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业秘密的司法保护,深入阐述了商业秘密案件疑难问题和相关裁判规则,并收录40个商业秘密典型案例。第二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理情况调研报告,集中展现了各地法院商业秘密案件审判经验总结。第三部分商业秘密案件审判依据与参考,全面收集了商业秘密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各地司法指导意见。
《公司法案例教学》一书系首届“全国审判业务专家”、公司法领域的有名专家虞政平先生倾注十年之心力而铸就的公司法案例教学专著。自该书靠前次出版后,获得读者广泛好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获得社会广泛认可。今源于2013年《公司法》之修订以及《公司法解释(四)》的出台,虞政平先生对该著作进行了大范围重新修订,遂诞生《公司法案例教学(第二版)》一书。本书文字达220余万字,案例总数达220个。其主要内容贯穿公司设立与权能、公司人格与揭穿面纱、公司资本与股票、股东资格与权利、股权转让、公司决议与高管职责、公司并购、公司解散与清算、公司诉讼之执行、公司中犯罪十个部分。所选案例类型以民商事纠纷为主,并涉及行政、刑事以及执行等,书中采用一案一主题一评述的编选原则,每一件案例均体现了公司法的一个知识要点。本书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后的保险法的颁布实施,对于规范保险活动,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保险业的监督管理,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为了配合修订后的保险法的学习、宣传,帮助读者理解这部重要法律的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参与保险法立法工作的同志编写了本书,供学习参考。
与国际接轨的公司法学教材,必须跳出学术界,向两个方面寻求素材:是实践部门,主要是我国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税务等部门的实务;第二是国外的判例、规则和学术讨论。除此之外别无他路。本书正是在这两个方向上努力的。本书是作者30年的教学的经验总结和研究成果研究成果,资料详实,可供法律、经济、管理领域的人士阅读,受众面较广,具有长期的研读价值。
《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适用研究:以与德国比较为视角》以《公司法》第20条第3款为核心,在梳理我国国内公司法学界主要学术观点基础上初步提出了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定的理论框架,构成这一框架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理论及其适用范围、第20条第3款的适用要件、前置程序、举证责任和法律后果等,还专门论述了“资产混同”和“过度控制”两种特殊的典型案例类型。本书具有以下特色:其一,本书将法条和司法判例结合起来,研究如何利用法律条款解决具体案例中的实际问题,因而具有实用性;其二,本书在许多方面均以西方国家尤其德国的公司穿透责任制度为参照,因而读者可以较好地了解德国的公司人格否认制度。
《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探究了传统公司法存在的基本缺陷以及进步空间,批判性地回顾了公司法的几个经典假设,并结合美国社会现实问题,解构传统公司法的失败之处。同时,《公司法的失败:基础缺陷与进步可能》在重述公司法几大基本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构建立足于社会整体利益的公司法改进之道。
重整计划是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程序的核心内容,其本质是对债务人持续经营价值的重新分配。本书以我国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进行数据统计分析,反思实务问题,剖析因果、利弊,以利益平衡为目标,以制定、表决、批准、执行重整计划为主线,完成了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法律制度和规制理念的展开与评判。主要观点如下:一,在制定上市公司重整计划时,应慎重引入自由竞争机制;重整计划的内容设计应平衡协调诸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二,为保护表决权人的权益,应完善上市公司重整计划表决前的信息披露制度、分组、表决方式与表决规则。三,法院对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审查批准时,应遵循限度接受原则、可行性原则、利益原则和原则。四,应规定特定情况下由管理人替换债务人执行上市公司重整计划;同时应效仿我国台湾地区的做法,设置专业重整监督人
《公司法视角下的股东代表诉讼》的研究表明,股东代表诉讼源于英国,成熟于美国。之后,为德国等大陆法系国家相继引入。我国2005年《公司法》修订中也引入了这一制度。但是,股东代表诉讼在英国公司治理中的成效甚微,即使在2006年英国新《公司法》颁布之后,也未见根本性改变。相比较而言,股东代表诉讼在美国公司治理中却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公开公司中作用尤其显著。但是,现今股东代表诉讼的作用也不如过去。而德国法中的股东代表诉讼是在保留自己传统的基础上从美国引进的,它突出表现在2005年《股份公司法》的改革之中。不难看出,股东代表诉讼自问世以来,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其创制国和移植国对股东代表诉讼的态度不同,各自的做法和理论支撑不一。作者对英、美、德三国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实践经验和学说的比较,对于我们正确认
信息性隐私权在隐私权法当中占有重要地位。 本书介绍了美国联邦法院所确立的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成果。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性隐私权理论的产生、发展及适用范围,信息性隐私权的性质,信息性隐私权的保护,如何看待信息性隐私权的争议,等等。书中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进行了系统研究与阐析。鉴于我国民法学者对美国信息性隐私权知之不多,本书内容值得关注。 本书内容新颖,理论前沿,安例丰富,适合民商法学界的专家、法官、律师及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师生阅读,对我国立法机关工作人员也有重要参考价值。
本书针对广大企业家、高层管理、核心技术人员关心的100个问题做出针对性回答。同时,对中国审理并公开判决的100个涉及商业秘密的已经判决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试图从个案中寻找规律,从“前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
在绿色发展理念指引下,企业必须强化环境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就企业的环境管理而言,必须面对的两个现实:一是更加严格的环境立法(包括标准),二是更加严格的环境执法和司法。《绿色发展理念下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以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导,立足当前的环境法律体系,从企业的环境法律责任出发,围绕企业运营生产到退出全生命周期中的法律要求,分析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及其防范措施,并结合作者丰富的环境法律实践与案例,对环境争议的流程、企业环境法律合规的要求等进行梳理,以期对企业应对新常态下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有所帮助。
本书以公司清算法律制度为研究对象,并将“公司清算”界定为公司非破产清算,其中基本不涉及破产清算的相关内容;比较了其他国家和地区有关清算的法律规定,寻求立法制度背后的共性及其合理内核,并发掘其中对于我国公司清算法律制度完善的可借鉴之处,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实践中凸现出来的公司清算问题,给出立法建议,寻求可能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