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即将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监察法将对国家机构作出重要调整和完善,即在原来人大下的"一府两院"(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增加"一委"(监察委员会),同时对监察委员会的组织、职责、权限、程序以及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等作出规定。 作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构建国家监察体系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安排,是加强反腐败工作的根本举措。中共十九届二中全会指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是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的重大决策部署。中共中央提出,要依法建立党统一领导的反腐败工作机构,构建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监察法草案明确,各级监察
核安全法的突出亮点在于"严",包括严格的标准、严密的制度、严格的监管、严厉的处罚。 --严格的标准。核安全法明确了要从高、从严建立核安全标准体系。在核安全问题的标准上,要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核安全标准,要保障不能发生核事故。 --严密的制度。对核设施的选址、设计、建造、运行,核材料以及相关放射性废物实行全过程、全链条的监管和风险防控,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严格的监管。核安全涉及核工业部门、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法律要明确各单位的责任,并明确建立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严厉的处罚。核安全法共94条,法律责任占很大部分。在罚款之外,又设置了一些停止建设、停产整顿等处罚。除了罚企业外,对于企业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也设定了罚款。通过提高罚款
本书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中的重点法条及专业术语进行了注解,根据司法实践提炼了疑难问题并作出解答,并收录了与消费者领域相关的配套规定。
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 同类 农产品或者 同类 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 同类 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 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比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三是增加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增设 总则 一章 (二)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职权相关规定 (三)完善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四)适应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增加相关内容 (五)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权 (六)加强代表工作、密切与代表的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明确会议召开的相关准备工作 (二)严明会议纪律 (三)适当精简会议程序,提高议事质量和效率 (四)加强会议公开和信息化建设 (五)完善法律案等议案审议程序 (六)规范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调整程序 (七)健全完善大会通过事项的公布程序
新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充分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巡视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的成果。 本次《条例》的修改主要涉及五个方面:一是明确政治巡视定位,将政治巡视要求写入《条例》,是本次修改的重点和亮点。二是建立专职巡视机构,明确一届任期巡视全覆盖,完善巡视工作格局。三是明确中央和国家机关应开展巡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四是将市县巡察制度写入《条例》,打通党内监督的"*后一公里"。五是根据六中全会精神明确巡视监督重点,对巡视监督内容重新进行梳理、归纳、调整和修改。
烟叶税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的规定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烟叶税。纳税人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烟叶税。 烟叶税法规定,烟叶税的计税依据为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实际支付的价款总额乘以税率计算。 烟草专卖法旨在实行烟草专卖管理,有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保证国家财政收入。法律规定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进出口依法实行专卖管理,并实行烟草专卖*制度。
《中国直销立法中18个核心问题及其解决思路》是我国部系统探讨直销立法问题的专著。该书以全球直销业运作为宏大背景,以中国近14年的直销实践为丰富素材,一方面深入研究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一方面反映直销企业的呼声和心声,在全面分析、对比有关直销问题的不同意见的基础上,总结出18个核心问题并提出了可供参考的解决思路。这18个核心问题包括“直销立法的目标系统问题”、“直销与传销的区别问题”、“内外资企业同等国民待遇问题”、“直销企业准入门槛问题”、“直销产品问题”、“直销中的奖励制度问题”、“单、多层次直销问题”、“直销中的教育培训问题”、“直销中的文化问题”、“直销中的无店铺和有店铺问题”、“直销企业的审批问题”、“直销中的税收问题”、“直销中的消费者权益维护问题”、“直销中的冷静期制度问题
这是一本人力资源管理实务操作书,涵盖了劳动与人力资源管理的流程,如,员工入职与劳动关系的建立、员工管理与规章制定、员工的离职、集体合同、劳务派遣、劳动争议调解等方面。作者提炼和总结了126个典型案例,为企业在新劳动法律框架内进行实务操作提供了有益参考。有针对性地对许多具体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阐述,无论是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有很好的参考意义。此书上市以来,持续并增订改版至第7版,成为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合同法律领域的经典品种。本次增补新增了“2017-2019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合规化指引”及全新“全国各地人力资源管理法规政策常见参数索引”等内容,力求为人力资源管理提供详细的指南和对策参考。
船舶吨税法规定,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船舶吨税。应纳税额按照船舶净吨位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由海关负责征收。 吨税设置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互相给予船舶税费*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此外,对捕捞、养殖渔船,*船舶等免征吨税。
本书收录了关于部门法学理论研究的成果,论题涉及部门法学中的各种重要问题,如财产权、诉讼制度、婚姻正当性、罪刑法定等问题,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充实了部门法的理论根基,另一方面对于丰富理论法学研究也具有重大意义。
本书包括:现实主义法律运动与中国法制改革;法制改革与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制改革与行政权的合理定位;法制改革与开放的司法制度;法制改革与法律教育目标泊实现等内容。
《裁判的方法(第3版)》以"民法解释学的方法"为主旨,从民法解释学概述、法律解释方法、法律漏洞补充方法、不确定概念的价值补充、利益衡量五个部分来阐述裁判的方法。《裁判的方法(第3版)》尽量回避理论性论述,采用浅显平易的口头语,着重以实际判决为例或解释例来演示各种方法的运用。
当经济学与法学相遇,会衍生出什么样的学问呢?熊秉元教授在说明法律经济学旨趣的同时,回顾了法律经济学的发展史,介绍了法律经济学的奠基人物的基本思想。 作者以平实、、有趣、深入浅出的文字,阐释经济行为、成本、效率等概念,建构一套严谨的经济分析架构,并用于讨论契约、正义等法律问题。这些问题的提出和处理方式,显示经济学上的效率和司法学上的正义确有密切的关联,及互相启发之处。
本书采用干部教育培训讲坛的形式,突出问题导向,区分法治思维能力基础篇和法治思维能力提成篇,根据逻辑和实践中的重大问题分讲布局。上篇主要解决领导干部为什么应当具备法治思维以及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法治思维。领导干部应当具备规则性思维、合法性思维、程序性思维、权义性思维和权责性思维等五个方面的法治思维能力。基本要求是:先立规矩后办事,立好规矩再办事;合乎法律文本的具体规定,合乎法律的目的、原则和精神,正确对待“恶法”;要有程序,且程序应正当;以权利、义务为工具去审视、调整社会关系,处理社会矛盾,认真对待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有权必有责,权责要相当。下篇围绕如何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这一主题,分析现状、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对如何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与法治的关系等重大问题给出全新解读,为领
所谓学术,据《辞海》解释,是指较为专门、有系统的学问。而学问则是学习、问难。①做学问、搞学术是一个艰苦的过程,它既要有努力的学习,又要有潜心的沉思,来不得半点马虎,几乎没有任何捷径可走。严格说来,学问与学术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何怀宏说:“学术是大家的,学术乃天下之公器,有规有界。学问是个人的,学问乃自我之心得,无端无涯。”②对大部分人文学科的学者来说,做学问主要是在书斋里面,得耐得住寂寞。虽然学者们要面对现实,但只有经得起冷板凳的磨炼才能产出真正的学术。做学问讲究个人的修养,是把思想变成文字的过程。思想一旦变成用文字表述的作品,学问就成了学术成果。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就是书斋里的“革命”,而“革命”性的学术是促使社会进步的精神力量。然而,学问是怎样产生,又是如何变成学术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