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研究室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门从事民法学研究的专业机构,自创建时起即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十个优势学科之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先后有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梁慧星、孙宪忠等国内民法学界的一流学者,在民事立法、恢复和促进中国民法学研究、推进民事权利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著名民法学研究团体。 出版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皆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
在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可以在招聘、调岗、休假、解雇等各个环节对劳动者进行管理和安排。为了保障劳动者拥有适度的自主选择权利,也为了维持公正、安定的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对用人单位的管理权进行适度的限制。本书旨在以劳动关系建立、履行的过程为线索,以真实的司法判例为分析基础,客观呈现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权力边界。
民法研究室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专门从事民法学研究的专业机构,自创建时起即为中国民法学研究的学术重镇,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四十个优势学科之一,北京市重点学科。先后有王家福、谢怀栻、陈汉章、梁慧星、孙宪忠等国内民法学界的一流学者,在民事立法、恢复和促进中国民法学研究、推进民事权利法制建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是国内外公认的中国著名民法学研究团体。 出版二十多年来,《民商法论丛》发表了许多具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推出培养了许多法学人才,目前在民商法学界具有重要学术影响的学者几乎皆在《民商法论丛》上发表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