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及一般构筑物所采用的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26nbsp;%26nbsp;%26nbsp;%26nbsp;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6lt;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靠前批)%26gt;的通知》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落实石材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加快推进石材行业清洁生产,保护环境,为石材工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进一步强化资源开采规划,鼓励石材企业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将产业提升和环境保护有机结合,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将石材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我国石材的实际生产和使用情况,在大量试验验证数据的基础上确定的技术指标和检验方法,坚持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规范鼓励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减少污染,提高资源利用率和废弃物综合利用,推进石材行业清洁生产,使石材企业走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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