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穴探险者案是美国法理学家富勒于1949年发表的假想公案:五名探险者受困洞穴,为生存“不得不”分食其中一人,被抽签选中的是最初提出该建议、却在实施前反悔的威特莫尔。最终获救的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他们是否犯有谋杀罪?富勒虚构了上诉法庭五位大法官的意见,将当时各个法哲学流派的观点纳入其中。1998年,萨伯续写了有关此案的九个新观点,又将20世纪法哲学的新发展引入讨论。富勒的案例设计精巧,为论证的多向发展提供了可能,因此得以成为各种观点交战的场地。案例本身,连同虚构的法官陈词由此成为法学初学者探讨重要法律原则的文本,本书同时也作为激发思辨的优秀通识教育读本而备受推崇。
本书为车浩教授的随笔集,通过一个个小故事的法理辨析,展示刑法思维之美。本书不是研究如何制定良法,而是探索如何善用法律,才能不让正义的期待落空。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提出了关于正义的疑问,但答案并没有盘旋于理念天穹的抽象思辨,要寻找它们,需要俯身进入到平凡的生活和具体的条文。貌似中性无感、平凡枯燥的法条文字,法的智慧藏身其中。车浩老师文笔犀利又富人文情怀,逻辑严密而脑洞大开,其文字处处闪耀思辨之美,阅读体验极好又给人深刻启迪。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长期从事职务犯罪的审判工作,为了进一步突出案例在法制建设中的价值和意义,固定审判、调研成果,强职务伐罪的指导工作,拟在工作中总结相关案例,结合实例进行评析,力求通过案例阐释法律,达到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的效果。同时收录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和释义、典型案例裁判文书,充分发挥审判指导职能。本书系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主办的业务指号和研究性出版物。本书实务内容丰富、理论文章具有典型意义,对刑事司法审判专项工作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比例原则被视为公法的“帝王原则”,当下在全球广泛传播中面临适用危机。为了消除合比例性分析存在过大的主观性与不确定性弊端,应当通过适度引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构建多元审查基准等路径,不断推进比例原则的准确化,但又不能过度限缩合比例性裁量而妨碍个案正义的灵活实现。本书跳出了大多以司法为中心的法学传统研究范式,从立法者、行政机关、法院、权利人等多元视角,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充分参考德语、英语、中文等国内外大量一手文献,首次全面从公私法角度系统构建了比例原则适用的方法论体系。
本书以《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为制度主线,阐述在中国这样一个发展尚不平衡不充分的超大型单一制国家里:法院系统与中国共产党、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党政体系究竟是什么关系、如何互动,进而形成组织架构、人事经费、支持配合、制约监督上的制度关联;作为优选审判机关的最高人民法院,如何监督指导全国3500多家下级法院,如何实现司法政策“自上而下”的有序传导,并在此过程中“轧平”地域与发展上的差异;司法审判和司法改革又是如何与党管政法、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等重大政治原则融为一体,形成有别于其他国家的制度特色和制度优势。除了介绍现行文本、起草情况、运行实效,本书力图还原制度的形成过程、回溯改革的来龙去脉。经过这样的还原回溯、史实比对,可以发现:当下习以为常的概念或表述
本书是何家弘教授潜心刑事司法研究四十余年的集大成之作。作者以“通识课”的形式,将刑事司法在中国的缘起、发展及未来,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娓娓道来。本书分为基础、转向和改良三个篇章,每个篇章又按照小专题的形式分成数讲。在每一讲中,作者都介绍了推动法治发展的大案要案,以及亲自办理、参与论证的典型案件,以此勾勒出刑事司法制度建设、理念演进以及实践应用的宏大场景。本书每一讲结尾都配有何家弘教授的总结录音以及学生对谈,是一本可以“边读边听”的书。
传统戏曲是优选众化的艺术形式,从文明史起源开始,人类就习惯于观赏舞台上重现的经过了加工提纯的生活场景,体会舞台上角色的喜怒哀乐,从而释放自己的情感,并从戏剧讲述的故事中寄托自己的希望。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主要规则,人的一生总是自觉或不自觉地在受着法律的规范。法律的理念,法律的规定,人们对于法律的普遍看法和态度,很自然地会反映到戏曲作品中去。同时,戏曲作品又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观众对于法律的看法和态度。本书就是对于中国传统戏曲中这种法律文化现象的解析。作者选取了多部脍炙人口的戏曲作品,比如:《天仙配》、《窦娥冤》、《荆钗记》、《杜十娘》、《玉堂春》、《金玉奴》、《四进士》、《十五贯》、《铡美案》、《铡包勉》、《四娘探亲》、《胭脂宝褶》、《三娘教子》等,通过通俗生动的文字,阐释了戏曲
古代的将军出战是否真的要立军令状?为山寨屡立功劳的时迁为什么在梁山108个好汉里只排名倒数第二?为什么《西游记》里的山神土地形象如此可怜?西门庆究竟靠什么营生“暴发”?“扒灰”和“养小叔子”触犯的是什么律条?要回答《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金瓶梅》、《红楼梦》等古典名著里的这些问题,就得深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这一背景中一探究竟。本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读者讲述了这些名著中众多脍炙人口的故事情节背后隐含的法律文化问题。
