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各种要素的集合,要素的背后反映利益关系。与公司相关的利益主体众多,包括公司及其股东、债权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普通职工等。这些主体的经济地位不同,利益追求各异,相互之间形成纷繁复杂的利益关系。利益平衡于是成为公司法的目的和任务,也是贯穿整个公司法制度体系的核心理念。由此,利益平衡成为思考和解决公司法律师实务问题的重要方法和指导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在2012年出台的《关于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切实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法律统一适用的指导意见》中正式确认了利益衡量作为司法方法的地位,明确要求要“正确运用利益衡量方法”。 本书来源于经验,又超越经验,是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资深委员律师们共同执笔的公司法律师实务的完美“教程”,具有以下特色: (1)理念、方法与专业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