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基本原则研究》从比较与宪政视角,运用哲理与实证等方法,集中围绕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与司法适用问题,展开全方位的研究,勉力建立我国成熟的行政法基本原则理论。
本书强调理论与结合,普及提高的兼顾,如实介绍外有关制度的现状和特点,依据行政法治发展的规律和中国的特殊性,从理论上进行开掘和评述,寻求新的开拓、新的收获。 本书的写作采用了实证分析的方法。我们尽可能从实例中去发现问题,用实例来说明问题,通过实例来求让我们的分析、推理、认识和观点。我们认为,这一方面具有很多好处,即可以使我们的研究目标与现实紧密结合,可以避免现实生活所不要求的理论演绎,可以使我们的推论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也可以使我们提出地建议更具操作意义,还可以引导读者走进行政规范。
本课题对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研究既是一个系统、全面的研究,又是一个哲理、法理层面的研究,同时也对该制度在操作层面的问题作了构设,整个体系由理论篇、规范篇、运作篇三部分构成。在理论篇里,回答了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基本理论,包括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界定;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背景;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属性;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发展趋势。规范篇对有关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制度选择作了探索,包括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法律构成;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立法格局;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处的立法选择;行政综合执法与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规制技术等。运作篇是对行
《行政问责制比较研究》共分五章。章“代议制与行政问责制”,主要立足于政府与公众的关系,阐述行政问责制的内在逻辑。第二章“中西行政问责制度比较”,主要研究中国和西方典型国家的问责制度本身,也可以说是研究中国和西方国家问责的“硬”制度。第三章“中西行政问责文化比较”,主要研究中国和西方国家的问责文化,也可以说是研究中国和西方国家问责的“软”制度。第四章“中西行政问责案例比较”,主要考察中国和西方国家典型的问责案例(包括中国“非典”案、尼克松“水门事件”、克林顿“性丑闻”案、香港原财政司司长梁锦松辞职案等),也可以说本章是研究行政问责制度的执行和实施情况。第五章“中国地方行政问责制度比较”,要是比较考察近年来中国地方行政问责的法规规章制度。
王金才编绘的这本《设色锦羽春晖》所绘内容极为贴合“锦羽春晖”的主题,书中花卉有芍药、虞美人、辛夷花、桃花、水仙花、鸢尾花、迎春花、杜鹃花、玉兰花、梨花、牡丹等,禽鸟有燕子、斑鸠、绶带、葵花鹦鹉、麻雀、鹌鹑、翠鸟、绣眼鸟、鸽子、红点颏鸟等,线描与彩图步骤结合,多动态展示,注重基础讲述。以小品形式出发,多角度、图文结合地展示了构图、布局、花、鸟搭配等,寓意吉祥,受众面广,实用性强,是定位于实用性层面的基础类绘画临摹书籍。
江国华编著的《中国行政法(总论)》基于行政法学与宪法学的内在关联以及中国行政法治实践,以行政权及其宪法配置为逻辑起点,以行政过程论为中心,全书分为“行政权力配置法”、“行政组织法”、“行政过程规制法”、“行政程序法”、“行政侵权救济法”以及“行政司法法”。
当前,我国计算机网络发展瞬息万变,当立法机构或者法院发现如何应对一个新的产品或服务时,技术又将有了新的进步。
本书是作者多年来致力于行政行为基本原理研究的重要成果之一,原本是作者的博士论文。全书以公共利益本位论为理论基础,系统、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了行政行为的先定力、公定力、确定力和执行力,论证了上述效力源于法律的观点,阐明了它们的基本构造,实证了它们在实务中的功用。本书还分析和探讨了行政行为的存续力,即行政行为的生效和失效规则、追溯力和延迟效力等。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适用指南》共分为七部分,内容涵盖本办法的出台背景、理解与适用,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引起的典型案例汇总及其法律分析,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规章、地方性法规以及司法解释等对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等。 其中“理解与适用”部分又包括“条文主旨”、“条文解析”、“理解适用”、“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等板块。 条文主旨 主要是基于办法的编制背景,明确了条文针对的问题以及条文的价值; 条文解析 是对条文的本身语句的解释说明; 理解适用 是对条文的全面阐述,包括对专业术语、认定标准、查处标准等的深入解释,便于各责任主体正确理解条文; 实践中应注意的问题 则针对工程实践中的常见问题,结合条款,就各责任主体应注意的事
本书次从法学的立场出发,厘清了物、知识财产和信息财产三种财产之间的关系,对物权、知识产权和信息财产权予以为明确区分,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大陆法系财产权的体系及完整的思路。此外,本书还提出了信息财产和信息财产行为的基本理论。通过建立信息财产权体系,达到稳定信息财产交易的目的,实现交易中的信息财产之上的权利转移,从而达到调整和规范信息财产交易的目的。本书的出版填补了大了陆法系信息财产法的基础理论研究的空白。本书为信息管理、知识产权和法学人士了解和掌握信息财产法律规则和原理的书籍。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于1789年初次发表,它同边沁的许多著作一样,成书艰难,问世迟缓。最终出版时,它仍如边沁在那坦率直陈、言之有物的前言里所承认的那样,既非完整无缺,亦非尽善尽美。该书早在1780年即已付梓,但被边沁扣压了9年才出版,因为他在最后一章开始说明刑法与民法之间区别,或如他所称两者之间“界限”的地方,发现有预想不到的困难。他最终感到,要解决这些疑难,就必须另写一书来详细阐释法律和立法制度的逻辑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