《职务犯罪办案手册》第一版得到了纪检监察人员、检察官、法官、刑事律师等各方的好评,现根据法规更新情况,对本书进行再版。书中第一部分是犯罪主体问题,监委开展调查或者检察机关开展侦查工作时,要明确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公职人员还是其他人员这一基本问题,确定是否属于管辖的范围。第二部分是监委管辖的101个具体职务犯罪罪名及办案中出现妨碍监委调查可能涉及的8个罪名等的相关法律适用,为办案提供全方面的法律适用支持。第三部分是案件后续处理的法定情节,主要包括追诉时效、自首、立功三部分。
自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以来,作者一直参与该制度的推进、指导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设计的《捕诉一体和认罪认罚版审查报告模板》被高检院推广,并受邀在全国检察机关第十一期优秀公诉人高级研修班,全军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暨新修改《刑诉法》培训班,河北、山西等省级检察机关,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高校围绕认罪认罚相关内容授课。 《认罪认罚50讲(刘哲作品)》共分为基本问题、推进与运行、审查与判断、处理与裁量、审判与监督五章:既有对基本概念的全新辨析,也有对司法规律的归纳提炼;既有对办案处理的具体建议,也有对宏观管理的反思检讨。作者通过具体而微的论证,将理论与实务以内部视角做紧密之结合,以期有利于指导实践,为深入研究提供基础性参考。 刘哲作品,法治启蒙的另一种可能。
《证据法论 第四版》立足于现行三大诉讼法典中的证据法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于不同时期颁行的关于证据法的司法解释,在大量吸收国内学者的关于证据法近期新成果之基础上,阐释了民、刑证据法基本原理、证据中的基本制度与基本证据规则,缕析了我国证据规范所存在的缺漏并就如何完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证据法论》立论平允,其中不少为作者自己所持之见解,在此意义上讲,其实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教科书,毋宁认为乃真正意义上的证据法著作。《证据法论》不仅可作为初学者入门之用,也可作为法学专业研究生进一步研习证据法的高级读本。
本书作者结合自己的理论思考和一线办案经验“发明”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并在实务中试点运用,取得成功并逐步推广全国。全书以证据审查三步法则为基础,结合具体案例,将证据审查三步法则的具体应用方法融会贯通。
《新编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观点集成(第二版)》是一部可以通览最高人民法院各类司法观点的权威司法实务指导用书。整套图书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指导性案例、会议纪要、个案答复、裁判文书和《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的案例等为依据和素材,将散见于各种资料中的对审判工作具有指导性、参考性的内容进行收集、分类、归纳,从拥有实践价值和理论意义的内容中提炼出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观点整理编写而成。本套图书的特点有三:其一,以司法解释为核心。书中编入的司法观点首先注重从现行有效的司法解释中提炼,突出观点来源的权威性。其二,全面梳理、立体呈现。全面收集最高人民法院各种政策文件、指导性案例、裁判文书等,形成对司法观点多维度、多层面的立体支撑。其三,去旧选新,强调现行有效。对最高人民法院公布
《我的辩词与梦想(精装收藏版)》汇集了张思之律师所代理的有代表性的案件辩护词、代理词、申诉状等,从“四人帮”辩护、大兴安岭火灾辩护,到南方周末系列名誉侵权案的辩护等。在很多必输的案件中,张思之律师秉承法律与正义的信念,坚持依法辩护,依理辩护,虽未赢得案件,但却为律师赢得了巨大的声誉。书中收录的一篇篇“黑铁时代发出的黄金般的辩词”,见解之超拔,逻辑之缜密,文字之行云流水,特别是字里行间遮掩不住的激情,令人叹为观止。这次辩词甚至不是用语言文字写就,而是浩然正气、铮铮铁骨和赤子之心凝练而成。
本书在讲授逻辑学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基础上,力求实现与涉法思维特殊性的有机结合,引进命题演算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突出了涉法思维活动的多种命题推理规律,为分析较复杂的案例提供了严密而简明的逻辑工具。此外本书还注意了内容设计上的循序场进,注意了范例与习题的有机结合。 《法律逻辑学》是一门基础平台选修课。通过该课程的学习,学生可以掌握逻辑学的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作为一门应用性课程,本书主要将命题逻辑基本规律应用于法律推理上,加入充分的练习题,让学生了解法律逻辑学的特性。
本书选取了35个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方面的典型案例, 分别从基本情况、基本案情、法律分析和经验启示四个方面对各案例进行介绍、分析和解读, 所选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及美国“337调查”, 类型全面, 可为我国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处理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和纠纷, 在国际市场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借鉴和参考。
本书由“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两大部分构成,两部分内容各成体系又相互渗透、相互联系、相辅相成。主要内容包括大学生活和人生发展,保持身心健康和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创造有价值的精彩人生,弘扬民族精神和爱国主义传统,加强自我道德修养,遵守社会公德,增强法律意识和树立法治精神,了解我国的宪法精神与法律制度。
