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校和感受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从而达到从小树立尊重知识意识的目的。本书适合小学阶段开展知识教育,可供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学生使用,开展相关专题活动。
视频分享网站上充斥着大量未经著作权人及邻接权人许可的视频内容,这不仅构成对视频作品权利人的侵害,也给视频分享网站带来了巨大的经营风险。《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风险防范机制研究》由牛静所著,《视频分享网站著作权风险防范机制研究》在分析目前视频分享网站侵权现状的基础上,以国内主要视频分享网站优酷、土豆、我乐、酷6、六间房等与著作权方发生的50例侵权纠纷案为分析对象,探讨视频分享网站在内部管理控制和商业模式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著作权风险防范措施。
丛书2014-2015版既保持以往优点,又有新的突破。概言之,有以下突出特点: 1. 方便使用。采64开开本,便于携带;设置了关键知识点速查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等栏目,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 适合学生。价位适合学生购买;选法紧扣“学生常用”; “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司考真题”“考研前瞻”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 3. 信息量大。丛书在收录大量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 4. 修订及时。相关分册根据新法、司考新题和考研真题,及时修订。
“知识产权”这个术语,我国是实行改革开放的1978年之后才在正式出版物中使用的。中美在1979年1月及4月签署的“高能物理协定”与“贸易协定”中,才以官方文件形式提及“知识产权”。也只是从这两项协定的谈判开始,知识产权才在我国的有关部门引起了初步的重视。“知识产权”在中国成为人们关注的热门话题,则主要是由于1991年初到1992年初及1994年到1995年初的中美知识产权谈判,以及几乎同时的中国恢复在关贸总协定中缔约国地位的谈判这几个大事件而造成的。从这段历史的回顾,可以看到,“知识产权”与“国际关系”之间存在着多么密切的联系。
本书对《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各个修改点了作了简要说明,方便人们学习、理解和正确执行修改后的《专利法》。
由于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学术成果十分丰富,在编写词典的过程中碰到的第一个问题就是,知识关权法学的边界何在?感到许多著述中讨论的知识产权并非法学问题,而是经济学、社会学和政治学等方面的问题。为了忠实于自己的学科,也是出于避免进入没有把握的领域的考虑,我们在选词和解释时都做了尝试,尽量采取法律的思考方式。当然,知识产权法学不可能完全独立于其他科学而存在,为了理解上的完整性,我们还是保留了一部分经济、技术、社会和政治等方面的词汇。 值得一提的是,就算是在法学范围内,和一些比较成熟的学科相比,知识产权法学的外延也尚待澄清。虽然,当年接触知识产权法的起点常常是民法,可是,在进行研究进几乎都自不由主地被行政法、诉讼法、国际法甚至宪法方面的问题所牵引。这表明知识产权法是多么深刻地镶嵌在法律
本书对《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次修改的各个修改点作了简要说明,方便人们学习、理解和正确执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 读者对象:法律及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工作人员。
《江苏专利实力指数报告》是对江苏省专利发展状况进行数据监测与分析的研究性报告,计划从2014 年开始连续编制并将持续对外发布。2014 年报告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了由 4 个一级指标、10 个二级指标、34 个三级指标构成的江苏省专利实力指体系。 本报告采用知识产权相关部门公布的权威数据、行政记录等作为基础数据,从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环境四个方面对2013 年江苏省专利实力进行了排名与分析。
丛书2015-2016版既保持以往优点,又有新的突破。概言之,有以下突出特点: 1.方便使用。采64开开本,便于携带;设置了关键知识点速查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对比记忆、司考真题等栏目,便于法科学生全面掌握重点、难点和考点。 2.适合学生。价位适合学生购买;选法紧扣“学生常用”;“要点提示”“关联精选”“司考真题”“考研前瞻”等栏目设置契合学生日常学法用法之所需。 3.信息量大。丛书在收录大量法规文件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了常用法律网址、核心期刊信息、名校历年考研真题等大量辅助学习信息。 4.修订及时。相关分册根据新法、司考新题和考研真题,及时修订。
知识产权的普及是一个长期过程。在知识产权普法教育中,使用案例学习是一个良好的途径,这是本书编写的初衷。《以案说法(教你打知识产权官司)》(作者王璟、刘政、范晓宇、陈小良)大多取材于近年来比较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特别注重浙江省本地案件。读者可以在了解基本原理和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案例进行分析,并对照现实的生产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思考对策。使读者能够运用知识产权促进科技创新,争取市场竞争的先机,是出版本书的良好愿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次修正, 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根据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四次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于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令第306号公布,根据2002年12月28日《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的决定》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专利权、商标权与著权等一般结合在一起称为知识产权。由于技术发展、国际贸易的强化,工业产权法,即专利权、专有技术与商标权等法律在工商业企业业务中的地位愈来愈重要。著作权的适用范围更广,涉及很多专业和行业。近年来,崭外的法律字校开始重视这一门法律,并在本科开设这一门课程。 本书试图从比较法角度介绍英、美、德、法4国的法律,指出这些法系的特点,例如英国法系同时使用侵权行为与注册商标保护商标权,4个国家的法律授用不同的法律原则保护专有技术。 本书的引论分别介绍德国学理论知识产权法在德国法上的地位、英国学理论保护知识产权可以使用的4种方法、法国学理论知识产权的法律性质。 本书可作为本科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参考书、硕士生班的比较知识产权法教材。
本书借鉴了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经验,根据高中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安排知识产权教学内容,设计相关教学体例,通过小学生的各种自主活动,尤其是通过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和感受有关知识产权的基础知识,从而达到从小树立尊重知识意识的目的。 本书在第3版基础上,根据2013年*修订的《商标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适应性修改。本书适用于高中阶段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可供高中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使用,开展相关专题活动。
我社自2001年5月率先推出的“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深受广大读者的喜爱,业界人士称该丛书的出版在法律图书中掀起了“蓝色风暴”丛书自出版至今已达到的150种左右。这在满足读者各取所需的同时,也给读者的快速查找带来一定的难度。本着“以人为本,热忱为读者服务”的宗旨,我们在保持原有丛书不变的同时,从中精选出发行册数达到20万册的常用法律,推出“常用法律配套规定”便携本丛书。 本套丛书除了秉承“法律及其配套规定”丛书内容、全面、使用方便、价格便宜、修订及时、书脊上书名,统一编号等特点和做法之外,还在以下方面做了努力: 1 采用便携本的形式; 2 缩小字号,补充内容,增加含量: 3 每本书都分为“主体法”和“配套规定”两部分,各主体法加注条文主旨。 4 主体法的条旨均上目录 5 定价统一为10元。
鉴于专利代理在专利制度正常运转中的重要作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修订)》公布。为了提升从事专利代理事务的专业人员的社会地位,增强其荣誉感。并且参考了国内其他需经行政许可才能执业的专业人员的称谓,如律师、医师、注册会计师等,以及欧美等发达国家对专利代理执业人员称谓,《草案》将“专利代理人”称谓变 为“专利代理师”,并从资格证的获得、执业证的颁发等方面予以了全面规定。对报名参加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人员的条件进行了修改,《草案》取消了“从事过两年以上的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的条件,将“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修改为“具有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针对采用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参加考试和在考试中有严重作弊行为,但在审核或者考试过程中未被发现,而在事后被查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