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晚清国际法传入为线索,以主权国家的核心要素为架构,结合晚清主权意识生成之历史特性,从司法主权意识、领土主权意识、国民意识和国际社会意识四个维度出发,对晚清主权意识的生成进行微观考察。不仅史实性地呈现出晚清中国世界秩序观从传统帝国向现代民族主权国家、从 中国之天下 向 世界之中国 的巨大转变,而且还通过揭示19世纪实证主义国际法与殖民扩张的共谋,揭露了殖民扩张时代的实证主义国际法对形式平等的主权理论的扭曲和重塑。
本书整理了我国学者与中国投资者关注的部分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法律法规,分为六编,分别为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 条约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劳动保护与劳务移民法律法规选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商事和经济法律法规选编、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投资与贸易相关立法、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法及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知识产权法律选编。本书的特色为:首先,在深入研究各项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将各编的立法简要概括,帮助读者直观地了解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相关立法的内容及特点;其次,完整呈现法律文本全文,为参与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经贸活动的中方企业、个人提供法律支持,并为研究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者提供原始资料。
《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法律控制·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现状·问题和前景》系统介绍了国际航空保安公约体系和联合国系统关于反恐的有关决议,详细介绍了公约的制定背景、历史沿革、主要内容、面临的挑战和前景展望,特别是对于刚刚产生的2010年《北京公约》和2010年《北京议定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和介绍,内容详实、体例完整,体现出较深的国际法研究造诣,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也是目前关于国际航空保安公约研究的一本重要著作。
《东京国际军事法庭法律新论》(The Tokyo International Military Tribunal:A Reappraisal,下称《新论》)原著出版至今逾十年,仍首推为西方学界对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者为纠正 西方中心主义 而改称 东京国际军事法庭 )具有代表性、前沿性、全面性的法学研究专著。它从法庭的性质和管辖权、审判运作、各组诉因、责任原则、辩护理由、量刑依据等诸方面论述了法庭的理论和实践,并进一步探讨法哲学及法庭在历史上的作用和留给后世的遗产。 概言之,《新论》的突出学术贡献有三点:其一,充分利用档案文献,尽可能地呈现东京审判的各种法律面相;其二,把东京审判置于国际法发展的 坐标轴 之中,在国际法(及相关的刑法)理论 尤其是审判当时和之前的国际司法通行惯例 的经纬中,追溯审判的法律来源,缕析审判的法律精神在后世的衍化,从而解释
在国内学者所熟知的纯粹法学理论之外,法治国理论可谓是凯尔森法哲学思想的突出体现。凯尔森强调法规范和法治国家的中立性,国家无非是一套规范体系,容不得虚假的言辞矫饰。执政者须时刻担负起证明义务:自己的命令是一种法律命令,而非强盗命令。纵观古今,儒道之争激荡千年,远未终结。弘扬传统优秀文化,需要在传统的法哲学争议中发现新的道路。道家选择了逍遥避世,而儒家的圣人之治过于依赖德性,二者间分明有一条中道:既非德性治理而废除武力,也非消极避世放任武力,而是推行客观的法律治理。凯尔森的法治国思想正是穿越古今中西的思想纷争,为人类开辟出一条客观法治国理政之中道。
本书是在《梁著 组织法(第六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此次修订,仍然奉行第六版的修订原则,主要是补充 新相关的资料,重点涉及“中国与 组织””联合国的组织结构”“联合国的经费问题”“安理会的活动程序”“集体安全制度”等内容,此外,根据梁西先生的遗愿,《梁著 组织法》从第七版开始定名为《梁西 组织法》.本书分为六个方面,即绪论、 组织的法理分析、区域性 组织的法律制度、专门性 组织及其法律制度、人类的组织化趋势等。
《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从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线索写国际法,本身就是一个独特的研究视角。这是国际法学界还没有进行过研讨的视角。《纵横国际法:势力均衡与帝国理念》的基本观点和论点都可以引出学术问题和学术争论:国际法与国际关系及国际政治相辅相成;国际法是在势力均衡的背景下才能产生、发展和生存;国际法与帝国理念格格不入;帝国理念占据了历史的主流,所以国际法只是历史发展洪流中的一小段历史;国际法的发展演变伴随着非国际法因素,体现了殖民主义、侵略和非正义一面;国际法演变到当今,已经成为维护和平、抑制战争、弘扬正义的普世性法律规则。
本书全面展示了德国社会保障法律体系,对德国的社会保险、社会赔偿和社会促进政策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填补了德国社会保障立法研究的空白。在社会保障立法和社会保障制度的研究过程中,语言障碍成为进一步深入分析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拦路虎”,因此,本书将是进一步深化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保险立法研究的基础。
20世纪上半叶,中国的法律发展进程经历了一场深刻转向:从被动接受西方法律文明的冲击与移植,转向将人民大众凝聚为政治主体,进行自我立法,进而构建自主法律体系。这一转向奠定了新中国的政法法学传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法治建设进一步创造性地融合国际经验与本土实践,成功实现了法律体系与市场经济、全球化的制度衔接。在此背景下,政法法学亟需因应时代变化进行理论创新,形成政法法学的新视野。
随着我国加入WTO,融人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性和需求越显重要。大量境外投资者进人中国市场,急需了解和适应中国的法律环境;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者走出国门进人国际市场,也面临国际市场适用的不同法律环境的考验。 本书作者、家由留学归国人员创办的律师事务所—段和段律师事务所,正是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脚步建立和成长起来的。他们见证了中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尤其是中国市场的高度开放和国际化。在这期间,他们按照国际法律服务的标准全身心地投人到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国际化的实践中,成为中国本土律师中能够为中外投资者提供符合国际标准的法律服务的领先者。本书是段和段律师事务所集二十年涉外法律服务经验,并经悉心提炼和筛选而成的涉外法律服务实务书籍,它既有法理高度,又具实用性,相信它对加
本书主要汇集了作者过去二十多年中对外国法、比较法、国际私法以及国际统一私法的研究成果,主要收录了《处理涉外继承案件的一般原则》、《运用系统论研究国际私法——兼论国际私法性质、名称》、《国际合同法中“特性履行理论”研究》、《唐朝的涉外法律规定》、《论意大利国际仲裁法律制度》等。其中一些论文系开拓性的研究成果,被认为是国际私法学研究的经典之作,并一直为国际私法研究生所。
《中国国际法年刊》为学术刊物,由中国国际法学会主办,王铁崖先生任主编。《中国国际法年刊》与1982年创刊,已故的陈体强、李浩培曾先后与王铁崖共同担任主编。《年刊》每年一卷,并出版2卷英文版。《年刊》开辟有论文、评论、特载、学术活动、文件资料等栏目,登载海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学界动态,代表了中国国际法学的研究水平和学术动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