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主要分为六部分内容: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历史发展与概念界定、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政府在生态保护补偿中的法律定位、生态保护补偿规范的法律属性、生态保护补偿的法律关系主体及其权义结构、生态保护补偿专门立法评述与法典化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从厘清生态保护补偿的概念和法律属性入手,为理论研究和专门立法奠定了重要基础。发掘出适合中国本土国情的政府应然角色定位及其一般权义构造,全面提升了新时代政府主导生态保护补偿实践的理论根据和法治内涵。通过论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的正当性基础,并从核心制度着手,结合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条例条文及制度安排进行解读与评述,将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构建融入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工作,更好地解释并输出中国经验。
善待动物是人类文明进化的表现,虐待动物是任何国家、任何社会都接受不了的社会丑恶现象,危害极大,而且道德谴责在阻止虐待动物方面苍白无力。研究小组顺应世界文明发展的潮流,开展反虐待动物立法研究和立法推动工作,既是发展中华民族几千年来怜悯生命的良好传统的需要,也是坚持现代生态文明、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建设人和动物和谐相处、人与人和谐共处社会的需要。
在建设海洋强国的国家战略大背景下,海洋相关问题与理论的研究就显得非常适时且重要,本书正是旨在回答如何把中国建设成为海洋强国的问题和那些与建设海洋强国有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海洋湿地管理、海洋倾倒区选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生态环境建设、海洋生态安全及其社会参与对策、国家对非领土性管辖海域的治安管辖、中国对北极事务的参与等的研究,都是有助于海洋事业发展的研究。
本书在对全面阐述环保产业PPP相关理论、精准适用中国现行法律和政策,对PPP项目成功落地具有指导意义。PPP环保产业在中国尚处于初级阶段,PPP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决定借鉴国际PPP经验与教训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重点通过对“环境保护,人人有责”这句耳熟能详的口号进行再梳理和在论证,提出环境法既不是类似于民法的“权利之法”,也不是类似行政法的“权力之法”,而是“责任之法”,应以环境责任为基点来重构环境权利与环境义务的关系。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本书汇编了26部联合国、欧洲联盟、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组织和国家与外来入侵生物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防控体系,包括《生物多样性公约》、《国际植物保护公约》、《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卫生与植物检疫措施实施协议》、《21世纪议程》——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外来生物防治制剂进口及释放行为守则》、《防止外来入侵物种导致生物多样性丧失的指南》等,涉及外来入侵物种的预防、监测、和控制等措施以及早期预警与紧急应对策略等内容。本书可作为各级农林部门技术人员、高等院校师生及科研院所专业人员的参考书。
在近代,东亚国家(地区)立法反对虐待动物、维护动物福利的历史迄今已历70余年。本书以附录形式介绍西方国家三部不同历史是期的动物福利法律(《英国1911年动物保护法及修正案》、挪成1974年《动物福利法》、德国1998年《动物福昨法》),以为参照。此外,本书还附有“美国各州反虐待动物法律概述”一文,使读者对美国各国各州反对虐待动物的法律有所了解。《东业动物福利法律汇编》交为中国的动物保护事业和动物福利立法工作提供新的视野和有益的参照。
只要人类为应对气候变化、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而努力,碳减排交易就会以不同的形式一直持续下去。所以,无论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的进程、结果如何,碳减排交易是会进行下去的。在中国大踏步迈向低碳经济之路时,大量中国企业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加入到外的碳减排交易行列中来。然而在碳减排交易活动中,不懂交易规则却参与其中的大有人在,风险和后患无穷。周亚成、周旋编著的《碳减排交易法律问题和风险防范》是本结合典型案例,全面系统分析总结碳减排交易中各种规则,以及如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和防范法律风险的论著。《碳减排交易法律问题和风险防范》共十章,十五个相关附录。对从事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企业和风险投资家,以及法律从业者具有极高的借鉴意义。
本书则侧重于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作为环境保护法重心所在的基本制度的研究。本书以科学发展观的理念来研究“三同时”、征收排污费、限期治理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等一系列制度,并不是将这些基本制度冠上科学发展观或可持续发展之名,也不是一种简单的相加,而是将这些思想融入到对这些制度的研究中去,用这些思想来分析我国现今环境问题的新情况,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如何进行自身的制度创新,如何进行完善,是否有新的制度来应对新的问题,以及这些制度之间如何进行协调等,进而来实现科学地发展,和谐地发展,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