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全面总结近年来我局技术交底的编制经验,对技术交底的编制做出了规范化的规定,使技术交底编制内容更具可操作性和指导性.本标准的内容包括六章,主要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技术交底编制依据;5施工技术交底内容要求;6施工技术交底管理等基本内容。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范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地下敷设;5.架空敷设。本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在管线种类上,新增了再生水工程管线, 电信 工程管线改为 通信 工程管线。2.增加了术语和基本规定章节。3.结合现行国家标准,对规范中部分工程管线的敷设方式进行了修改,区分了保护管敷设和管沟敷设。4.结合实际调研及国家现行标准,对工程管线的小覆土深度、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的小水平净距、工程管线交叉时的小垂直净距、架空管线之间及其与建(构)筑物之间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 定;4.站址选择;5.总平面布置;6.工艺及设施;7.建(构) 筑物与供暖通风换热;8.消防与给水排水;9.电气;10.仪表、 自控与通信。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 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 释,由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 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 研究总院(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桂苑路16号,邮 编:300384)。
本规范共分11章和3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砌筑砂浆、砖砌体工程、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工程、石砌体工程、配筋砌体工程、填充墙砌体工程、冬期施工、子分部工程验收。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2年5月1日起实施。原《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 50300-2013》由本社编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绿地分类;3.绿地的计算原则与方法。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6月1日起实施。原行业标准《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85-2002同时废止。
本书适用于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人员。2010-12-01实施。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场地设计;4.建筑设计;5.室内环境;6.建筑结构;7.建筑设备;8.建筑消防。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XX年X月X日起施行。(发布日期待定)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供热生产、输配等供热相关场所标志的作用、使用和维护。2014-12-01实施。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 二○○四年工程建设城建、建工行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2004]66号)的要求,编制组对国内外大量夜景照明工程和规范文献资料进行了深入实测调查和分析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规范。 本规范主要技术内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照明评价指标、照明设计、照明节能、光污染的限制、照明供配电与安全等。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邮编:100044)。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6]7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建筑物室内平均温度、湿度检测,非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透光外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检测,建筑外围护结构气密性能检测,采暖空调水系统性能检测,空调风系统性能检测,建筑物年采暖空调能耗及年冷源系统能效系数检测,供配电系统检测,照明系统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性能检测以及相关附录等。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项目边界与能耗的确定;5建筑节能量计算方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018年9月1日实施。
本书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试题库。 本书适用于砌筑工(技师 高级技师)。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数据、信息平台及通信;5 应用基础技术;6 智能应用。本规范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03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改计划(批) 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有:1.总则;2.术语和符号;3.材料;4.基本设计规定;5.叠合楼板结构设计;6.构造要求;7.工程施工;8.工程验收。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湖南高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捞刀河镇彭家巷468号,邮政编码:410153)。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供配电系统;4.配变电所;5.自备电源;6.低压配电;7.配电线路布线系统;8.常用设备电气装置;9.电气照明;10.防雷与接地;11.信息设施系统;12.信息化应用系统;13.建筑设备管理系统;14.公共安全系统;15.机房工程。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7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E2007]125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基本规定;3.塔式起重机的安装;4.塔式起重机的使用;5.塔式起重机的拆卸;6.吊索具的使用以及相关附录。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