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经 系指被儒家奉为经典的十三部古籍,即《周易》、《尚书》、《毛诗》、《周礼》、《仪礼》、《礼记》、《春秋左传》、《春秋公羊传》、《春秋穀梁传》、《论语》、《孝经》、《尔雅》、《孟子》。汉代,立《诗》、《书》、《礼》、《易》、《春秋》于学官,定为 五经 。唐以 三礼 、 三传 合《诗》、《书》、《易》,为 九经 ;开成年间刻石国子学,又加《孝经》、《论语》、《尔雅》,为 十三经 。至宋,列《孟子》于经部,始为 十三经 。随着儒家之学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定于一尊,历代学者纷纷为诸经作注解,除注经之作外,后又出现了对旧注进行解释和发挥的义疏。南宋以前,经与疏各单行,南宋绍熙年间始有汇集唐宋之前*权威性的 十三经 注、疏的合刊本,后复有十行本。明嘉靖中有闽本,据十行本重刻;万历间有监本,据闽本重刻;崇
《清人学术名著丛书:五经异义疏证》为东汉著名经学家、文字学家许慎所撰。内容涉及昏冠、聘问、锡命、丧祭、明堂、社稷、争役、田税、器物、乐舞等,每论证一事,辄具今古文经家法,以明其统绪源流,并裁以己意,择善而从。嗣后郑康成对许慎《五经异义》提出辩难,撰《驳许慎五经异义》一书。然自隋唐以来,许久失传已久,后人虽多有辑佚者,但仅存百余篇。清人陈寿祺取王复本、庄述祖本、钱大昭本、孔广森本参订之,其中篇题可考见者有二十五事,有顺序者《田税》第五,《天号》第六、《制》第八,依次排列,其他无篇次者则以类相从,略具梗概。又采诸经义疏、诸史志传、《说文》、《通志》及其他学者著述,与许、郑相互发明者,以资稽核,附以己意,加“蒙案”二字,进行疏通证明,加以解说,成《疏证》三卷。《五经异义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