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黄宗智教授的 看家领域 中国的小农经济研究。从明清以来小农经济 有增长而无发展 的 内卷化 困境,到改革以来 隐性的农业革命 ,黄宗智教授致力于探寻中国小农经济的过去、现在和未来。作为《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两部抗鼎之作的后续思考,《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践与理论》以对中国现实的关怀为主轴,以中国新型的农业革命为基点,立足中国小农经济的历史与实际,探寻中国小农经济的发展出路和符合中国农业实际的长远发展道路。 卷二 ,黄宗智教授关于法律史研究的*成果。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 中华法系 ,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
20世纪30年代是中国社会学的起步阶段,学术界的很多相关理论和方法都是直接来源于国外。费先生在自己的研究中选择性地借鉴一些国外较为成熟的研究方法,从中国的社会实情入手,致力于从具体的社会现象中探究总体性的社会变迁,开创了社会学的中国化道路,为中国社会学的学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费先生在早期研究中立足于大量的社区实地调查,从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探究中国农村社会变迁的种种成因,并力求为困苦中的中国农民找到解除“饥饿”困境的可行性道路。从这时起,“富民”的宏愿便开始在费先生的心中植根,而“志在富民”更成为费先生一生的学术思想,它也是我们解读费先生一生思想的核心要旨。费先生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提出,中国农村的出路在于发展起能够惠及农村的工业,而建立分散的合作化乡村工业无疑是最为可行的
《明清以来的乡村社会经济变迁:历史、理论与现实(三卷本)》的出发点是中国土地和人口关系的演变,因为这是中国农业生产的给定基本条件。对明清以来到当代的演变,无论是“资本”还是现代科技投入,无论是财产制度和相关法律,还是社会结构或市场关系,都不能脱离土地-人口关系基本条件的背景来理解。改革时期的农业去集体化和家庭化以及市场化演变也同样如此。这不是要单独突出人口为单一的决定性因素,而是要澄清人口与土地间的给定“基本国情”,由此分析这与其他生产要素、制度和社会演变之间的关系。 本书的特点之一是通过翔实的关于基层小农场运作的经济人类学资料来分析并说明其生产逻辑。这是一个由微观的生产实践来说明宏观的经济逻辑的研究进路和方法,由此展示它和现代工业经济的不同。本书所试图回答的一个重要问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