书中所阐述的《德国民法典》总则编的基本制度,旨在为初学者介绍民法领域的入门知识,同时也可以作为进阶者,以及理论家和实务家在民法总则部分的参考工具。《民法总论(第4版)》第4版对
《民法简明教程》是已故著名民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张俊浩教授为民法初学入门者所编写的一本简明教科书。该书曾于2001年出版,已绝版多年,此次邀请南京大学法学院朱庆育教授、中国政法大学吴香香教授等重排校订推出,并由朱庆育教授撰写重排校订版后记。 《民法简明教程(重排校订版)》以27章60余万字的精简篇幅,以市民社会基本法为论证的指导精神,全面阐明了总论、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五部分的基本原理。 本次重排校订,基本保持了原书的原貌,只是在以下两个方面做了更正和补充:第一,根据《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等最新规定,以脚注的形式对全书法条进行了新旧对照;第二,新增了两种文稿:1.书前新增冯珏教授所撰写的一篇梳理张俊浩先生学术思想的导读。2书后新增三份张俊浩教授之前未公开发表的讲稿大纲。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系对《民法典》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188条至第204条。《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在明确时效期间之于民事法律制度的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司法实践涉及时效期间适用的裁判进行类型化整理,抽取先例、形成典型,清楚地呈现每个条文实践适用的全貌;第二,考察每个条文的立法史,并适当进行横向的法律比较,厘清规范适用的全部要点,并对学理争议问题进行必要的展开、评释;第三,在借助法教义学方法澄清条文内涵的同时,发现并填补法律规范漏洞,完善我国时效制度规范体系。 《民法典总则编 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第188条 第204条)》旨在成为法官及律
nbsp nbsp《民法小全书》为汇编作品,根据作者多年教学、律师实务经验及对国家法考的深入理解,结合*颁布的民法典内容,将学习、律师实务和法考中*重要、常用的法律、司法解释、重要文件等,按照 三横七纵 的思路架构进行精心编排,以符合读者对民法法条学习、实务和考试中使用的要求。《民法小全书》力争做到精炼、实用、准确、便捷,成为法律人案头常用的经典参考用书。 《民法小全书》主要特色: [内容全面] 民法典全文,考试、实务常用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重要文件全收录 [编排科学] 全书文件按照民法典各部分内容框架对应编排,三横七纵,一目了然 [实时更新] 二维码实时更新*颁布司法解释等重要文件,*文件一扫即得 [查找便捷] 勒口导引、目录、页眉条文数、关键词索引等多项检索导航,迅速定位所需法条 [随身可携] 小开本,活书脊,方
故事的主人公是在江北新区工作、学习的一家四口。在他们身上发生过很多开心的事、头疼的事、难过的事,但是,无论遇到什么样的事情,你会发现,江小北和龙小山他们一家人只要正确地运用法律武器,就能够保护自己、帮助他人、维护公平正义。他们在法律的学习之旅中不断进阶,法律知识也日益融入他们的日常生活。 相信随着阅读的深入,你会喜欢上这一家人,会为他们的收获而开心,为他们的困难而担心,为他们的烦忧而难过。更重要的是,在这样一段有意义、有益处、有意思的法律旅程中,你也一定能成长为法律知识小达人。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 70 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典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
本书旨在建构请求权基础的理论体系,期能为民法实务提供可资遵循的思维及论证方法,以增进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及客观性。本书重视方法论上的运用,所设实例主要针对民法领域重要的基本问题,并多引用判例学说及德国法的理论,有助于读者理解相关法律的解释适用,对民法的学习应有助益,本书对于大陆和台湾地区民法的比较研究也应有所助益。
《袖珍民法典评注》是以法律适用为中心,将民法学说、判例、规范融为一炉,具有多种用途的便携法律工具书。法律的适用是综合的,在思考问题的时候需要兼顾实体法和程序法、公法和私法、规定与惯例,本书详尽的内容对法律适用者无疑会有巨大的帮助,因为它对于每一个具体法律条文提供了集中和详尽的信息。对法科学生而言,法学教科书自属必要,但仅有教科书尚有不足。教科书传递给给学生的只是法学的基本知识和基本体系,许多学生可能并不满足这一点,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而本书提供了这样的素材。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始于2016年,是由朱庆育、高圣平担任总编,以德国大型民法典评注为参照,汇集了中国民法学界数十位知名学者以及资深实务界人士共同参与和撰写,对中国民法典进行体系化、规范化评注的一项长期而宏大的学术工程。 中国民法典评注 (蓝色版)的撰写规划,将《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依规范意义脉络划分为90个规范群,作为写作单元。写作进程与发表出版分为四个阶段:阶段,对规范群中的核心条文撰写评注,经评注工作坊集体讨论修改后,先行发表于法学期刊;第二阶段,对发表后的条文评注,结集出版《中国民法典评注 条文选注》,以 册 计序;第三阶段,对完成的规范群评注,符合单独出版条件的,以《中国民法典评注 规范集注》之名出版,以 辑 计序;评注撰写的终成果呈现于第四阶段,届时,所有条文评注回归法
作为四十年来中国民法学理论发展的亲历者、见证者、参与者、创业者,本书作者王利明教授在中国民法典通过后,首次将四十年来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初步梳理和总结,全面体现了作者的民法学思想及学术研究成果。文集按照民法学分编体例加以编排,共分为民法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五卷,将成为学界研究民法典条文来龙去脉以及争议焦点的重要参考资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书后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与既有法律条文对照表,以方便读者参照阅读。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为著名民法学者杨立新先生的学术文集。杨立新教授先后参与制定了我国《合同法》、《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这其中,《侵权责任法》他是主要起草人,他对这部法律的感情也*深。 《民法思维与司法对策(上下)》中采纳的文章,是从杨立新老师从事民法学研究近30年来发表过的近500篇论文中精选出来的学术专论。内容涉及民法学理论和实践的研究,几乎囊括了民法领域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全部内容。 为了注重本书的学术性、实践性、新颖性,按照王泽鉴先生《民法学说与判例研究》的写作先例,本书采纳专论的形式,按照民法学学术体系来划分,希望读者能够在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人格权法、物权法、债与合同法、家事法、侵权责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事判例及司法解释几方面,全面体现
法官亲历亲判疑难繁杂且类型众多的民事案件,锻炼成了他们果断高效的审判思维和化解纠纷的法官智慧。大量审判实践的锤炼,使得有经验的法官能迅速抓住判案的“法眼”,准确高效地裁判案件。本书集合了当前众多关涉损害赔偿的热门、典型、疑难案例,共分人身损害赔偿、特殊侵权损害赔偿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三部分,通过对实际案例的评析,将法官的办案思路和观点付诸稿中,充分彰显真实性和权威性。
本书认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本质是宗法社会,中国”宗法社会形态的建构经历了从“孔子型.宗法文化’’原型的定型到“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的完型过程。其间,在从理念形态转化为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程中,逻辑上,“孔子型宗法文化”经历了向可操作性的转化,实践上,则完成了从理论到宗法社会形态实体的过渡。在此意义上,汉朝成为中国宗法社会形态定型的社会。在由定型走向完型的阶段,宗法文化原型的社会基础演绎为“普及型宗法家族”,形成与原型一脉传承的“普及型宗法家族文化”模式,宗法社会形态由此而完型,这就是宋代社会在中国历史上的重大价值。宋代以后的历朝历代,其社会形意基本都是宋代的拷贝了。这意味着,中国传统文人津津乐道的通古今之变仅仅是对朝代更替机制的表象认知,至于将中国传统社会纳入西方封建社会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