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收集的都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并且在美国司法史上有着深远意义的判例。从美中法律比较的角度看,以案例为基础的司法体系是美国法律的灵魂和精髓,充分反映了美国法律的实证精神。全书的案例丰富详尽,以手资料真实地呈现了美国各级法院的判案过程以及主审法官的判案技巧及智慧。多数案例在其判决过程中都经过了反复争论,并由美国联邦法院做出裁决,其审判与庭辩过程跌宕起伏,情节曲折生动。
经典不仅在于它深刻的思想、与众不同的见解,而且也在于表达这些思想和见解的方式。这在人文学科中尤为如此。行文如同嚼蜡的经典,如一些德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只能是一种精英的经典,而非民众的经典。经典只有被广大的一般知识人所接受、所阅读,才能成为真正有广泛影响的入文经典。读者面前的这本《美国最高法院》,可以说就是这样的经典。 本书之所以有这样的风格,是因为它实际上是作者麦克洛斯基(1916—1969)在哈佛大学任教时的一个讲义。一部讲义半个多世纪后还在重印,而许多它同时代的那些“专著”却早已被人们所忘记,这样的对比多少可以给我们目前广泛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大学病”一点启示:教学不仅可以享受到与学生对话的无穷乐趣,而且,教学的副产品同样也可以成为传之于后世的经典。
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因而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他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全球发行量超过六千万册,被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列为的课外读物,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
“尽管聪明的律师可以通过成文法、规则和案例而轻松地自学某些领域的法律,但联邦证券法并非其中之一。如果将1933年《证券法》及其规则和案例交给一位求知欲较强且天资聪明、但未曾接触过联邦证券法的律师,让他进行几周的闭户研究,那他有可能对这一领域知之甚多,却仍不得要领。证券法律尤其是《证券法》是复杂的——它是这样一个谜题:从表面上看来,用许多方法都能解释得通,但事实上其中仅有一种才是正确的。本书的目的即在于帮助解决这个难题。” 本书首先简要介绍了美国证券法之由来。由于缺乏管制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导致了美国1929年证券市场的崩溃。这些问题以及随之产生的崩溃是引起经济大萧条的主要原因,并导致了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的瘫痪。从这次惨痛的经历中,作者领悟到证券的买卖必须要有实质性的管制。 作
宪法性刑事程序——在不同方向上可以有非常不同的解释。我们的宪法并非所有内容都是关于刑事程序的,刑事程序也非所有内容都应当被宪法化。这种在宪法和刑事程序之间逻辑上的裂隙,在当今法学院中与社会学逻辑上的割裂相匹配,宪法性法律和刑事程序被典型地作为独立的课程,由各自的学者群体来讲授。 无论作为个人或是群体,在我们大部分的宪法学者中,很少有人对于第四、第五和第六修正案进行过广泛的分析。而相反,在美国刑事程序的主要的学术声音中,很少是宽宏大气的宪法研究者发出的。 好的宪法性法律还必须对先例给予关注,但是在这个领域中法院的判例法,是非常复杂的,有时是荒谬的,并且经常是矛盾的。问题的部分原因在于,伯格法院和伦奎斯特法院经常没有分享沃伦法院的理念,对于不赞成的判例,习惯性地选择在没有推翻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尼亚加拉,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是否令你神往已久?这本《加拿大》涵盖了上述热门景点的方方面面,可助你将所有相关的旅行体验一网打尽!不仅如此,本书还另辟蹊径:“国家运动”冰球给你跃跃欲试的冲动,全民美食奶酪浇肉汁土豆条肆无忌惮地挑逗着你的味蕾,观鲸、葡萄酒之旅为你呈现别样的加拿大,而原住民遗迹则给你怀古之幽思。凡此种种,都是你来到这里的。
