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10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 的通知》(建标E20L0343号),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依据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咨询的管理规定.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项目决策分析与评估;5.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6.建设项目安全影响评价;7.建设项目社会影响评价;8.工程勘察;9.工程设计;10.招标代理;ll.工程监理;l2.工程项目管理;13.竣工验收阶段专项咨询;l4.项目后评价;15.其他工程咨询。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管理,由天津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天津大学工程管理系(地址:天津
本办法内容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
本导则对建筑幕墙工程咨询的基本服务,附加服务,服务计费及职业准则作了说明。目前,我国已发布了数千项工程建设标准,基本覆盖了工程建设各领域、各环节,规范并指导着建设活动各方的技术行为和管理行为。但由于建设领域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建设经验的不断积累、建设活动的复杂性以及标准制定条件的限制,现行标准还不能及时并全面地为建设活动各方,尤其是广大工程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提供指导。本导则是为推进建设科技新成果的实际应用,促进工程建设标准的准确实施,引导建设技术发展防线,拓展工程建设标准化外衍成果而推出的《技术导则》系列之一,以为指导广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建设实践活动提供重要参考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30日经建设部第11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