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民事诉讼法讲义--申诉抗诉与再审》编著者苟鹏。2012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此次修订民事诉讼法,是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步骤。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原则和制度,在此次法律修改中得到进一步明确和完善。从1991年民事诉讼法到2012年民事诉讼法,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的制度在多方面得到完善和加强。在监督原则上,从监督“民事审判活动”,到监督“民事诉讼”;在监督方式上,从单一的抗诉,到抗诉、检察建议、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监督手段并行;在案件来源上,从检察机关自行“发现”生效民事裁判错误,到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检察机关抗诉;在抗诉对象上,从对生效民事裁判抗诉,到可以对调解书抗诉。这些变化,预示着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正在从制约公
本书不是进行学术讨论,对学术界存在争议的“回溯推理”未作介绍。在作者看来,强调侦查假设没有必要再强调“回溯推理”,回溯推理只是对假设形成路径的研究而不是一种独立的思维形式。在作者看来,侦查假设与侦查回溯的共同存在难免给读者带来疑惑。 这是一本运用科学技术及其方法讲述死人会说话的刑事侦察案例奇书。全书共分七章,章绪论,介绍了侦查、侦查逻辑学、侦查的历史、侦查逻辑的现状、侦查逻辑的研究方法和意义;第二、三章介绍了当代的鉴识技术以及依靠鉴识成功破案的典型案例,还向读者介绍了现场搜集证据的基本方法,学术界对观察有影响的理论;最后四章主要介绍了案情分析逻辑、侦查假设、侦讯问题逻辑和侦查中的现代逻辑等。
与娱乐法相关的诉讼案件,一般包括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侵权纠纷案件和演出合同、演艺经纪合同等合同纠纷案件。侵权纠纷案件是娱乐法领域所需探讨的重要领域,而娱乐法合同纠纷案件与一般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并无不同,往往只是因为当事人的知名度使得该类案件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还有一类案件,也与娱乐法相关,即是近年来方兴未艾的影视投资类纠纷,囿于笔者的审判范围和研究兴趣,对于该类纠纷案件尚未涉及。 本书主要分析前述两种诉讼案件,理清法官在该类案件中的审理思路,既是对娱乐法诉讼案件的汇编整理,同时也融入了本人在传媒行业和案件审理中的经验提炼。
经济发展对强制执行实践具有指导意义。中国的经济发展具有两个显著的特点:,中国社会处于转型期,中国的经济发展相应地也处于转型期,中国经济正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方向转变,因而出现了许多新型的经济关系,出现了从来没有象现在这样错综复杂又相对活跃的经济局面;第二,中国经济发展在市场经济初建阶段,基于资源配置中的供需矛盾影响,显得极不规范,甚至于有些混乱,特别是在经济过热时期留下许多隐患。这是强制执行实践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 总的来说,强制执行与强制执行工作改革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的目标和手段的关系。执行工作改革是手段,作好强制执行工作是目的,通过改革可以促进执行工作的长期的良性循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出路,改革是执行工作的希望,要通过改革,开创出执行工作新局面。
决定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对抗性辩论为基础的审判;合意型的纠纷解决的典型是以协商性交涉为基础的调解。棚濑认为审判程序和调解程序应当加以区别,但两者之间也存在着相辅相成的流动性关系。 处理纠纷过程中当事人与法官、律师的关系,放在更广阔的社会背景下来考察,反映了法律秩序中个人与国家的关系。一般来说,在现代化过程中,个人观念和国家观念会同时得到加强,从而形成政治和法制上的紧张。在日本法制现代化的长期实践中,被变革的对象实际上是民众的行为方式,而不是国家的结构;这种事实一直得到大多数学家的默认。 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避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
本书围绕道路交通事故相关法律实际纠纷,依据主题内容划分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交通违法的行政与刑事责任、其他相关规定部分。选取纠纷实例,收录与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相关的核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部门规章等法律文件,并按照法律效力等级进行合理编排,基本涵盖了道路交通事故诉讼所涉及的主要法律依据。配以重点法律条文解读、文书范本、实用图表等实用内容,便于读者更好的参与法律实践活动。
本书是以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王发旭律师多年来从事的刑事无罪、罪轻辩护工作为主要内容的办案集。本书通过“基本案情、辩护效果、辩护策略、辩护后记、附录”的形式真实、完整而详细地向读者展示了律师在整个辩护过程中的作用,根据案件的进展审时度势,采用不同的辩护策略:“死磕程序”、“运用媒体攻势”与“清楚梳理案件事实和法律”结合,程度的实现当事人利益,维护法律的公正与权威,努力让法律成为人民大众的信仰。通过这本书,更多的人会对我国的司法环境有更真实的了解,并在此基础上树立信心。
《集团诉讼问题研究》是部系统研究集团诉讼问题的专著,由四个部分构成。在理论上分析了现代集团诉讼的功能和意义;通过比较法考察和分析,指出各种集团诉讼模式的利弊及其运行的社会条件及移植的可能;以实证方法揭示了我国目前群体性诉讼的实态及法院的司法政策和实务,并针对其中的问题以及法学界和社会的批评进行了详尽的分析。《集团诉讼问题研究》的最终结论是,就我国社会实际而言,解决群体性纠纷的途径并非集团诉讼,而应该更多地从替代性机制着眼,建立一种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司法体制的改革完善,集团诉讼制度将会发挥更为积极和重要的作用,而与此同时,多元化解决机制则将作为其前提和基础与之相伴,并将协商和解、和谐共赢、公平正义、经济快速的理念和价值奉行始终。
本书是为探索和构建我国的强制执行法而作,是以立法的强制执行法而作,是以立法条文的形式编排,并对每条的涵义作了探讨。编通则,是对本法重要问题总的规定,包括立法宗旨、基本原则、执行机构与人员、执行参与人、协助的执行人等。第二编执行程序,包括执行的开始、进行和结束,重点和难点是执行义务人的变更与追加。第三编实现金钱债权的执行,是本书的重点,包括对义务人现金、存款、收入、动产、知识产权、股份及其他投资权益、债权、不动产、船舶及航空器的执行。第四编实现非金钱债公的执行,包括物之交付请求权和行为请求权的执行,重点是财产和行为的保全执行。第六编涉外执行程序的特别规定、执行申请和审查,重点是涉外的执行的原则。第七编附则,重点是本法效力和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