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以“权利与权力”为切入点,沿着“静态的权利与权力”到“动态的权利与权力”到“相关损失补偿”到“事业的促进与管理”,再到“我国的立法构想”的脉络,探讨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法的基础性问题,并对我国的相关法制建设提出很多颇有意义的建议。本书资料翔实,结构严谨,论述深刻,观点明晰,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人民法院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物业服务司法解释:原理精解·案例与适用》主要内容简介:《物权法》历经13年起草,8次审议,开创了中国法律审议次数之最。该法的颁行可谓来之不易。尤其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我国《物权法》设立专章(第六章 )具体规定了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这对于保护公民的基本财产权、维护公民的基本人权、构建法治国家和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本丛书具有非常鲜明的特色,针对性、实用性强。 1.丛书分册的设置和内容主要以人民法院2011年修订公布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为基础,并对案由进行再分类,力求细化纠纷类型,便于读者“按图索骥”。个别分册根据实践需要,融合了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和行政案件的案由规定。 2.打破常用法规编排方式,根据案由拆分主体法,每个案由下只收录有密切关联性的重点条文,真正提供该类纠纷解决的核心法律依据。 3.采用脚注形式帮助读者理解法条内容,解答实务中的疑难问题。所有脚注均有可靠的来源与出处,、准确。 4.的表格式案例编排方式,将案例分解为关键词、出处、问题点、裁判规则四个要素,简洁明了,重点突出,使于读者参考。 5.根据分册内容,附录诉讼文书、赔偿计算标准与公式、案件处理的流程等实用信息。
《二手房买卖疑难问题全解与典型案例裁判规则》对二手房买卖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采用问答形式对常见的纠纷问题进行分析解答,收录的案例均是真实案件,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裁判规则”板块收录了大量的相关法条与规定,可以帮助读者了解相关法律纠纷的处理依据和规则,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将相关裁判文书以二维码的形式加入,方便读者随时扫码浏览。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释义》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章节目录为框架,不但准确、详尽、通俗地逐条阐释了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律规定,还全面呈现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立法背景和制度初衷,并且对一些争议性问题进行了发散讨论和深入延展。本书既可以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的培训用书,也可以给社会大众指明不动产登记的程序和原理,同时也是法律专业人士掌握立法动向和理论前沿的参考用书。书后还附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便于读者查阅参考。
\"《中国房地产年鉴》客观记录中国房地产的年度发展,为政府科学决策服务、为行业健康发展服务、为企业稳健经营服务。《2023中国房地产年鉴》共有八个篇章。《2023中国房地产年鉴》共有八个篇章,分别为“政策篇”“宏观篇”“产业篇”“市场篇”“省市篇”“企业篇”“发展篇”和“大事记”。 “政策篇”对十八大以来历届党代会关于房地产发展的表述、近五年“ ”政府工作报告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房地产发展的表述进行了专门归纳总结。收录了 及各部委发布的直接与房地产相关的核心政策文件。“宏观篇”主要是数据表格,收录了国民经济主要数据,金融数据,财政数据及人口和就业数据等。“产业篇”主要是数据表格,收录了全国各地区及重点城市的房地产建设及交易数据,90城市存量商品房交易数据。房地产公积金缴存及贷款情况。港澳
作者基于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投资人以及相关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提供法律服务工作的实际,从人们最常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风险以及解决路径出发,分专题、分重点的作出相应的法律应用性研究,不仅仅提出问题,还回答解决问题的法律思考,提出了多种法律风险控制手段,让您根据您所处的具体环境和自身具体情况而适用。
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人民法院颁布的第二部涉及《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本司法解释从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效益、违约责任、物业费纠纷处理、物业服务合同的解除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本司法解释体现了《物权法》和《合同法》的内在联系,便于法官理解和操作,也便于人民群众掌握法律规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让两个舶来的新术语“不动产单元”、“登记原因”逐步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不动产单元是技术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登记原因是制度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单元作为物的特定化、物权关系明晰化的一种法定方式,随着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出台,已为人熟知。登记原因作为启动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事由和确定、审查登记申请材料的关键,则显得较为陌生。不动产登记原因体系具有极强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构建不动产登记思维体系;二是有助于登记机构快速有效开展登记审核(我国实行趋向实质审查的登记模式;没有建立起登记审核替代机制);三是有助于明晰不动产权利的变化过程。“登记能力—登记类型—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登记审核”是蕴含于长期的登记实践中的一种思维模式,本书以这种思维方式为,以登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实施让两个舶来的新术语——“不动产单元”、“登记原因”逐步进入到人们的视野。不动产单元是技术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登记原因是制度链条上的枢纽。不动产单元作为物的特定化、物权关系明晰化的一种法定方式,随着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的出台,已为人熟知。 登记原因作为启动不动产登记的具体事由和确定、审查登记申请材料的关键,则显得较为陌生。 不动产登记原因体系具有极强的制度价值:一是有助于构建不动产登记思维体系;二是有助于登记机构快速有效开展登记审核(我国实行趋向实质审查的登记模式;没有建立起登记审核替代机制);三是有助于明晰不动产权利的变化过程。 “登记能力—登记类型—登记原因(证明文件)—登记审核”是蕴含于长期的登记实践中的一种思维模式,本书以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