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建标〔1995〕175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垃圾堆肥处理厂的运行要求; 2.垃圾堆肥处理厂的维护要求; 3.垃圾堆肥处理厂的安全生产要求。 本规程由建设部城镇环境卫生标准技术归口单位上海市环境 卫生管理局归口管理,授权由主编单位负责具体解释。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单桩竖向抗拔静载试验、单桩水平静载试验、钻芯法、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声波透射法等。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有:基本设计规定、桩基构造、桩基计算、灌注桩施工、混凝土预制桩与钢桩施工、承台施工、桩基工程质量检查和验收及有关附录。 本规范修订增加的内容主要有:减少差异沉降和承台内力的变刚度调平设计;桩基耐久性规定;后注浆灌注桩承载力计算与施工工艺;软土地基减沉复合疏桩基础设计;考虑桩径因素的Mindlin解计算单桩、单排桩和疏桩基础沉降;抗压桩与抗拔桩桩身承载力计算;长螺旋钻孔压灌混凝土后插钢筋笼灌注桩施工方法;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桩承载力计算与沉桩等。调整的主要内容有:基桩和复合基桩承载力设计取值与计算;单桩侧阻力和端阻力经验参数;嵌岩桩嵌岩段侧阻和端阻综合系数;等效作用分层总和法计算桩基沉降经验系数;钻孔灌注桩孔底沉渣厚度控制标准等。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有:总则、基本规定、材料工程要求、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等。 现批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5030-2022,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本规范为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全部条文必须 严格执行。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的规定为准。同时废止下列工程建设标准相关强制性条文: 一、《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GB50108-2008第3.1.43.213.22 4.122 4126(12)5.1.3条(款) 二、《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第3.0.63.012 5177.2.7条。 三、《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第41164.4.852.35.3.47.2.12条 四、《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345-2012第3.0.5、4.5.14.5.54.5.64.574.814.9.15.1.6条。 五、《坡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693-2011第3210321733.12 10.2.1条。 六、《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3.2.2、3.5.2、3.5
在制订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开展了多项专题研究,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分析和验证性试验,总结了近年来我国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实验经验;与国外先进的标准规范进行了比较和借鉴;与相关的标准进行了协调。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并进了试设计和试点工程的试用,对重点章节进行了反复修改,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主要规定的内容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的基本规定、材料、增大截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置换混凝土加固法、外加预应力加固法、外粘型钢加固法、粘贴纤维复合材加固法、粘贴钢板加固法、增设支点回固法、绕丝回固法、钢丝绳网片、聚合物砂浆外加层加固法等设计、计算与构造规定以及有关的附录。此外,还有与各种加固方法配套使用的植筋技术
本规范共分8章,其主要内容是:1.规定了基础应具备将上部结构荷载传递给地基的承载力和刚度、地基不得出现失稳、地基基础沉降变形不得影响上部结构功能和正常使用的功能;基坑支护应具有防止基坑开挖危害周边环境和保证主体结构施工安全的功能;边坡支挡、坡面防护等应具有防止边坡开挖危害周边环境安全的功能等。2.规定了地基基础应满足承载力、变形、稳定性和耐久性的基本要求。3.规定了地基基础的设计工作年限、地基基础设计两种极限状态的作用组合和抗力条件、地基基础的耐久性、支护(挡)结构安全等级的要求。4.规定了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施工安全和工程监测要求。5.对存在不良地质作用和地质灾害的建设场地,规定了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和防治措施的要求。6.规定了地下水工程水污染控制的要求。
本书是全文强制性国家标准。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基本规定;3、材料;4、设计;5、施工及验收;6、维护及拆除。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20XX年X月X日起实施。
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 1规定了本规范的总体目标、要求、适用范围、以及与其他规范之间的关系。 2规定了钢结构的安全等级、设计工作年限、应满足的性能要求、以及建造和使用阶段的要求等。 3 规定了钢结构的选材原则,以及在不同情况下钢材需满足的性能指标。 4 规定了构件及连接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要求和构造要求,以及疲劳计算原则、验算方法等。 5 规定了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多层和高层钢结构、大跨度钢结构、塔桅钢结构、钢筒仓、城市钢桥等结构体系的选型、强度及稳定分析、变形控制、沉降观测、防腐防火等设计要求。 6 规定了钢结构的抗震、隔震与减震、防护等设计要求。 7 规定了钢结构施工及验收的管理流程、技术管理措施、焊缝工艺流程、质量检验标准、验收流程等。 8 规定了钢结构的日常维护内容、加固改造及绿色拆除的原则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技术规范》JGJ 123 2000。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地基基础鉴定、地基基础计.算、增层改造、纠倾加固、移位加固、托换加固、事故预防与补救、加固方法、检验与监测。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增加术语一节;2.增加既有建筑地基基础加固设计的基本要求;3.增加邻近新建建筑、深基坑开挖、新建地下工程对既有建筑产生影响时,应采取对既有建筑的保护措施;4。增加不同加固方法的承载力和变形计算方法;5.增加托换加固;6.增加地下水位变化过
本规范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北京市政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8 97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的深入的调查研究和专题研讨,总结了我国各地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的实践经验,坚持了 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 的指导原则,参考了有关国内外相关规范,并以多种形式广泛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规定的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土石方与地基处理、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不开槽施工管道主体结构、沉管和桥管施工主体结构、管道附属构筑物、管道功能性试验及附录。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共分6章,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场地与地基基础抗震;4.地震作用和结构抗震验算;5.建筑工程抗震措施;6.市政工程抗震措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编号为GB55002 2021,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标准和国际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边坡工程勘察;5.边坡稳定性评价;6.边坡支护结构上的侧向岩土压力;7.坡顶有重要建(构)筑物的边坡工程;8.锚杆(索);9.锚杆(索)挡墙;10.岩石锚喷支护;ll.重力式挡墙;12.悬臂式挡墙和扶壁式挡墙;13.桩板式挡墙;14.坡率法;l5.坡面防护与绿化;16.边坡工程排水;l7.工程滑坡防治;J8.边坡工程施工;l9.边坡工程监测、质量检验及验收
为保障砌体结构工程质量和安全,落实节能、节地和推广新型砌体材料政策,保护生态环境,保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人身健康,提高砌体结构工程可持续发展水平,制定本规范。砌体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t总则\t1 2\t基本规定\t2 3\t检查\t4 3.1\t一般规定\t4 3.2\t建筑检查\t5 3.3\t结构检查\t6 3.4\t设施设备检查\t7 4\t修缮\t9 4.1\t一般规定\t9 4.2\t建筑修缮\t10 4.3\t结构修缮\t13 4.4\t设施设备维修\t14 5\t改造\t16 5.1\t一般规定\t16 5.2\t建筑改造\t16 5.3\t结构改造\t18 5.4\t设施设备改造\t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