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本书主要依据《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其他相关法规的条文,精心挑选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核心、重要的问题进行解答,并且书后附有典型案例和文书范本,希望能够帮助读者快速学习《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本书主要探讨行政法体系化的两个核心问题:一是行政法法典化,这关乎行政法体系的内涵塑造。法典化可以整合现有的概念和规范,形成并然有序、层次分明的行政法体系。它不仅有助于明确行政法的核心价值观,而且通过逻辑和价值的融合,促使行政机关在合目的性的指引下作出科学理性的行为,妥善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二是行政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这涉及行政法体系的外延扩展。行政法并非封闭的法律系统,它需要与其他学科持续交流和互动。传统上,行政法作为公法的一部分,其体系建构主要依据公法原理。然而在现代社会中,随着公法与私法的交叉耦合日益显著,行政法的体系建构面临新的挑战。深入研究行政行为和民事法律行为的关系,可以有效拓展行政法体系,使其更能充分回应现实生活的复杂需求。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1月1日起实施。修正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为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供法律支撑:(1)国家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两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地方自行规定(2)删除了 “鼓励公民晚婚晚育”的条款,以及原法中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等条款。(3)完善依法生育的奖励保障措施。还对辅助生殖技术作出更加严格的规定等。 为了帮助广大计生系统等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普通大众准确理解和适用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工作人员,编写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解读》,从条文主旨、立法背景、条文解读、相关规定等多个角度对人口与计
宪政,是人类政治文明的共同成果。“从历史上看,宪政的产生总是基于这样的理由,即确定国家的权力的边界并限制国家的管理者。宪政,是一个比法治或法治国更高的抽象概念,其含义与有限国家相当。在有限国家中,正式的政治权力受到公开的法律控制,而对这些法律的认可又把政治权力转化为由法律界定的合法的权威。它表明,在国家和社会之间至少存在一种区别或对立,否则,就无甚理由为国家制定规则。” 宪政与共和、民主一样,都是现代政治体制的价值选择。宪政重点强调对政府权力(国家权力)的限制与防范;共和强调政府的公共性、公平性和中立性,即强调政府必须为所有人服务;而民主则强调公民的参与权、选择权和程序正义。三者的侧重点不同,但三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区别使它们相互补充与结合成为必要,联系使它们整合成一个混
医疗卫生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助推着卫生法学的发展。卫生法学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是民商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药事法学是卫生法学中非常重要的内容。法学教育,尤其是针对本科、专科学生阶段的法学教育,应当加强理论与司法实践的联系,以使学生具备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学案例教学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要方法。基于以上学科体系认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组织编写了《药事法学案例教材》,供法学学生学习和参考;同时,该部教材也可以供医学院学生以及法制教育的人员参考和使用。通过案例教学,以期提高法学教育水平,增强学生实践能力。 在编写过程中,为了提高教材的质量和时效性,我们通过各种渠道,尽量组织各领域药事法方面的学者和研究人员,以使教材所涉案例具有较为广泛的代表性,能紧密联系药事法学的实际。
胡开忠等的《广播组织权保护研究》系统研究了在网络技术、广播技术、数字技术等新技术发展的背景下,广播组织权保护所面临的新问题及解决思路。《广播组织权保护研究》首先界定了广播组织权的含义,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分析了保护广播组织权的合理性,阐述了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基本内容,并对广播组织权的国际保护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随后,该书结合新技术发展的背景全面分析了网络环境下广播组织权制度面临的新问题,评述了国际社会关于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应对策略。后,该书对于我国广播电视业的现状、广播组织权保护的立法状况及保护现状进行了述评,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我国广播组织权制度的原则,提出了详细的立法修改建议,并从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完善配套措施的建议。
城镇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的防控问题,是一个理论性和实践性都很强的研究课题,内涵十分丰富。本书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构建城镇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防控的基本框架。这几个方面基本概括了城镇化进程中未成年人犯罪防控所要解决的根本性问题。
本书是一本基于行政法学立场,利用政府管制理论,对国外*业政府管制先进经验进行整理和评介,对中国*业政府管制的现况和未来提出自己设想的理论专著。本书中,作者对中国*业政府管制的历史、现实和未来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爬梳整理和系统分析,并对福利*的政府管制,*监管的正当程序,非法*的界定和治理,彩民权利的维护,*管制和公共利益的关联进行了论述,还对新加坡、奥地利、西班牙的*管制理论和实践进行了译介。此书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浙江大学博士生导师朱新力教授担任主编,全书共11章,约26万字。
