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学界侧重以学说、理论注解法条的评注,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四部分(个别条文有所不同):一是条文要点注释。主要明确条文主旨。为保证性,立法注释主要摘选自会法工委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修订)释义》,以及作为立法主要参与者的原中国保监会组织编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释义》。在编撰时重点关注立法背景、条文要义、适用中需要注意的具体问题,尤其是《保险法》历次修改过程中条文的演变及理由。二是有关规定、注释及解读。主要包括与条文内容相关的司法解释、司法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司法解释严格根据2007年《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法发[2007]12号)选取,包括“解释”“规定”“批复”“决定”四种形式。司法文件则包括司法解释性质的文件和请示答复。人民法院针对地方在审判执行工作中请示问题
本书从理论上讨论了电子要约与电子承诺、电子代理、电子居间、电子错误、电子监控、电子自助以及电子合同法律解释及应用规则。分论中专门探讨了访问合同和一般零售授权合同;实务上探讨和提供了外几类典型的电子合同范本,同时,还结合范本探讨了电子商务公司常用的几类电子商务合同。 此外本书还介绍了国外与电子合同相关的法律法规,论述了电子合同的管辖权问题和证据法意义上的电子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