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24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凝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磅礴力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在全体人民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国家观念,壮大和团结一切爱国力量,使爱国主义成为全体人民的坚定信念、精神力量和自觉行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修订后的行政处罚法共8章86条,包括总则、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行政处罚的执行、法律责任和附则。该法的修订颁布,对于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9月5日起施行。慈善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一种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道德实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发展慈善事业、发挥慈善作用作出重要论述。慈善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慈善事业的扶持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公开募捐的非营利性组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发给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管理费用和募捐成本的标准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财政、税务等部门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通过,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为了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提高防范和抵御粮食安全风险能力,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应当树立大食物观,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满足人民群众对食物品种丰富多样、品质营养健康的消费需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粮食和储备等主管部门依照本法和规定的职责,协同配合,做好粮食安全保障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加强粮食生产、储备、流通、加工等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是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的,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于2021年3月18日国务院令第739号公布。医疗器械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必须实行*严格的监管。《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修订)将强化企业、研制机构对医疗器械安全性有效性的责任,明确审批、备案程序,充实监管手段,增设产品标识追溯、延伸检查等监管措施,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涉及质量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大幅提高罚款数额,对严重违法单位及责任人采取吊销许可证、实行行业和市场禁入等严厉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6日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九章九十六条,分别是总则、规划与管控、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修复、绿色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此次通过的长江保护法,对于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人员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12月30日通过,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本法共10章63条,对预备役人员领导管理体制、身份属性和分类,以及预备役军衔、选拔补充、教育培训和晋升任用、日常管理、征召、待遇保障、退出预备役、法律责任等方面制度作了全面规范。本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本法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贯彻党中央、中央军委关于预备役部队调整改革部署要求,以党管武装为根本,牢牢把握预备役人员身份属性,重构重塑预备役人员制度,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预备役人员队伍提供法律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27日修订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保密立法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适应新时代保密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进一步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强化保密监管措施,国家及时对保守国家秘密法进行了修订。此次修订涉及保密事项范围、定密权限、国家秘密确定、涉密人员的合法权益保护、脱密期管理等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0年6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0年6月2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人民武装警察法共八章五十一条,包括总则、组织和指挥、任务和权限、义务和纪律、保障措施、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本法的修订与颁布实施,对于规范和保障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履行职责,建设强大的现代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动物防疫法共12章113条,包括总则,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动物疫病的控制,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动物诊疗,兽医管理,监督管理,保障措施, 法律责任,附则。该法着力构建科学、合理、健全的动物防疫法律体系,在全面防控的基础上,推动动物疫病从有效控制向逐步净化消灭转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是中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依法治教的根本大法。该法的颁布是关系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对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促进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由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共有五章四十九条,分别规定了总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各委员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该法的修订及颁布实施,对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全国人大政治建设,加强保证和发展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保障,以及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净化、消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防控人畜共患传染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为了规范动物防疫条件审查,有效预防、控制、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兵役法共十一章六十五条,分别规定了总则、兵役登记、平时征集、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军官的现役和预备役、军队院校从青年学生中招收的学员、战时兵员动员、服役待遇和抚恤优待、退役军人的安置、法律责任和附则。兵役法的修订及颁布,对于规范和加强国家兵役工作,保证公民依法服兵役,保障军队兵员补充和储备,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8月20日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该法共七章七十一条,分别规定了总则、机构和人员、形式和范围、程序和实施、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制定法律援助法,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战略部署,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对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期货结算与交割、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监督管理、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及法律责任等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是在1995年颁布实施的,2009年、2016年分别进行了个别条文的修改。本次修订后,分为总则、全民健身、学校体育、竞技体育、反兴奋剂、体育组织、保障条件、体育仲裁、监督管理、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十一条第二款修改为:“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修改: 将第八条 款修改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分总则,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变 、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附则共73条。2019年4月,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订,现根据修改决定的内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予以修订出版,收录修改决定及改后正文。
、 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明确要求制定配套法规,细化法律确定的主要制度,形成可操作的具体规则,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作为外商投资法的配套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严格贯彻外商投资法的立法原则和宗旨, 加突出促进和保护外商投资的主基调,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保障法律有效实施。●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实施条例》提出要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 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时,对中国自然人与外国投资者共同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和调整程序、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投资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作了明确规定。●细化外商投资促进具体措施。《实施条例》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平等适用 支持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依法平等参与标准制定、政府采购活
本法旨在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规定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是法律出版社旗下的专业法规编纂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我国现行反垄断法自2008年施行以来,在实施中暴露出相关制度规定较为原则、对部分垄断行为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体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特别是需要明确反垄断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窗口。通过制定《信访工作条例》,总结我们党长期以来领导和开展信访工作经验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信访工作制度改革成果,对于坚持党对信访工作的全面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