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国家社科基金2011年度重大项目”,“国家重点学科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科建设项目”之一, 是由何勤华主编的《法律文明史》的第九卷,分为上下两卷。 在人类法律文明进步的过程中,大陆法系的贡献特别突出。作为当今世界*的法系,一方面,大陆法系涉及国家众多,日本、中国、土耳其,埃及、叙利亚、伊拉克、利比亚、阿尔及利亚、墨西哥、巴西、智利、阿根廷等一大批亚、非、拉主要国家均是其成员,而在其发源地欧洲大陆,以法国、德国为核心,更有40余个国家保留着大陆法系的传统。另一方面,大陆法系以其鲜明特色,如完整的六法体系、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成文的部门法典、法律解释和法典注释学、从大学中发展起来的法学教育、教授型的法学家群体等,丰富着世界法律文明的内涵,推动着文明的发展。 本书对大陆法系做了全面系统的
《中国历代契约粹编(全三册)》收录了从原始无文字契约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时期的民间契约2500余件,包括买卖、雇佣、典当、分家、继嗣、赠送等多种社会经济活动,此外还收录了历代民间模拟契约形式的"买地券"多件,从多方面反映了中国传统基层社会的经济形态、法律关系和文化面貌。是一部颇具价值的资料集。古籍整理资助项目。
清朝是中国历后一个王朝,清朝的法律制度,在继承了中国传统的法律罐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了发展,形成了中国古代历为系统和完整的法律制度。清在入关前曾相继颁行过一些法律,据满州实录记载,其在建州时期明万历十五年(公元一五八七年)于费阿拉“定国政,凡作乱、窃盗、欺诈,悉行严禁”。其所谓严禁,在当时主要是带有民族特色的肉体刑罚,包括打腮、贯耳、以箭射身、刺鼻、头顶热锅、脚踩红火炭、两手钉横木、碎尸八段,及将尸体分旗悬挂示众等。 大清律集解附例共三十卷,四百五十九条,其篇目分门,分卷,均沿袭明律,律文本身出入不大,统筹过程是十分仓促的。因此曾遭到清初史学家谈迁的批评:“大清律即大明律改名也。”此说或失于偏颇,但由于清初立国未稳,四海未定,加之时限甚短,故亦只能草率间世。因此,这部顺治
《历代令考》是近百年来首次出版的系统考证中国古代令的力作,是中国、日本学者研究古代令代表性成果的汇集。该书分为29个专题,针对古令探讨中的诸疑义和新问题进行了札实考证,新见迭出,在多个方面有重大学术突破。
一、本书汇编的范围,涵盖了1907~1911年间围绕着《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而出现的上谕、奏折、草案等主要立法资料,这其中既包括立法沿革及立法理由,也包括资政院的审议。另外,为了更好地反映历史背景,礼法之争中的一些重要文章,也一并收录作为后一部分。按照冈田朝太郎的说法,大清新刑律历经六案的修订始完成立法程序,本书收录的l907年刑律草案、l910年修正刑律草案、l911年钦定大清刑律分别为案、第二案和第六案,而1910年宪政编查馆加以修正的第三案、资政院法典组加以修正的第四案以及经资政院审议通过后形成的第五案,因缺乏完整的版本,且根据相关文献记载,从第二案到第六案,修正变化情况相当有限,故今从略。 二、在编辑体例上,本书以时间为纬,按照《大清新刑律》的制定过程而把立法资料分为五个部分:l907年刑律草案、l
本书以“辑存中国法律史学论文著作目录,服务学界、方便读者”为编写宗旨,按论文目录、图书目录分别编写。书中收入19世纪末至2010年一百年来,在各种中文报刊、论文集上发表的中国法律史论文及公开出版的中国法律史图书目录计24100余条。本书编者力求做到“编目比较齐全、条目分类准确”,为中国法律史学研究者提供了一部反映法史成果、方便查阅的工具书。
从传说时代,至明清时期,法律知识在绝妙的故事中,娓娓道来~ 传说时代:从洪荒中走来 夏商西周:上古的光荣与梦想 春秋战国:白金时代的破与立 秦:法治的理想国 汉:时间中止了魏晋南北朝:中世纪并不黑暗 唐宋:百川归海的中华法系 明清:几度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