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中华大地内忧外患、局势动荡,在不安与惶恐的社会环境下,一桩桩惊心动魄的大案先后发生。本书讲述了民国时期鲜为人知的十大司法案件,如末代皇妃文绣因家暴与溥仪离婚案、李大钊被绞杀案、闻一多遇刺案等。那么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隐瞒了什么?让我们一起拨开历史的迷雾,揭示案件背后的真相。
《朝阳法科讲义(第八卷)》系清末民国法律史料丛刊·朝阳法律讲义之一种,为“平时国际公法”、“战时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三部分组成。“平时国际公法”为金保康述、沈康疏,民国十二年版;“战时国际公法”为宁协万述、夏咸彪疏,民国十四年版;“国际私法”为程树德述、郑锡庆疏,民国十六年版。该书为朝阳大学法学院国际法学科教材。该书的点校出版对于民国时期法律教材的整理与保存意义十分重大。
本书从多角度研究和剖析了中国法律的悠久传统,极大地丰富了对中华法系的认识,并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阐述了近代法律的转型,为读者理出了中国法律古今的脉络。 本书将法律制度与文化和历史人物的活动与重大事件叠现,探讨法律传统特征,具有强烈的历史真实感和可读性。 本书是法律史学科考研与考博的必渎书,也是学科外人士了解中国法律传统与衍变,领悟现代中国法律精髓的佳作。
《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所刊,其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收录海内外学界相关主题的原创性学术论文、书评和研究综述。自1999年创刊至今,已不定期出版三辑,是学界唯一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研究的学术刊物。因其关注对象独特、密切追踪学术前沿、所刊文章考订缜密等为学界所关注。各辑作者来自海内外高校教师及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在校博士生的优秀新作亦酌量收入。本稿为刊物第四辑。
《当代中国法律概况》是法学专家使用英文写就的著作。主要内容包括:Chapter1Introduction、Chapter2Constitution、Chapter3AdministrativeLawandAdministrativeLitigationLaw、Chapter4CivilLaw、Chapter5CivilProceduralLaw、Chapter6SubstantiveCriminalLaw和Chapter7CriminalProceduralLaw等等。
本书精选古今奇案百余例,对其复杂、曲折、奇谲的案情与断案、破案过程进行分析,揭示出逻辑推理在断案、破案中的重要作用。全书分为上、下两编,上编在对古人智断奇案的分析中,比较系统地介绍了各种推理形式的逻辑知识;下编对当代奇案侦破过程进行分析,主要揭示出逻辑推理在破案工作中的综合运用。本书寓知识性于趣味性、娱乐性之中,是一本面向广大读者的科普性人文著作。
本书目的之一,乃是要在可以对中国法律制度与其他法律制进行有效比较之前,找出在中国法律制度这方面必须作些什么研究,以便使中国在法律制度的类型学方面的位置得以评估。格鲁克曼教授(professorGluckman)已经引起人们注意到印度尼西亚的adat法律与非洲的习惯法之音的相似性,而作者认为,那些熟谙这两个领域材料的人(并且,我也希望其他人)将会为中国某些要点上的相拟之处感到震惊。不同之外会象相拟之处一样给人启发。最后,我希望我所写的东西将会引起汉学家的兴趣,但我必须是醒他们,本书主要是一本社会学论著,并不妄称要全面涉足汉学家们面临的所有问题。
曹旅宁所著的《秦汉魏晋法制探微》利用秦汉法律简牍、晋代纸文书及传世文献,探讨了秦汉魏晋法律演变与律令法系形成诸问题。《秦汉魏晋法制探微》作者认为传统的法律沿革,所谓法经六篇及汉律九章不能成立;讨论了秦《公车司马猎律》、秦《祠律》、秦汉《□律》、汉《复律》、汉《朝律》、汉《葬律》、汉《钱律》的内涵;讨论了里耶秦令、岳麓秦令、汉《功令》及《令丙九》的真相;对秦汉徒隶、庶人身份做了深入分析;考察了玉门花海晋律注的内容,揭示了晋律的真实面貌。
《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简史》由张书杰、王震、刘代富编著,本书以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各学科发展为主线,记述了各个时期的重大事件、技术手段及其创新,通过实地调研、搜集史料并加以考订、专家访谈、对照比较、统计分析等研究方法,较为详实地反映出了我国刑事科学技术发展过程中所经历的重要事件、研究成果、技术运用情况等内容,总结发展规律,同时对国外刑事科学技术发展历程做了借鉴、比较。《刑事科学技术发展简史》主要包括我国刑事科学技术概述,痕迹检验技术、刑事影像技术、文件检验技术、法医学、法化学技术发展简史等内容。书中所使用的资料和数据均引自可公开查询的文献资料,有确切依据。由于研究内容涉及面宽,只能提纲挈领地指出发展的主线,未做深入详细的论证。
《民国医事纠纷研究(1927—1949)》以史学界关注较少的民国“医事纠纷”为考察对象,分析探讨斯时医事纠纷的特点及成因,并结合近代卫生行政体制的确立及医学职业化进程这一宏观语境,分析国家、社会与医患之间的互动,虽未必圆满回答了上述问题,但所作努力,至少有助于人们从历史的维度展开思考。
长期以来,学界普遍认为“法治”源自于西方,中国文化中从未有过真正意义上的“法治”,中国文化以人治当先,于是西方文化及其法治模式往往成为判断中国文化与法治先进、合理与否的标准。本书作者认为,这一切,该到了正本清源的时候。本着深刻的文化主体自觉,本书深入讨论了“中国文化与现代法治、中华法系与中国法制文明、中外法文化与法律史比较”等问题。希冀在重新认识和深入研究中国法律文化的同时推动中国法律文化走向世界,与包括西方法律文化在内的其他法律文化展开平等而有效的对话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