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刑法的趋同视为从全球化与法的发展中开放出的实然命题,认为刑法的趋同是不同法域刑法文化、刑事立法或刑事司法趋于相似或一致的现象。全书系统研究了刑法的趋同之概念、特征及其与趋同论、刑法现代化、刑法国际化、法的世界化之间的关系。同时以当代中国刑法为视点,剖析了刑法的大趋同在当代中国之表征、形成基础;并进一步考察了刑法的大趋同在当代中国的效应,在此基础上总结了刑法的趋同在当代中国之发展策略。
《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丛书为法学院校学生掌握课程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学专业能力而精心编撰,共设置13个分册。本丛书设置关键知识点速查表、法条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案例索引、学法导航、考研前瞻等特色版块,供读者随身携带、便捷查阅。 1、针对性强,适合学生。选法紧扣 学生常用 要点提示 关联精选 对比记忆 司考真题 考研前瞻 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信息量大,性价bi高。在收录大量法律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资源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司考真题、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价位适合学生购买,性价bi高。 3、修订及时,定期更新。根据立法和考试动态及时修订升级,新增2015、2016年司考新题和2016、2017年考
本书是本着“以读者为本”为宗旨,秉承“永不自满,深入、细致”的专业精神,编写而成的,旨在解决广大读者学法、找法、用法的困惑与不便。 本书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文联系紧密、能直接对刑法条文有注释说明作用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条文置于刑法条文之下,标明效力层级,从权威的角度对刑法条文进行了解读。除了刑法及其配套法规这两项内容,本书还收录了全国人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国务院各部委对具体问题的请示答复。这些请示答复是对具体法律适用的问题或具体案件的处理所作出的答复,是对法律或司法解释的重要补充,反映了对某一具体问题或个案的处理思路、方法,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不断加大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力度,相继修正或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70余部法律,为便于读者准确掌握修改过程,更好地学习理解法律的内容,我社特编辑出版了法律新旧对照本系列丛书。 丛书对所有修正或修订的法律,均在权威文本的基础上,根据修改的内容,列出新旧对照表,使读者对该部法律的修改变动情况一目了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于1979年7月1日公布,1997年进行了全面修订,并重新公布,此后又陆续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以及七个刑法修正案,对1997年刑法的部分条款做了修改。本书收录了1997年修订并根据七次修正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历次修正案修改
《意见》共分5个部分:一是“量刑的指导原则”,规定了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罪责刑相适应,宽严相济以及量刑均衡原则;二是“量刑的基本方法”,规定了量刑步骤、调节基准刑的方法和确定宣告刑的方法;三是“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明确了14种常见量刑情节的调节幅度;四是“常见犯罪的量刑”,就经过多年试行的交通肇事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15种犯罪的量刑提出了指导意见;五是“附则”,明确《意见》规范上列15种犯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案件范围。 《通知》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量刑规范化工作,是对全国法院的总体要求,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有组织地分步实施。条件较好的地区和中心城市应当先行一步,条件相对不足的地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组织实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创新型试卷系列:刑法学阶梯式突破试卷》分为四个部分,此套刑法学试卷可以很好地帮助考生备考,重点突出,题量适中,解答详细的试卷是考生巩固知识必不可少的工具。“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努力的付出和优质的备考资料才能使考生学业有成。
学生常用法规掌中宝》丛书为法学院校学生掌握课程相关法律法规、提升法学专业能力而精心编撰,共设置13个分册。本丛书设置关键知识点速查表、法条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案例索引、学法导航、考研前瞻等特色版块,供读者随身携带、便捷查阅。 ? 1、针对性强,适合学生。选法紧扣 学生常用 要点提示 关联精选 对比记忆 司考真题 考研前瞻 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信息量大,性价*高。在收录大量法律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资源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司考真题、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价位适合学生购买,性价*高。 3、修订及时,定期更新。根据立法和考试动态及时修订升级,新增2015、2016年司考新题和2016、2017年考研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社会的创新创造活力,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修改会计法等十一部法律的决定,本法取消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