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关于研究“合同本体解释论”方面的专著,书中具体围绕以下问题展开:合同解释理论的历史沿革、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法理学背景解读、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形态、合同本体解释理论的反思与深化等。本书适合从事相关研究工作的人员参考、阅读。本书拟将重点放在针对私法领域法官类型思维之内在机制剖析上。具体而言,在借用现代认知心理学中针对普通人类型认知特性分析的研究成果基础上,探索法官类型认知特征。其中初步思路为:普通人通过使用生活类型或经验类型图式与环境进行相互沟通,而法官则通过现有法律体系中已经存在的“法律类型”图式(例如,法定的典型合同类型,法宝的物权类型等)去认识系争案件事实。在法官的法律思维中,深层次“类型知觉”(“前理解”)能够为自身认识给出某种导向。长期以来,人们习惯性地将这种“
本书是我国专题研究格式合同条款的法学著作,它首先从契约自由在近现代的演变趋势探讨了格式条款得到广泛适用的必然性,分析了格式条款的含义、特征、性质与利弊。本书主要以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为主,充分借鉴各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与法学理论,就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条款的效力、格式条款的规制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就完善我国格式条款规制模式提出了系统的解决方案。
本书是一部关乎百姓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现代法典,在中国法治史上将留下重重的一笔。合同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律之一。针对近年来经济生活中合同信用较差,相互合作与配合程度不高、企业订立合同后经常发生争议的现象,《合同法》要求当事人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要求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并引进了国外先进的合同先义务、缔约过失责任与合同后义务的制度。例如,即使在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仍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助、保密等义务。这对于建立一个文明、高效、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对于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风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都将具有深远意义。
2007年6月29日,《中华亿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审议通过,并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本书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对以劳动合同为主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文书进行了全面的修改和完善,分为劳动合同、招聘就业、人身管理、劳动技能培训、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工伤与社会保险、劳动争议等七篇分别示范和讲解。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建立了由总则与分则构成的完整体系。如果说合同法总则是关于各种合同共性的规定的话,那么合同法分则就在于规定各种有名合同的具体内容。从总则与分则的联系来看,总则的制度显然是从分则所规定的各种合同中抽出来的。对总则来说,分则的存在不可或缺,否则,完整的合同法体系难以建立,也无法实现对社会生活中主要交易形态的全面规制与具体调整。这也是大陆法系各国或地区的民法典作曲在债编在债法通则之外专设“债法分则”或者“各种之债”的原因之所在。该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体系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第二,思考深入,论证较为充分有力。第三,视野开阔,资料较为广泛洋实。第四,研究手段与方法灵活多样。第五,关注现实问题与我国的立法实践。
我国合同法的颁布,建立了由总则与分则构成的完整体系。如果说合同法总则是关于各种合同共性的规定的话,那么合同法分则就在于规定各种有名合同的具体内容。从总则与分则的联系来看,总则的制度显然是从分则所规定的各种合同中抽出来的。对总则来说,分则的存在不可或缺,否则,完整的合同法体系难以建立,也无法实现对社会生活中主要交易形态的全面规制与具体调整。这也是大陆法系各国或地区的民法典作曲在债编在债法通则之外专设“债法分则”或者“各种之债”的原因之所在。该书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体系结构合理,内容丰富。第二,思考深入,论证较为充分有力。第三,视野开阔,资料较为广泛洋实。第四,研究手段与方法灵活多样。第五,关注现实问题与我国的立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