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批))的通知》(建标F2006177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的国家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标志》CJ/T13-1999、《环境卫生设施与设备图形符号设施图例》CJ/T14-1999和《环境卫生机械与设备图形符号机械与设备》CJ/T15-1999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环境卫生公共图形标志;3.环境卫生设施图例;4.环境卫生机械与设备图形符号;5.环境卫生应急图形标志。 修订的主要内容是:对原标准进行系统的补充、修改,将三个标准整合修订为一个标准,修订后标准名称为“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对环境卫生公共图形标志部分、环境卫生设施图例部分和环境卫生机械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