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安谧的世界中,现代人不再与疯人交流。一方面,有理性的人让医生去对付疯癫,从而认可了只能透过疾病的抽象普遍性所建立的关系;另一方面,疯癫的人也只能透过同样抽象的理性与社会交流。这种理性就秩序、对肉体和道德的约束,群体的无形压力以及整齐划一的要求。共同语言根本不存在,或者说不再有共同语言了。18世纪末,疯癫被确定为一种精神疾病。这表明了一种对话的破裂,确定了早已存在的分离,并最终抛弃了疯癫与理性用以交流的一切没有固定句法、期期艾艾、支离破碎的语词。学的语言是关于疯癫的理性独白。它仅仅是基于这种沉默才建立起来的。 隐藏在理性的语言背后的这种对峙是什么呢?如果我们不是遵循理性的纵向发展历程,而是试图追溯那种使欧洲文化与此同时算做欧洲文化的东西相对照的不变分界,并用其自身的错乱来
《清末奇案》所涉及的案子几乎都与皇权有关!也正因为此,才成了后人难解的谜团,而当时显赫的皇权为什么要去关注民间的案子,并搞得全国沸沸扬扬,背后到底有什么隐情?历史向世人隐瞒了什么? 四件大案各有曲折离奇之处、牵涉官员众多,过程一波三折,错综复杂,并且涉及艺术界、政治界的许多重要人物,因而在清末轰动全国。从19世纪到20世纪前叶,几乎家喻户晓,人人争说。但随着时光流逝,百余年后,却渐渐在历史的记忆中烟消云散。本书将奇案重新拿出来公之于众,并取名为“揭密”,是希望能用这部小说,拂去奇案的蒙尘,探究奇案之谜底。让读者重新了解发生在清朝末年那几段辛酸而离奇的历史真相。
律典是中国固有法系中最正统也代表性的法源形式,条例则在明清时期发展成为与律并行的重要法源。本书围绕律典和条例的构造、功能及适用原则等问题对明清律典在国家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加以系统性地探讨。首先从概念和体系入手,对涉及我国传统法律价值观的若干概念作了阐释并粗线条地勾勒出明清法源体系的宏观框架。接下来对律例的修定、体例、版本、律例关系及实用状况作了详尽的描述和分析。最后透过晚清以来西法东渐所造成的思想震动和制度变迁,探讨了传统律典的崩解过程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