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亚士教授是葡萄牙*负盛名的刑事法学教授之一,其已有多部刑事实体法专著被译成中文在澳门出版,本书为其在刑事诉讼法方面的经典著作。本书共分为两大部分:*部分介绍了刑事诉讼法的一般原理,阐释了刑事诉讼法的含义和功能、葡萄牙刑事诉讼法的渊源以及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等等;第二部分先是介绍了葡萄牙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结构,然后相继介绍了法院、检察院、嫌犯和辩护人以及被害人与受害人等各诉讼主体在诉讼程序中的法律地位和职能。由于书中所阐述的内容多为原则和精神,而少有论及具体的程序步骤和程序的进行,故这部问世于1974年的著作并没有因后来《葡萄牙刑事诉讼法典》的历次修订而成为 废纸 ,反倒作为一杆标尺,指引着历次法律改革的进行。时至今日,本书仍是葡萄牙和澳门法律学者在著作中频繁引用的对象。
本书作为一部阐释证据法之哲学基础的著作,是证据法学基础理论研究领域的重要文献。何福来教授在书中从事实认定者的内部立场这一独特角度出发,分析事实认定者在履行职责过程中需要遵循的各种规则。其重要观点是:公正问题必须被置于首要位置,要优先于社会政策所发挥的作用。如果违背了这一点,刑事司法制度就难以通过道德正当性的检验。这部著作在证据法学领域非常重要,值得被证据法学者以及其他对法律事实认定之道德原则和认识论感兴趣的人们深入研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