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将法哲学和伦理学、社会理论以及政治哲学紧密地融为一体。作者提出了一个具有持续性和实质性的论点;它并不是对他人主张的评论,而是频频以阐释、批判的方式参考了传统、中世纪、现代以及当代的研究伦理学、社会理论与政治理论、以及法理学的作家。 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 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以及由非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
乔治·费希尔所著的《辩诉交易的胜利——美国辩诉交易史》内容简介:尽管对于当时通过法庭对抗解决争端的司法制度而言,辩诉交易起初只是个闯入者,但它现在已经主导了美国的刑事司法。《辩诉交易的胜利——美国辩诉交易史》追溯了辩诉交易从19世纪早期初露端倪到如今广泛应用的演变过程。实际上,在过去的150年中,很难找出有哪一项刑事诉讼改革是与辩诉交易的发展背道而驰却能幸存下来的。
墨西哥是一个拥有大胆想象和热情魅力的传奇国度。它的文化和历史底蕴深厚:这里既有世界上最宏伟的考古遗迹,又不乏各式风情的殖民老城,现代艺术和流行文化也同样充满生机。来到墨西哥不能错过的事情太多了:阳光下的浪漫海滩,老酒屋里的龙舌兰自酿和梅斯卡尔酒,熙攘街头上的奶奶的小吃,以及缤纷的色彩和各式各样的节日。但是也许墨西哥最迷人的风景在于这里的人——无论是时尚潮人还是腼腆村民,墨西哥人传统、随性、可爱,时刻准备着热情招待客人。对,就是这样。所以,快速地读完这本书,然后去打包你的行李吧!
本书将法哲学和伦理学、社会理论以及政治哲学紧密地融为一体。作者提出了一个具有持续性和实质性的论点;它并不是对他人主张的评论,而是频频以阐释、批判的方式参考了传统、中世纪、现代以及当代的研究伦理学、社会理论与政治理论、以及法理学的作家。 编回顾了一个世纪以来的分析法理学,阐明所有描述性社会科学对理论家评价的依赖。自然法理论是对这类评价进行充分批判的基础。这部分还对当代对自然法的典型反对意见进行了评论,指出其存在严重的误解。 第二编在十个精心建构的章节中就这些方面展开叙述:基本的人类的善和实践理性的必要条件、共同体以及“共同的善”;正义;权利话语(rights-talk)的逻辑结构;人权的基础、具体要求和限度;以及由非人员和程序制定的性规则;法律、法治、实践理性原则中推导出法律;法律和
罕有国家能像美国这样,既拥有标志性的城市,也拥有巨大的自然保护区。洛杉矶、拉斯维加斯、芝加哥、迈阿密、波士顿、纽约,这些繁华大都会都诞生于美国。其中,随便一座城市的名字都伴随着一百万种不同的文化。近观细考,美国展现出令人惊讶的多样性:奥斯汀的电子乐盛况、萨凡纳宁静随和的战前风貌、充满自由精神的波特兰生态意识、旧金山壮观的海滨,还有那迷人的热爱爵士乐的新奥尔良。每一个城市都将其独特的风格融入到美国这一大拼图之中。
美国联邦法规定之刑事被告权利,早期只适用于联邦,州不受限制。;1960年代以后,联邦法院通过判决,陆续将某些被告宪法权利规定适用于各州,要求各州必须一体适用。为正当化其判决,联邦法院展现磅礴弘之宪法人权理论,高瞻远瞩之刑事诉讼政策,辩论说理严谨细密。美国并无统一的刑事诉讼法典,真正代表美国刑事诉讼法的是联邦法院判决,对于不熟悉英美法系的人士而言,这些判决冗长、零散、无体系,令人生畏却步,遑认登堂入室以窥其奥。本书有介绍美国刑事诉讼法,包括法院判决分析、联邦与州法的歧异、法规诠释与学界的批判与论述。
这本《西方音乐美学史》是一部完整的西方音乐思想史专著。时间跨度从古至今,包括了西方音乐美学领域的方方面面。详细介绍了从荷马以及早期的音乐神话,经过扎尔林诺及其关于和声的新概念,直至莱布尼茨及其对于感觉和理性的调整和等历史;接着进一步集中了音乐美学的关键性讨论,包括浪漫主义、形式主义、十二音音乐以及后威伯恩的美学思想,把它们置于历史的角度加以观察,使美学的概念在更加广泛的角度得到理解。 书中涉及历史人物400余个,其中重要人物近百人,基本上涵盖了西方音乐思想史上最主要的领域,包括了许多我们国内还不熟悉的人物及论述,具有很高的资料价值。 本书作者恩里克·福比尼,1935年生于意大利的都灵,曾着重研究18世纪音乐美学,后转向当代音乐美学研究。现在他是都灵大学音乐美学教授。
国家质检总局标准法规中心编译的《加拿大食品标签法规》以食品标签为着眼点,介绍了加拿大制定的食品标签的有关标准和标注指南。本书先介绍了加拿大食品标签管理概况,然后摘译了加拿大食品药品法、食品药品条例、消费品包装和标签条例,以及有机产品条例(2009)中的相关条文。 《加拿大食品标签法规》读者对象为从事对加拿大食品出口贸易有关的食品生产和加工企业、食品包装设计行业、行业协会等工作人员,进出口食品监管人员,也可供食品标签研究和管理人员作为参考。
在本书中,《合同法第二次重述》被简单地称为《第二次重述》,次《合同法重述》则被简单地称为《重述》或者次《重述》。引用案例时,通常紧接着在圆括号内进行介绍,其中有简短的摘录或者用来表明该案件与所讨论的问题有什么关联的一段话。如果一个案例在同一小节中被引用多次,在后的引用会使用交叉援引的方法,让读者去参考次引用时所提供的信息。当然,在括号中所给出的材料仅仅是法院意见的一个提示,而法院意见本身是了解该案判决要旨的惟一稳妥的途径。本书没有注明一个案件是否被某个上诉法院拒绝审理,包括美国联邦法院拒绝发出调卷令(certiorai)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