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君这部新作,主要记述了他赴欧盟国家考察法律制度的感受和心得,其中不乏闪烁着思想火花的佳作。例如,“权利,权利”、“丹麦的开放式监狱”、“德高望重的欧洲人权法院”、“中西宪法意识之差异”、“三思特利尔”、“卢浮宫内看三宝”等篇章就都颇值细读。
作者提出对法律和宪法的范式性背景理解加以澄清,它所针对的是法学界日益流行的法律怀疑论,尤其是我怕谓的虚假实在论,它低估了现存法律实践的那些规范性预设的经验效用。在我们自17世纪以来不断进行着的关于政治共同体之法律构成的讨论中,还表现出了一种对整个现代笥的道德实践自我理解。这种自我理解不仅存在于一种普遍主义道德意识的种种证据之中,而且存在于民主法治国的自由建制之中。商谈论所要做的工作,是对这种自我理解作一种重构,使它能维护自己的规范性硬核,既抵制科学主义的还原,也抵制审美主义的同化。这是一本非同寻常的著作。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可能是哈贝马斯的著作。
《法理学原理》由四编内容组成:法概念论、法规范论、法学方法论以及作为余编的法律价值。其中,法概念论编处理法律概念的基本争议,试图在不淹没法律思想史论证之丰富性的基础上,以相对简要的方式呈现法律概念的基本立场。法规范论编关注法律这种规范性的存在,以便展现法律的规范性以及法律规范的不同类型所具有的理论意义。
当今许多企业的税收制度缺乏结构,《公司税法:结构、政策与实践》着眼于企业税收制度结构上的缺陷以及它们在实践中的解决方式,使用全面的对比分析方式对企业税收制度概念框架进行说明,并根据案例分析了许多棘手的问题公司的税收构成。 本书所表述的结构框架在大的法律规则和实践检验下展示了企业税收制度在实践中是如何增强业绩考核的,除了采用大面积的比较研究方法,本书还深入剖析了全球知名企业的税收制度细节,以说明在面临重大税收问题时他们可以参考的解决方式。 本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章:企业所得税;第二章:企业所得税的分配;第三章:企业所得税:国际方面;第四章:创造股份利益;第五章:转让股权;第六章:终止股份利益;第七章:不同的股份权益;第八章:股利和资本剥离与价值转移。 作为国际税法的专家学者
在全球药品舞台上,中国正在快速成为一个主角。其生产商在世界活性药物成分(API)的供给上占有很大的比重,而且,它正在更多地关注为当地和国外市场生产成品药品(EPP)。同样重要的是,中国政府和其相关工业部门与国外合作者一起正在加大对于诸如小分子(合成有机化学)和生物疗法等新药的研究与开发(R&D)力度。同时,在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国家,中国正面临满足其人民健康需求的巨大挑战。提供药品的费用无疑对一个国家的财政资源带来了压力,因此有必要对价格进行限制。为了保证向公众(和国外)提供安全和有效的药品和正确使用的可靠信息,中国正在对其药品价格管理制度进行改革,更加密切关注药品生产和流通的质量。药品领域所实行的公共政策和管理比其他任何领域都更为复杂,它所涉及的问题包括如何地促进研究与开发(创新),确定新
“在标准制定和风险评估上存在的法律争论,实质上就是关于在风险规制中‘良好’公共行政的作用和性质是什么以及应该是什么的争论。”这就是《风险规制与行政宪政主义》一书意在表达的核心主张。该书通过触及英国、美国、澳大利亚、世界贸易组织和欧盟的一组案例研究,探讨了行政决策者应该如何规制环境风险和公众健康风险,提出在此问题上的争议其实并非科学制定规则和民主制定规则之争,而是对规则制定的不同态度和进路之争。该书荣获2008年英国法学会“皮特?比尔克杰出法学成果奖”一等奖。
法学理论来源于法律实践,并指导法律实践,而法律实践的发展推动法学研究向前进步。因此,法律的真谛在于实践,这就是本套丛书出版的基点。丛书的作者均为学术界的中坚力量,不仅具有扎实的学术功底,而且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他们写作的内容既涉及法学原理与前沿理论的探讨,又包括大量对法律实务操作难题的细致论述。这就使得本套丛书不仅可以作为学者研究的参考素材,而且可以作为研究生的教参,更适合作为商业领域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从业指导读物。周小明编著的《信托制度》是该丛书之一。
