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桥面防水系统设计、桥面防水系统施工控制、桥面防水质量验收等内容。 本规程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3号楼市政总院大厦技术质量部,邮编100082)。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 的通知》 (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深人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生活垃圾投放;5生活垃圾收集设施;6生活垃圾收集运输;7生活垃圾收运配套机械设备;8污染控制、安全生产与劳动卫生;9生活垃圾收运的应急处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E2008]102号)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材料;4.设计;5.施工;6.施工质量验收;7.养护。 本规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长安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长安大学(Ilk址:陕西省西安市南二环路中段;邮政编码:71006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 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由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主编的《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2—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为了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加强建设部系统各行业的劳动管理,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和鉴定工作,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我们根据建设部印发的《建设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及各地工人学习、培训、鉴定工作的实际需要,组织编辑了《职业技能岗位标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及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试题库》系列丛书,按每个职业印刷成单行册。 每册的内容为职业技能岗位标准、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规范(包括职业技能鉴定规范、道德鉴定规范和工作业绩鉴定规范)及职业技能岗位鉴定试题库(包括理论部分和实操部分),全部内容按初、中、高设置。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改建、养护及预防性养护的城镇道路、广场、桥面、隧道等沥青、水泥路面稀浆罩面的设计、施工及验收。2012-03-01实施。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 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2009]88)的要求,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保水式沥青路面;5.热阻式沥青路面。
本册图集详细介绍了人行道结构,特别是人行道板块的材料类别、规格尺寸、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供从事市政道路、公路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人员使用,也是其他建筑专业人员了解和学习道路知识的参考资料。
应用冲击压实技术处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已经成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大修工程中的关键技术环节,并在广东省及全国广泛应用,但目前尚无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可循,为了规范应用冲击压实技术处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的技术要求、施工工艺及施工质量控制,保障道路大修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科函[2009]393号批文精神,制定了本规程。 规程编制主要依据科技成果“冲击压实技术在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修复工程中应用研究”及其“应用冲击压实技术破裂稳固旧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草案)”,以及1999年首次在广东省应用冲击压实技术处理旧水泥混凝土路面以来的一系列工程应用技术数据和专题科研成果,以及《公路冲击碾压应用技术指南》和相关国内外标准和规范。 本规程系首次发布。 本规程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
本册图集详细介绍了路缘石的材料类别、规格尺寸、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可供从事市政道路、公路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人员使用,也是其他建筑专业人员了解和学习道路知识的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