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 本书是世界范围内第一本对《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进行逐条全面法律分析的评注。本书结合大量实证资料和学术文献,介绍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历史背景和形成过程,分析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在现有国际人权法和联合国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措施框架内的重要地位,阐释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所有条款的准备工作、实质内容,分析了每项权利的意义、法律范围及其与其他国际法规范和原则的关系,考察了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实践和缔约方的履约情况,提供了关于实施《残疾人权利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联合国核心人权公约之一,是联合国在21世纪通过的第一个核心人权公约。中国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和领导了《残疾人权利公约》的起草和通过,在其开放签署日当天即予以签署,在之后批准时没有提出任何保留,并积极履行缔约国义务。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组成部分是各部门法的法制现代化。在我国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制度现代化、行政法制现代化、民商法制现代化、刑法现代化、社会法现代化为专题,收录近年与部门法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著。本书试图通过对各部门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以使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得与失明晰、系统地展现出来,以供学林参考。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组成部分是各部门法的法制现代化。在我国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制度现代化、行政法制现代化、民商法制现代化、刑法现代化、社会法现代化为专题,收录近年与部门法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著。本书试图通过对各部门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以使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得与失明晰、系统地展现出来,以供学林参考。
本书是社科院法学所“个人信息保护法研究丛书”(三卷本)项目中的第二本。本书主要是关于国际上个人数据保护法的立法汇编,共收录了欧盟、经合组织、奥地利、比利时、冰岛、丹麦、意大利、瑞典、美国、加拿大、阿根廷、日本、韩国、我国香港和地区、澳大利亚等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可以作为国家和地方信息保护立法的参考资料。
中国法制现代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其组成部分是各部门法的法制现代化。在我国法学界的共同努力下,各部门法制现代化的研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本书以宪法制度现代化、行政法制现代化、民商法制现代化、刑法现代化、社会法现代化为专题,收录近年与部门法现代化密切相关的重要论著。本书试图通过对各部门法相关研究成果的归纳整理,以使中国法制现代化进程中的得与失明晰、系统地展现出来,以供学林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