本书稿是 重点档案保护与开发项目的研究成果。全书分为上下两册,精选安徽省档案馆馆藏的光绪十年(1884年)至二十三年(1897年)南陵县诉讼档案中 典型意义的案卷,按时间顺序排列,并对其进行信息采集、内容综述、案件分析、索引编写、图版归类等,以 限度地方便读者研究使用。书稿丰富了清代县域档案史料的内容,将为中国法制史与社会史研究提供一份不可多得的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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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未成年人司法:体系与程序》一书是在作者二十年来潜心于未成年人司法比较的基础之上,透过全新中英文文献资料、判例与法律及行业规范,围绕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中的核心问题进行系统而细致的深入性研究,提炼出具有共性特征、形式多样且法律内涵亦丰富的体系与程序。该版既有深层次的理论分析,亦有丰富的判例总结,其对美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溯源及发展、“国家亲权”法则、未成年人司法攸关者、未成年人案件审前程序、未成年人案件庭审程序、未成年人案件审后程序、未成年人案件保密原则及记录封存、受抚养儿童干预及性犯罪人登记法、未成年人风险/需求评估及量表等重要内容皆进行了较为全面、详尽及客观的分析研究。全书参考文献齐全,结构严谨,阐述准确,行文流畅。该书不仅详尽地介绍了美国未成年人司法的体系与程序,而
本书秉承的一个基本观念在于:所有制度都有利弊,所有选择都要付出代价;问题仅仅在于,就可能的利弊得失和成本收益而言,哪种制度选择的代价。我们应当坚持改革,但是不能简单地把“改”等同于“好”。天下没有灵丹妙药,法治也不例外。世上没有午餐,法律也不例外。制度改革和规则选择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应当是细致分析每种制度的利弊得失,具体比较不同选择的可能后果,从而找到总体而言收益、代价的那种实践方案。应当反复追问的是,一个法律、规则、制度、乃至体制改变之后,是否在总体上会比以往更好。只有这样,才能不断积累经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只有这样,才是真正的增量改革
\\\"【内容简介】:《中国古代法律文献研究》以中国古代法律文献为主要研究对象,刊发原创性的学术论文、书评和研究综述,旨在追踪学术前沿,展示海内外学界 研究成果。第十九辑共收入学术论文十七篇、书评三篇、论著目录两篇,反映了当前中国古代法制史研究领域的 动态和热点问题,有助于相关学者和法制史爱好者深入了解中国古代法律制度。\\\"
本书是针对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靠前和区际司法协助领域内涉外刑事证据调查收集及适用问题进行研究的结果。围绕构建我国涉外刑事证据规则的基本目标,本书在结构体例上分为八个组成部分,分别是引言、靠前章“涉外刑事证据规则的概念、范围及特征”、第二章“我国涉外刑事证据规则的法律框架”、第三章“我国涉外刑事证据收集及运用的模式”、第四章“域外涉外刑事证据规则的介评”、第五章“涉外刑事证据规则中的基本原则”、第六章“涉外刑事证据规则的构建”、第七章“结论”。
《重述中国法律史》以“质疑成说,创立新说,重新认识和阐述中国法律史”为编辑宗旨。第三辑收入论文18篇,就重述法史、儒家法治类型、晚清民国法史佚著、唐代流刑、明清典例食货法律体系、《明会典》性质、清代民间地权习惯与基层财税困局等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提出新的见解。
本书借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近修改的契机,对我国当前新形势下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若干有重大价值、尚待厘清的问题作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主要涉及消费法律关系主体、消费法律关系中的经营者义务、新型消费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消费法律关系中的民事责任等。一方面,本书遵循“从现实中提炼问题—用理论分析问题—回归实践指导实践”的路线,引证大量案例来比较分析,为实务中如何完善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提出建议;另一方面,本书充分考虑中国背景,案例选取以及模型构建都充分考虑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情境与宏观体制,着重解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何在司法实务者手中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恰当地符合社会的一般认识并形成法律预期。