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3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民法典 刑法(实用版)
具潜力的自由贸易区,一个拥有17亿消费者、近2万亿美元的区内生产总值和1.2万亿美元贸易总量的自由贸易区——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全面建设进程已经启动。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瞄准了东盟市场,把东盟国家作为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拓展发展空间的地。 在东盟十国中,印度尼西亚位于两大洲和两大洋的十字路口,是重要的国际海洋交通线,具有无可比拟的区位优势,同时,印度尼西亚不仅人口最多,拥有东盟市场40%的消费者,而且面积,资源丰富,是东盟的经济体。 2004年上半年,中国和印度尼西亚之间的贸易额达61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36.5%,其中:我国向印度尼西亚出口26.6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3.1%;我国从印度尼西亚进口34亿美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3%。中国已成
新《破产法》作为我国部市场经济的《破产法》,既立足于中国国情,又遵循现代企业制度和国际惯例,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的一部标志性法律。专家评价,新《破产法》的出台表明我国的市场经济已经进入到一个新阶段,将对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新《破产法》在理念与制度方面有诸多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创新和突破,特别是对国企转制破产有重要的意义。新修订的《破产法》符合国际破产法的立法潮流,比我国原有的破产法律规范有了很大的突破,涉及面广、操作性强,为我国深化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推动制度创新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障。早在二十年前,为了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国就已经颁布了《破产法》,该法对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及规范市场秩序完善我国法律体系起了很大的促进作用。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