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本关于美国财政政策变迁的书,是一本关于美国经济基础和政治结构变迁的书,也是一本关于美国治国理念和思想兴衰浮沉的书。斯坦展现的是一幅错综复杂的现实画卷,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不只是某个思想家的理性建构,不只是某个政要的主观意愿,不只是某个党派的政治方略,不只是某个团体的利己行动,不只是广大公众的利益诉求,不只是对经济形势的机械反应,而是上述所有各方面的综合。书中既有对具体人物和事件细致入微的描述,也有对宏观趋势清晰明确的勾画。斯坦从美国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的变迁过程中提炼出若干基本问题和基本模式,对它们的深入分析则在限度上探讨了财政管理和财政政策的可能性和现实性。
《纳税服务 实践探索》是已经出版的《纳税服务 理论研究》的姐妹篇。 《纳税服务实践探索》是在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地税局和河海大学领导的共同支持下,成立纳税服务课题组和纳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在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实践探索后撰写而成。《纳税服务实践探索》在研究过程中得到了纳税服务UNDP项目的援助。纳税服务UNDP项目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对中国进行的技术援助项目之一。为加强纳税服务、切实保护纳税人权利,纳税服务UNDP项目于2005年开始对中国纳税服务工作进行指导援助。2008年初,徐州市地税局根据总局的要求,在不断完善纳税服务体系的基础上,承担了该项目的研究和开发。《纳税服务实践探索》就大服务格局纳税服务体系的建立、纳税服务中心的设置、纳税服务流程的优化以及纳税服务规范和纳税服务评价等方面,进
本书以“税收竞争”为主题,从税收竞争概念等一般理论开始,介绍和评析了税收竞争的效率理论,研究了横向税收竞争和纵向税收竞争的一些基本问题,最后把重点集中在了我国税收竞争问题上,概括出了我国税收竞争的基本特征,分析了成因及其产生的效应,并在借鉴国外税收竞争的情况下,提出了新时期我国税收竞争的目标模式及其构建的路径。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一项核心作用是帮助成员国减少宏观经济不稳定的危险,特别是通过增强其公共部门的功能以实现这一目的。为此,财政司向各成员国提供技术援助,改善共税收征管的机构和业务,从而强化其税收征管。 本文根据对大约40个国家的取样分析,全面评述了这些国家的税收征管部门为了监控大企业的遵从行为而采用的组织、体系和程序。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曾经建议一些发展中国家和转轨国家设立大企业局。本文选择了几个这样的国家,分析其大企业局的有效性。
在中央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巩固、发展过程中,中国共产党不仅领导广大军民开展了艰苦的军事斗争,而且在其艰苦的条件下,加强经济建设,制订财政、金融、税务政策,统一财政收支管理,组建苏维埃国家银行,恢复和发展工农业生产,保障革命战争的供给和革命政权的运转,培养和造就一批财经工作人才,积累了宝贵的经济建设经验。 《中央苏区财政金融史料选编》从中央革命根据地财政、经贸、金融、邮电、供销等史料书籍中精选了200余份反映财政经济建设状况的文献史料,分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财政金融文件、江西省苏区财政金融文件、福建省苏区财政金融文件、苏区财政金融新闻报道、苏区财政金融回忆史料、苏区财政金融有关统计资料等六个部分。《中央苏区财政金融史料选编》为党史工作者研究中央革命根据地的财政金融提供了较为系统的参
在本书中,作者对有关公共财政、农村财政、地方财政尤其是县乡财政研究的理论文献进行了系统的梳理和评价;从财政职能决定财政制度的理论出发,在界定新时期县级财政职能的基础上,提出了县级公共财政制度的体系和规范模式;对中国的县级财政进行历史的考察和现实的剖析,深入分析了当前县级财政制度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系统的改革思路和政策建议。专著的理论体系对县级财政制度的后续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专著的政策建议对县级财政制度改革的实践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本书明确提出以县级财政为研究对象。目前对农村财政的研究很多,对地方财政和基层财政的研究也不少,但是没有明确提出以县级财政为研究对象的学术专著。本书把县级财政放在公共财政的整体框架之中,从整个国民收入分配的宏观角
本书以税收协定的解释为研究主题,深入解析了缔约国一方的税务机关和法院在解释税收协定时所涉及的主要理论问题。内容包括税收协定在本国法上的地位、税收协定与税法的联系与区别及其解释上的差异、税收协定的解释方法、OECD范本注释适用的法律依据、税收协定的解释规则等,这些都是我国税务机关和法院在税收协定解释及适用实践中亟待解决的难题。本书研究资料丰富,内容翔实,分析透彻,既对我国的税收协定解释研究作出初步探索,也对我国税法实践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本书适合的读者对象为:从事财税研究以及财税法研究的研究人员,涉外税收征管的税务工作人员,从事税收筹划的会计人员,以及对国际税法感兴趣者。
小到买纸买笔、大到置房买车,日常的工资薪酬、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偶发的捐赠、董事会费、零星支出,未取得发票或外部凭证、共同支出分摊的凭证有何要求? 有对方注销、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而无法补开、换开的,企业是否可以凭借证明资料、相关合同或协议、付款凭证、货物运输流转资料、会计记录等进行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结束前无法补开、换开发票或其他资料,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汇算清缴结束后又如何补救?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与会计实务解析》一本上至CEO、下至全体人员都有所收获的工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