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国华编著的《中国行政法(总论)》基于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内在关联以及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以行政权及其宪法配置为逻辑起点,以行政过程论为中心,全书分为“行政权力配置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过程规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侵权救济法”以及“行政司法法”。
本书严格依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事故痕迹物证勘验》、《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北京交通事故处理实践和《标准》,科学总结了多年的办案实践经验,对不同形态的事故现场和一些特殊形态的事故,分别明确了其具体的勘查步骤、勘查重点以及调查访证的重点内容。使民警到现场后知道应该干什么,怎么干,能够限度地提高民警的现场勘查能力和效率。该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性、可操作性等特点。相信通过它的实施,能够进一步提高首都交管部门整体办案素质和正规化程度,真正实现执法为民、争创的工作要求。 〕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基本上是遵循以下理论逻辑进行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因此,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必须矢志不渝地发展社会主义民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中,行政违法问题曾长期处于“被遗忘的角落”,甚至在行政法学教科书中也没有专门的章节。因此,作者试图通过对行政违法理论的研究和探讨,揭示行政违法问题的成因、后果和法律责任。本书还对世界主要国家行政违法的理论做了详细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