该书针对我国未成年人保护的现实状况,对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和权益救济问题进行了理论上的系统论述,包括未成年人的概念、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的概念、方法、组织等;同时,书中结合具体的案例、判例,分析了未成年人保护实战中的一些操作及得失,计有个案14件,颇具代表性和参考价值。书末附有国家及地方制定、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条例、办法等。 读者对象:法律工作者、家长及未成年人。
专业导引 围绕主体法律文件对相关领域作提纲挈领的说明,重点提示立法动态及适用重点、难点。 权威注解 由法律专家对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注解,帮助读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条文含义。 实务应用 根据司法实践提炼疑难问题,运用法律规定及原理进行权威解答。 配套规定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
本书从儿童与国家、学校、家庭和社会等权利相对方构成的法律关系出发,综合教育学、法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视角,对上述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全书共分七章,其中的基本观点如下。 (1)受教育权利是人权谱系中的一项基本权利,兼具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双重特性。受教育权利内涵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主要形成了公民权说、生存权说、发展权说和学习权说四种学说。“学习权说”是学习型社会中公民受教育权的应有之义,保障公民学习权应该成为学习型社会教育法律与政策建构的价值基础。义务教育阶段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福利权和自由权三方面的内容。 (2)从平等、效率和公平的基本含义出发,结合义务教育趵独特性,确立义务教育的基本价值取向为教育公平,并遵循教育机会均等、可选择性和弱势补偿等原则。在当前,义
本书作者试图立足于现代行政的变迁,从对传统行政行为效力理论进行反思入手,进而在反思的基础上试图建构一种更具时代感、现实性的理论,这种尝试不仅是对行政行为执行力普适性的质疑与否定,亦是对自己智识的一种挑战,其写作初衷透着一种青年学者的锐气,而这种锐气与学术发展的推动力不无关联。 人民法院副院长 江必新
《高等院校公共行政管理专业主干课程教材:行政法(第2版)》共分为四篇。篇为行政法治篇,从公共行政的法治化、行政法律关系的逻辑和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关系的法治视角,系统阐释了行政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控权模式;第二篇为行政行为篇,从行政行为的特征、行政行为的形式和违法行政行为的认定的视角,阐释了行政权的运行过程和法律效果;第三篇为行政监督篇,着重阐释了我国监督运行机制和实施监督的基本方法;第四篇为行政救济篇,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为研究对象,系统论述了行政救济的途径、方法和效果。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将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中央决定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对条例予以修订完善。 通知强调,《条例》全面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将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定下来,着力提高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决维护*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
随着港口经营人在海上货物运输乃至多式联运中参与度日渐提高、重要性日益增强,对其法律责任进行研究成为一个较有意义的课题,这关系到港口经营企业的风险管理、港口经营业的健康发展和航运业乃至整个运输业的未来。具体到我国的实际情况,司法实践中对履行相同义务的港口经营人之法律地位认定不同,从而适用不同法律确定其责任,法律适用的统一性、可预期性受到了很大破坏。与此同时,*的运输法公约《鹿特丹规则》因为引入履约方制度,必将对受承运人委托从事货物作业的港口经营人产生影响。国内各方利益代表就我国是否加入公约正处于热烈的讨论阶段。如何评价公约对我国港口经营人的影响,是否及如何借鉴公约中的相关规定值得思考。另外,港口货物作业合同下港口经营人的责任问题没有得到足够重视,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存在偏颇。
黄学贤编著的《行政法视野中的服务型政府研究》以行政法为视角,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着眼点,从行政法的多个方位,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可能遇到的诸多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行政法视野中的服务型政府研究》作者运用行政法的基本原理,审视了近年来行政实践中出现的具有鲜明代表性的诸多新问题,以及实践部门的应对方法,从实务角度探讨了服务型政府理念对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主体、行政行为以及行政纠纷的解决等诸多方面产生的影响和带来的挑战。终回归行政法在建设服务型政府过程中的发展方向,以及服务型政府法治化这一核心议题。
自近代以来,西方世界对行政法治化的追求就从未停止过,以洛克为代表的政治思想家所开创的行政法学体系经过几百年的发展,已日臻完善。西方行政法学体系在发展过程中,借鉴其他学科的经验和理论,形成了良好的学术传统,其中,重要的当数历史主义与批判主义的学术传统。可以说,对历史知识的积累和反思、对他国经验的借鉴和改良,一直是以西方世界为代表的法治发达国家的行政法制体系能够持久稳定又不失时效性与生命力的重要原因。每一个国家在法制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对于他国行政法历史的研究和反思,似乎都成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俗语有云,“不知历史无以言当下,更无论将来。”“历史可以明智,历史使人深刻”……任何一个学科体系的完善,都离不开对其研究对象的历史及其学科本身发展的历史进行梳理。这一点对于我国
本书对我国村民自治的历史沿革、发展变迁进行了系统而多角度的阐述,客观、立体地再现了清末以来村民自治的整体面貌。分析新农村建设背景下,国家、乡镇和村民各具不同的利益诉求。认为正是由下利益诉求的不同和制度构建本身的缺陷,实践中村民自治出现了制度变异。村民自治应当在诸多方面实现变革。分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践运行和村民自治的现实困惑,认为村民自治的制度运行不仅要在宏观层面应对社会环境变化和理论更新的挑战,更需在微观制度层面进行具体的制度变革。提出“组织起来——解决中国农村问题的关键”的观点。通过高度理性化的社会组织,将孤立分散的村民组织起来,使之能够通过集体行动,参与公共事务,影响公共权力。真正使村民自治制度成为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制度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