16岁的中学生霍尔顿出身于纽约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父母、老师要他好好读书以便将来出人头地,而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无心学习,因而老是挨罚。第四次被开除时,他没有回家,只身在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 《麦田里的守望者》一经问世即在青少年中引起强烈共鸣,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小说出版后至今影响不衰,全球发行量超过六千万册,被无数中学和高等院校列为的课外读物,其主题也深受社会学者重视。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肖伯纳曾下此断语。可见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以至整个世界文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以《摩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谜案》、《被窃的信》及《金甲虫》等作品树立了推理小说的典范,又以描画“死之美”与“美之死”、极度的身体和心智病态、腐朽和死亡,以及对恐怖效果的刻意追求而独步文坛,为后世的恐怖小说开辟了道路。《摩格街谋杀案》选译了爱伦·坡各类题材的小说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以及他一部可以算做长篇(未完)的小说,以期为无法读完他全部作品的读者提供一个相对精当的选本。
“美国出了两个伟大的作家——埃德加·爱伦·坡和马克·吐温。”肖伯纳曾下此断语。可见爱伦·坡在美国文学以至整个世界文学中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以《摩格街谋杀案》、《玛丽·罗杰谜案》、《被窃的信》及《金甲虫》等作品树立了推理小说的典范,又以描画“死之美”与“美之死”、极度的身体和心智病态、腐朽和死亡,以及对恐怖效果的刻意追求而独步文坛,为后世的恐怖小说开辟了道路。《摩格街谋杀案》选译了爱伦·坡各类题材的小说中较有代表性的作品以及他一部可以算做长篇(未完)的小说,以期为无法读完他全部作品的读者提供一个相对精当的选本。
《神秘的陌生人》是马克?吐温去世后才被编辑整理发表的小说,可以说是马克?吐温的遗作。小说中描绘的奇幻的世界与不一样的世界观在如今看来,带有预言家一样的先见之明。小说情节精彩,适合全年龄读者阅读。在作品的后半部分内容中,马克?吐温融入了自己临终前对人生的看法与观点,使这部小说拥有了哲学属性,成为了20世纪美国文学中的一部重要作品。 小说描述奥地利乡下的三个少年,有一天在突然出现的美少年的唆使下,进入了光怪陆离的世界。美少年自称名叫撒旦。作品中所描绘的人物,全都悲惨、绝望而暗淡,但笼罩在人物身上的飘渺空想以及一个接一个出现的神秘事件和难以言说的奇幻场景,使得这部作品读起来完全没有沉闷、阴郁之感。另外,在作品接近结尾时,马克?吐温所提出的激进反战论,连同对基督教文明的不信任和诅咒,在201
众多支持和赞扬《联邦宪法》的文献中,有一本书脱颖而出,流传至今,成为代表作。这就是汉密尔顿策划并参与撰稿、麦迪逊和杰伊合作的《联邦论》。这本书的一个明显优点,是对联邦宪法基本观点的不厌其烦的反复弘扬。 《联邦论》成为述评《美国宪法》的经典著作,声名与年俱增,在美国反复重印,累次,至今不衰。华盛顿说:“危机消失、环境安定后,这本书将得到后世的瞩目。因为,这本书对自由的原理,对政治问题,提出了坦率精湛的讨论。凡有公民社会存在的地方,人们永远会对这些问题发生兴趣。”
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尼亚加拉,这些耳熟能详的名字是否令你神往已久?这本《加拿大》涵盖了上述热门景点的方方面面,可助你将所有相关的旅行体验一网打尽!不仅如此,本书还另辟蹊径:“国家运动”冰球给你跃跃欲试的冲动,全民美食奶酪浇肉汁土豆条肆无忌惮地挑逗着你的味蕾,观鲸、葡萄酒之旅为你呈现别样的加拿大,而原住民遗迹则给你怀古之幽思。凡此种种,都是你来到这里的。
美国法学院经典、的教科书。本书从联邦和州的分权、美国诉讼制度的历史传统、美国民诉法应对新问题的灵活性和生命力这三条线索出发,系统阐释了美国民诉基本制度和原理原则。本书的特点是:理论与判例的结合。作者将复杂的判例分门别类,提炼判例主旨,分析判例中蕴含的原则和规则,再将其加以区别或找出关联,逐步说明推理过程。总之,对于大陆法系的环境中学习英美法系的人来说,藉此一卷,可清楚地把握纷繁复杂的美国民诉制度与规则。
主人公佩德罗·巴拉莫幼年时家道中落,长大后靠着巧取豪夺,不仅恢复家业,而且一跃成为科马拉村的统治者,无恶不作,独霸一方。然而,随着爱子和妻子的去世,他也逐渐萎靡不振。本书是一部完全用现代小说的手法写成的新小说,在艺术上的成就引人瞩目。
经典不仅在于它深刻的思想、与众不同的见解,而且也在于表达这些思想和见解的方式。这在人文学科中尤为如此。行文如同嚼蜡的经典,如一些德国经典作家的作品,只能是一种精英的经典,而非民众的经典。经典只有被广大的一般知识人所接受、所阅读,才能成为真正有广泛影响的入文经典。读者面前的这本《美国最高法院》,可以说就是这样的经典。 本书之所以有这样的风格,是因为它实际上是作者麦克洛斯基(1916—1969)在哈佛大学任教时的一个讲义。一部讲义半个多世纪后还在重印,而许多它同时代的那些“专著”却早已被人们所忘记,这样的对比多少可以给我们目前广泛存在的重科研、轻教学的“大学病”一点启示:教学不仅可以享受到与学生对话的无穷乐趣,而且,教学的副产品同样也可以成为传之于后世的经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