本书对美国证据法理论基础问题做了全面呈现,全书分为十二编,涵盖证据审查实务的全部内容:第一编导言论述证据的准备和展示;接下来的第二、三、四编论述了询问证人的方法,证据的采纳和排除以及证人的能力;第五、六编关于两种来源的特免权;第七编论述了证据的相关性这一关于证据性质的重要内容;第八、九编分别论述了物证和书证的相关规则;第十编是本书的核心内容,也是英美法系证据法的重点——传闻规则及其例外;最后两编分别为司法认知和证明负担。
潘申明、万世界、陈鹿林、童庆庆著的《电子数据审查判断与司法应用》精心设置六块内容,即阐述“电子数据的基本理论与立法”,分析“职务犯罪案件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与运用”,探讨“电子数据审查判断一般规则”,归纳“案件事实认定中电子数据的审查运用”,总结“常见罪名案件中电子数据的审查运用”,论述“庭审中电子数据的运用”,是目前全国范围内司法实务尤其是检察业务领域专门研究电子数据实务操作问题和司法实战技能的 书籍。 本书既可以作为司法实务工作者提升电子数据实务操作技能的工作参考书,也可以作为法学理论工作者研究电子数据司法适用问题的学习资料。同时,所有关注电子数据,希望认识和了解电子数据法律规定和司法实务的普通法律工作者和一般读者都可以从本书中获取需要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法规汇编》是国家出版的法律、行政法规汇编正式版本,是刊登报国务院备案并予以登记的部门规章的指定出版物。本汇编每年出版12辑,每月出版1辑。本书收录上月公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委会通过的法律及决定、国务院公布的行政法规及法规性文件、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司法解释,报国务院备案的部门规章,同时附录报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文件目录。本汇编所收的内容,按下列分类顺序编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文件,国务院部门规章,司法解释。每类中按公布的时间顺序排列。
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五个小孩而杀害一个小孩? 为什么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母亲? 为什么11岁的人杀人、13岁的人抢劫不用负刑事责任? 为什么偶然杀死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不成立正当防卫? 为什么参与共同犯罪后又退出的,仍然可能对既遂结果负责? 为什么偷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然成立盗窃罪? …… 本书以100个具体且极具现实意义的问题为引,带你进入刑法学的领域。 通过这本书,你会看到,刑法学不是一个智力游戏,而是肩负着沉甸甸的社会责任,它不仅关乎个体的命运,更关乎这个世界运行的法则;刑法学也不仅仅是一个学科,更是对正义的追求,是人类智慧的高峰,而学习刑法学就是在进行一场思维风暴。 当然,法律的生命不仅在于逻辑,而且在于生活。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心中永远充满正义,目光不断往返于刑法规
在当前的人工智能时代,无处不在的算法和蓬勃涌现的新技术不仅是法律规制的对象,也被用作规制工具治理和塑造着人类自身。本书通过将技术问题摆在法律思考的突出位置,提出了“法律3.0”的概念——利用技术方案而不是法律规则来实现规制目标。与秉持融贯主义思路的法律1.0和秉持规制工具主义思路的法律2.0相比,采取技术主义思路的法律3.0通过对产品、流程、空间乃至人的设计而完美预防了问题的出现。这在极大提高了监管效率和实效的同时,也对传统法律规则和法律推理方式提出挑战,引发人们对伦理和法治的关切。 本书认为,我们已经进入规则、规制和技术三种思维与对话并存的法律3.0时代,需要重新构想和塑造法律,通过把技术工具纳入法律所在的规制环境以拓宽法律研究的领域,并将技术治理置于法治约束之下,从而维护自由、自主和能动性等
本习题集分中国法律史和外国法制史两部分。中国法律史部分以张晋藩主编的《中国法制史》、曾宪义教授主编的《中国法制史》为蓝本,以断代大法为基本线索,主要包括历代立法概况,并以刑事、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等各部门法律制度以及近现代以来出现的宪法性文件与宪政制度为重点内容。外国法制史部分主要依据国内外国法制史学界所编写的主流教材,内容主要包括古代东西方主要文明的法制文化,中世纪西方、伊斯兰和基督教法律制度,近现代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法律制度等内容。本习题集既是法律类本科学生学习中国法律史和外国法制史的重要参考书,也可作为其他读者备考工具书。
《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总第97集是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主编的行政审判综合指导性图书,书中内容包括新发布的行政法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司法政策及其解读,行政法的理论研究成果及实务前沿问题,具有典型和指导意义的审判案例及分析,行政法及行政审判的调研信息及成果等内容,本集中设有“高端论坛”“理论与实践”“案例分析”“调查研究”“域外经验”“司法答复”栏目,共收录23篇文章。本书对各级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作用,对各级各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和行政法、行政管理专业的专家学者具有较强的参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